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一男子在“凤凰妇产医院”就医死亡

大同市一男子在“凤凰妇产医院”就医死亡

近日,一段颇为引人关注的视频在大同市的朋友圈中流出。视频显示:在一个类似建筑物大厅的地方,几名粗壮的男人同一名妇女发生肢体重冲突,其中一名黑衣的光头男子和一名白衣男子强行将女子推倒在地,并在地上拖曳。

经仔细辨认,视频中广告背景板出现有“大同凤凰妇产医院”字样。

据知情者透露:近日,一名家住大同市新荣区西村乡谢家场村的农民在这家医院就医后死亡,死者名字叫梁某。被拖曳的妇女是死者的亲属。

患者死亡原因是什么?

为了还原事件的真相,《赤子》杂志记者来到涉事医院求证。

大同市一男子在“凤凰妇产医院”就医死亡

(左边为“康院”,中间者为“张副院长”,红衣者自称为办公室人员)

6月22日上午,在大同凤凰妇产医院,一位自称是张副院长的人接待记者。

张副院长说:患者当时是以心脑血管疾病入院的,死因是突发心梗。

记者:患者当时住院治疗期间的病历是否可以出示?

张副院长:病历都已经封存了,你们要看只有到法院去看。

记者:你们医院的执业许可证能否出示?

张副院长:那个你没权利看!

随后,张副院长又表示,执业许可证挂在医院大厅,“你只能看,不能拍照。”

张副院长称死者家属为“医闹”。他说,患者死后,死者家属每天都来医院闹事,并索要100万!他们几十人“披麻戴孝”,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为此,院方报警,当地警方已经受理。同时,院方以“医闹”将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法院已经受理。

关于梁某的死亡时间

梁某是什么时间死亡的?死于妇产医院还是大同市第三医院?

大同凤凰妇产医院的张副院长对于梁某的死亡时间表示“记不清了”,”

记者在大同凤凰妇产医院采访时,一位自称是“医院文案”的康姓男子不经意间说患者是16日“晚上8点多钟死的!”这位康姓男子被在场的医护人员称为“康院”。

这个人始终不肯留下名字,当记者问他全名时,这位“康院”“谦虚地”表示:我不经常过来,负责文案工作。经过落实(“康院”实为当地媒体在职人员康某某)

而在大同市第三医院急救中心,16日晚上,梁某被大同凤凰妇产科医院送来的时间,工作人员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甚至精确到分:21:21。

大同市第三医院负责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在向16日当晚接诊的医护人员了解情况后,向记者表示:梁某被送来后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但是,从人道主义出发,我们还是为其做了紧急抢救措施。同时,我们也按规定要求来人(送梁某来的人)不能走。23点58分,梁某又被送来的人拉走。

第三医院表示:我们只是对送来的人进行人道主义的抢救措施,对于死因不能靠想当然的猜测,只能通过“尸检”来认定!这也是唯一科学的依据。

大同市一男子在“凤凰妇产医院”就医死亡

(图为大同凤凰妇产医院大门,多人守在大门口)

在大同凤凰妇产医院大门前悬挂着大小10个牌匾。记者注意到在“大同凤凰妇产医院”这个牌匾的旁边,还有两个疑似医疗机构的牌匾:“大同凤凰医院”“大同市不孕不育研究中心附属医院”。

那么这三家医疗机构是否都具有法规要求的执业许可?

对于记者的疑问,大同凤凰妇产医院的张副院长解释说:“大同凤凰医院是大同凤凰妇产医院的前身。”

而对于“大同市不孕不育研究中心附属医院”,在场的一位身着白大褂、体态偏胖的妇女解释说:这是我们妇产医院的内部机构。

经张副院长指引,记者在大同凤凰妇产医院的大厅看到一张挂在墙上的执业许可,但是,在诊疗科目一栏,都是阿拉伯数字代码,记者一时无法判断该医院的诊疗科目。

当记者要求拍照时,张副院长等人十分严厉地坚决制止:不许拍照!只能看!要查你只能到卫计委去查!

记者注意到这张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截止到2018年4月末。

在大同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要到政务审批大厅去查询。

在大同市政务审批中心,大同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审批的负责人谭晓东介绍:卫计委没有“大同凤凰医院”、“ 大同市不孕不育研究中心附属医院”的执业许可!只有大同凤凰妇产医院有执业许可。

记者提出查看审批资料及大同凤凰妇产医院执业许可范围,谭晓东说:“资料交到卫计委档案室保存,我这里没有。

记者到卫计委监督科提出了大同凤凰医院、大同市不孕不育研究中心附属医院没有执业许可证的问题。监督科的叶科长立即打电话向城区卫计委的周姓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对方答复:一年两次下去监管督察,前半年没发现,要挂也是刚挂上去的。叶科长说:2011年监督权下放,由各县、区卫生监督所监管,你们可以去城区卫生监督所了解情况。

在城区卫生监督所记者见到了周小军,他拿出了一份大同凤凰妇产医院的执业许可证明。名称:大同凤凰妇产医院;私营;许可项目一栏中载明:助产技术,妊娠手术,结扎手术;有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证机关:城区卫计委。除此以外,没有看到这家医院在城区卫生监督所其他的备案资料。

记者进一步在大同市民政局了解到:大同不孕不育研究中心是在大同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单位为:大同新凤凰妇产医院。申请时间:2012年3月1日。

资料显示:大同市科学技术局以同科发[2012]第17号文件的形式,发出“关于同意成立‘大同不孕不育研究中心’的通知”。通知显示:科学技术局对李勇申请研究中心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过现场考察、专家认证,符合条件。法人和登记地址与大同凤凰妇产医院相同。

但是,记者始终没有查到“大同市不孕不育研究中心附属医院”的有关资料。

通过采访,“大同凤凰妇产医院”大门旁悬挂的“大同凤凰医院”、“大同市不孕不育研究中心附属医院”这两块牌匾没有卫计委承认执业许可证。

而“大同凤凰妇产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由于卫计委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记者不能判定它的具体诊疗范围。我们不能就此认定这家医院只有记者在城区卫生监督所见到的许可项目一栏中载明的:助产技术,妊娠手术,结扎手术。

在死者“尸检报告”未作出之前,梁某的死因还有待进一步证明。

本刊也将对此事件予以持续关注。

联系方式:010—654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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