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164万土地补偿款究竟应该补给谁?

本刊记者/姜友海

2015年,吉林省辽源市治理杨木水库下游东辽河河道,由于大堤外扩,占用了部分土地。而对于这部分土地的164万补偿款去向,却成了王玉行等几位农民的“心病”!

辽源市龙山区:164万土地补偿款究竟应该补给谁?

(王玉行同村民站在河堤上,说这里曾经是杨木村集体土地)

王玉行,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杨木村六组的农民,他们的村庄位于杨木水库的下游,紧邻东辽河河道。王玉行和几位农民认为:杨木水库下游的东辽河流经本村土地,当年修建河堤,占用的是本村集体的土地,河堤外围是一行树,然后是一条道路,这都属于本村民组的集体土地。2015年河道外扩修建河堤,占用本村集体土地,这部分的补偿款就应该归本村全体村民所有,但是,不知什么原因,这笔164万的土地补偿款打到本村的账户后,却又莫名其妙地转到了杨木水库的户头上,农民们对此十分不解!

王玉行说:土地明明是我们村集体的,为什么要把补偿款给杨木水库?既然给杨木水库的补偿款,为什么还要打到我们村的账户再转给他们?杨木水库作为国有企业,水库在河堤旁的土地那块地是他们的?是否有国家的土地确权?

关于这笔补偿款的去向,王玉行等人一直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有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了回应。据王玉行回忆:2018年4月12日,由寿山镇纪委副书记王志明组织召开的会议上,杨木村书记许永凤宣布,2015年修东辽河大坝,由杨木村六组账户转给杨木水库164万土地补偿款。当时,许书记还用电话联系了杨木水库的崔经理,通过电话免提功能,村民们听到了崔经理确认收到了这笔164万的土地补偿款。

但是,关于这笔补偿款究竟应该归谁,负责调查此事的寿山镇纪检部门也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在杨木水库管理中心,记者见到崔忠道总经理。崔经理表示:水库有许多地在对内部职工承包经营,164万补偿款我们收到了,都作为职工上保险了。至于究竟那块地属于水库,治理河道占用多少水库的地,自己不十分清楚,但当时国土部门都参与了测定。

至于作为国有独资企业,是否应该获得这笔土地补偿款,崔经理表示听从上级调查部门的意见。

辽源市龙山区:164万土地补偿款究竟应该补给谁?

(辽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在龙山区国土资源局,郭副局长接待来访的农民。郭局长拿出“市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对照图纸郭局长表示,规划图只能表示“地类”,比如说杨木水库下方的土地所显示的河道和耕地等,但是,土地的归属权没有明确标示,要到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问询。

但是在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记者同农民还是没有找到明确土地权属的资料证明。也就是说,杨木水库下游河道治理工程究竟占用杨木水库的地还是杨木村集体的土地,在市、区两级国土部门都没有找到答案。

那么,这笔164万的土地补偿款究竟是属于杨木村全体农民还是属于杨木水库呢?

7月5日傍晚,记者接通了寿山镇负责接待王玉行等人的纪委副书记王志明。王书记以“个人时间”为由,提出第二天上午八点半答复记者。

7月6日,记者三次电话联系王志明副书记,但是电话始终没有接通。事后,据王玉行透漏:王书记表示这都是领导决定的事情,不方便答复记者。

公开资料显示,杨木水库的管理机构全称为“辽源市辽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为2001年3月3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为:辽源市城市饮用水原水输水供水及工程维护;鱼类养殖;园林绿化;农作物种植场地租赁服务等。辽源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控股。

在记者结束采访后,王玉行来电话称,寿山镇纪委有关同志已经表示,要求杨木水库方面拿出相关证明,否则这笔补偿款就应该归还杨木村全体村民。

联系电话:010—654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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