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人借了你的钱,该怎么办?

大叔195220325


首先对题主表示同情。

为最大限度维护债权,实在要不到钱的情况下,我们一定不能忘记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继续要钱的权利。

也许有人会一愣:咋滴,借了我的钱,我还不能要了?!

真的有可能会这样。如果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一直不向对方催讨,那么你有可能以后去法院起诉,法院都不支持你。

为什么?这是基于诉讼时效制度。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过了三年,你去法院起诉,只要对方提出“审判长,这个债已经过了三年了!”,那法院就无法判你赢了。这个制度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其权利,维护确定化的社会关系。

那么,这个“三年”的期间从哪天开始算?是从借钱的那天算,还是讨债的那天算?

  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三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从这些规定出发,为了一直保持继续要钱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做的有:

1.要求债务人写有明确还款日期的欠条,日期可以往后写一些,确保到时候债务人有钱能还。但是要注明给付一定的利息。

2.如对方拒绝第1条,则只能每2年左右讨一次债,记住要留下凭证。

3.如果觉得一直讨债麻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取得法院判决。这样通过法院的判决确认,永久拥有了讨债的权利,对方逾期不还会自动产生利息。并且,一旦你知道对方拥有某项财产,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得到了一个讨债的有力助手。

以上方法供参考。


渐渐知法


借,这个问题分感情、援助、道义三层次来回答,前提是借钱人道德品质好,无不良品行(如吃喝嫖赌),如果有不良品行,说什么也不借。

第一感情上支持,如果对方是你的好友,好友借钱是为了救急使用(家人治病、上学),而不是支付赌债,即使他现在没有任何还偿能力,借的金额不大(根据被借人财务情况而定),还是会借的。前提是信任对方的道德品质,毕竟,谁在生活中没有遇到过困难,你帮人,人帮你。

第二援助对方,如果对方是你的好友,的确在生活中遇到棘手的经济问题,如家人突然得重病,像《我不药神》中的病友情况,相信对方找到你时,大多数人还是会借的。当然,借的时候,还是要立一个借条,一方面督促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财产的保护。

第三道义友情。人生在世,真的很难遇测自己未来的路是否一帆风顺,未来的不可预知性太大,每个人都被大环境所包揽。朋友之间互相支持,即是友情,更是真情,即使对方现无任何还款能力,对方在最困难时伸出求救信号,朋友间可以的话,伸手进行援助,这可以点燃生的希望。

我阐明一下主张,借款人无任何还款能力下,还须借款的对象,主要限定在朋友之间,而且是互相深厚了解对方的品质。对方暂时陷入困境,朋友根据自身的财务能力进行及时帮助,这是雪中送炭,如果没有这一点炭火,对方很可能就会出现轻生或者犯罪的念头,“救急不救究”,这是施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