法院拍賣三十支1元水筆:疑爲完成上級執結率90%目標

法院拍賣三十支1元水筆:疑為完成上級執結率90%目標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最近,安徽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在淘寶司法拍賣平臺上,上傳了30只價值一元錢水筆作為拍品,每隻水筆都對應了一個執行裁定書。那麼,一元錢水筆被拍賣,是司法程序使然還是濫竽充數?

儘管“因系統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擊、數據錯誤等原因致使拍賣結果錯誤,嚴重損害當事人或者其他競買人利益”,三十支黑色水筆的拍賣已經撤拍,但在淘寶司法拍賣平臺安徽蚌埠龍子湖區法院的頁面,仍然可以看到歷史數據,這些水筆每支當前價1元,保證金1毛錢,加價幅度1分錢。

法院拍賣三十支1元水筆:疑為完成上級執結率90%目標

安徽啟動最強執行“江淮風暴”法院工作人員:要求執結率90%

事件引發關注後,龍子湖區法院曾於8月1號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針對拍賣一支水性筆問題,進行認真調查,造成該事件產生的原因是,案件承辦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致使執行工作出現失誤。”

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前期的回覆太倉促,他們已經調查這個事情,現在這個事情要由中院一塊來調查,最後作出處理。

另有媒體報道,該法院研究室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事情是臨時聘用人員所為,是一個聘用制的書記員,這位工作人員說書記員已經辭職跑了。該名工作人員解釋,因為安徽省在4月份啟動了最強執行“江淮風暴”,加強執行、強制性推動一批老大難案件,因此抽調了很多新手。“江淮執行風暴要我們到10月份執行案件結案達到90%,2014年我們執行案件只有300多件,2017年一年我們執行案件達到1600多件,執行局本來是十來個人的

,現在我們院從其他部門又抽調十多個人,我們執行局有20多個人,人忙不過來,很多人都是新手,執行案件不熟悉,導致出現這個失誤。”這名工作人員解釋說。

律師:“臨時聘用的書記員失誤”的理由不成立

然而司法拍賣建立在《執行裁定書》基礎之上,在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趙三平看來,“臨時聘用的書記員失誤”不是原因,書記員沒有這樣的權利。

中國之聲記者查看了三十支水筆拍賣頁面上傳的執行裁定書,均為邱雷及倪華兩位工作人員擔任審判長時所作出的裁定,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執行裁定書》中寫到:“被執行人提供了黑色水性筆一支供法院拍賣償還債務”,在另一起買賣糾紛中,被執行人同樣提供了黑色水性筆一支,另外一起執行標的為17.7萬元的借貸糾紛中,法院“按裁定書扣押了被執行人所有的水筆一支”。

法院拍賣三十支1元水筆:疑為完成上級執結率90%目標

除1元水筆之外,該法院廉價拍品並不少見

昨天中國之聲記者試圖聯繫兩位法官,但電話無人接聽。龍子湖區法院宣傳部工作人員也拒絕回應關於聯合調查的進展。“我們單位天天加班,每天都加班到七點,早晨很早去上班,好不容易有個週末。”這位工作人員對於記者的採訪很不耐煩,不願回應。

記者發現,除了一塊錢的水筆,在該法院的拍賣頻道,還上傳過5塊錢的玻璃杯、塑料桶,10塊錢的兒童杯、20塊錢的熱水瓶、30塊錢的舊皮鞋。除龍子湖區法院之外,還有其他的一些法院也存在類似的情況。

專家:司法拍賣要能抵扣所需成本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朱巍表示,司法拍賣沒有最低價的限制,但是司法拍賣拍賣的這個錢款肯定要先抵扣拍賣所需要的成本。如果在現實生活中去拍賣這些一塊兩塊的,可能拍個幾斤,成本可能還趕不上這個拍賣的價格。在互聯網上,如果運費由買方來承擔的話,開創了一個低價拍賣的這麼一個運作模式。

趙三平認為,拍賣不僅要考慮實際的支出成本,嚴肅的司法程序,還需要考慮司法成本、社會成本,要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是一個很嚴肅的事情,執行依據必須是生效的法律文書。從這個實現執行目的的角度來說,用這什麼一塊錢兩塊錢的東西,本身這個做法是不妥當的,是浪費司法資源。

有分析認為,龍子湖區法院將一元水筆作為拍品並流拍,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結案,提高 “執行難”案件的解決比例。趙三平認為像這種一兩塊東西,其實根本沒辦法實現執行的目的

三十支一塊錢的水筆成為司法拍賣標的物,只是由一位臨時聘用書記員失誤導致,恐怕說不通,這其中,法院有沒有難言之隱,是否是為配合最強執行“江淮風暴”所為,需要等待更詳細的調查結果,中國之聲也將繼續關注。

記者:周益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