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朋友一起喝咖啡,聊到一個話題:女孩子總喜歡問一些沒什麼意義的問題,儘管知道無意義卻也忍不住想和問——
“你有愛過我嗎?”
“在我想你的同時,你也在想我嗎?”
“你我之間,究竟誰忘記誰會比較快呢?”
雞湯是燉給別人喝的,這個道理再一次得到印證。
嗯,我就是這樣,平時幫別人分析感情問題,道理一大堆,但輪到自己的情感障礙,卻咋舌了。
就像我知道想念一個人時,90%的幾率是他並不會想你的,而且你的想念沒有任何用,可還是會忍不住去想他。
不服氣被人說是沉湎於過去、缺少被愛,因為有的人就是很難忘記啊。
我之前寫過一篇關於想念的文章,收到的留言全都很走心:
“一看到這個題目我就忍不住想到了你。”
“你現在還會想她嗎?”
“不會了”
“我都沒說是誰”
“手術全麻失去意識之前,腦子裡一閃而過你的臉,醒過來醫生笑著說 你怎麼全麻了還一直在流眼淚呢?嗯,我沒有很想你。”
“好羨慕你的同事,他們總能輕易見到讓我朝思暮想的你。”
“想起來還是會笑一下”
“手機輸入法替我記得你”
“只有這種時候會感謝自己差極了的記憶”
“每次遇到相同的時間,相同的場所,相似的場景,都會刻意多想你一會兒”
“但是你也會想到我嗎?還是就像磁帶一樣覆蓋洗掉了呢?”
“我和我的貓都很想你,哈哈 騙你的啦,我沒有貓,也不再有你。”
那些留言我每條都認真看了,道理大家都懂,知道要人生就是要向前看,知道昨天已成為過去。
可對有的人來說,完全忘掉一段感情,總是需要多點歲月,在完全開始新生活之前,就讓我再保留一點想念你的權利吧。
其實在想念這件事上,我覺得,人和人之間,還是有差異的。
以前和某人分別時,她覺得自己更灑脫,擔心我以後會過得不好,擔心我會很難忘記她。我嘴上沒說什麼,但心裡想的卻是,我會想念你很久的。
後來我開始了一段新戀情,慢慢把她忘記了,而自以為灑脫的她,卻在異國醉酒後給我打奇怪的長途電話,繼續擔心我過得好不好。
在某個瞬間,當我們觸景生情,也許是來到曾經和那個人一起吃過飯的餐廳、一起玩過的遊樂場、一起泡過的溫泉,或者是手機不小心翻出從前拍過的舊照片。
這些,都是我們想念對方的理由,淡淡的,不疼不癢,但就是存在著。
思念是一種很玄的東西,王菲的歌裡如是唱到。
你會想念你的TA嗎?對方也像一根細軟的刺紮在你心頭,揮之不去嗎?
嗯,我們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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