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份工作遙遙無期,爲什麼你還堅持裸辭?

試用期中,經常被領導挑刺,想跳槽

網友“等風來”:當時找工作急,快3個月沒上班了,就來了這家公司。現在還在試用期,但不想在這待了,主要是因為雙線領導彙報工作,感覺總部的領導老在挑我的刺。就算有工作沒做到位,可以私下提醒下,不要每次都拿質問的語氣,可能領導性格就這樣吧,我還要堅持嗎?

建議:試用期內就跳槽,如果不是因為什麼重大原因,那實在是不妥。要知道,對於HR來說,和“空白期”比起來,頻繁跳槽更可怕。不如盡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努力做到不犯錯,那麼相信領導也沒辦法挑刺。畢竟你沒辦法保證下一個領導性格如何。

下一份工作遙遙無期,為什麼你還堅持裸辭?

工資低、老闆摳、工作累

網友“Cosima”:工作2年,開始做的是客服,倒早晚班,早班客服做倉庫每天加班沒有加班費,售前售後都是一個人掛3-4個店,早班每次發貨發到晚上9-10點,基本沒有提成非每個月最多200元。現在轉了運營,是客服是運營也是倉庫,2年工資加了400塊,到手2800元左右,工資低、老闆摳、工作累。提離職一共提了3次,老闆一直不同意,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建議: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員工的離職申請,或者不批准員工的離職申請。但員工在主張自己的權利時,也需要證明自己確實提出過離職申請,比如留存領導的簽收或者快遞迴單、郵寄信件回單等等。證據全的,滿30天后,員工就有權辦理離職;公司逾期未辦理的,需要賠償因此給員工造成的損失。

工作量大,沒有發展空間,加薪無望

網友“FeiFei”:在原公司工作了將近五年,工作量不斷加大,卻得不到技能和個人價值的提升,加薪也無望,每天都沉浸在各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當中,充當救火隊員,還要忍受同事的冷漠和領導的不理解。同時身體上也異常疲憊,在辦公室除了接電話基本不願意說話,覺得在這種情況和氛圍下繼續工作對自己身心不利,我覺得離職會更好。已經在家休息了一段時間,調理了腰肌勞損,睡眠也變好了,如釋重負。接下來是用休息的時間進行學習和鍛鍊,調適好狀態,繼續找工作。現在最大的問題是面試,因為以前的工作過於繁瑣,缺乏專業性,面試中無法展示優勢和工作成績,也體現不出管理水平,也不太會表現自己,所以常常在面試失利,應該怎麼辦呢?

下一份工作遙遙無期,為什麼你還堅持裸辭?

建議:當一份工作沒有提升空間並且影響到自身健康時,選擇辭職是及時止損,當然你也許要承擔找不到工作的風險。面試多次失敗後可能會很沮喪,這個時候你需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找到面試失敗的原因。如果是因為無法展示自己的優勢和工作成績,你可以闡述自己從前的經驗和能力到了目前這個節點,對於勝任當前的這份工作有怎樣的優勢,把自己和這份工作。

想做自己喜歡的工作

網友“Wayne”:知道自己想做什麼然後辭職,但是沒想到想做的那份工作很少會給沒經驗的學習,導致兩三個月還沒找到自己想要的工作。

建議:研究你想轉行的職位要求,在自己的簡歷中儘量把和轉行職位聯繫的部分重點突出出來,根據職位寫簡歷。在自我評價中強調自己和該職位的匹配性和熱情,一般轉行是自己喜歡或者性格匹配等原因,所以可以進行說明。如有和轉行有關的資料可以整理出來和簡歷一起發送 ,這樣能證明你轉行的原因,提高面試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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