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拼多多涉假事件,市場監管總局稱將嚴打「傍名牌」、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行爲,拼多多犯法了嗎?

用戶69001851


必須嚴查不怠!必須一查到底!

從最早的打假衛士王海開始,中國的假是越打越多,越打越嚴重。這樣民眾已經對工商、市場監管失去了該有的信心和支持!

在這種情況下,拼多多這個在美國上市的龐然大物竟然堂而皇之的利用民眾對大企業,上市企業的信任,公開的售假和“傍名牌”,維護山寨和侵權商家和商品。

無疑對市場的健康發展進程嚴重的阻擾和影響,所以有專家說,一個拼多多,讓中國的打假倒退三十年!

我們可以看到,在拼多多的平臺上,各種“傍名牌”的山寨產品橫行、侵權假冒產品肆虐。什麼藍月殼,、假“創維”、盜版書的包裝充斥著拼多多的網站,琳琅滿目的都是各種消費陷阱。

你以為是的,其實不是的。你以為不是的,確實不是,這就是拼多多給三億人帶來的商品。

而就在拼多多被發現這些問題後,沒有進行該有的表示和整改,反而是大放厥詞:

“山寨與假貨是兩個事情,打假不應該是拼多多一家的事情”

“假貨不是隻有拼多多一家有的,淘寶,京東都出現過!”

這是你一個上市企業該有的態度和答案嗎?

因為別人售假,所以這是你堂而皇之售假的原因嗎?這個邏輯讓人覺得黃崢和達達只有幼兒園的水平。

何況,你見過淘寶和京東的網站上,有這麼多明晃晃的“傍名牌”的產品,公然的出現在大眾面前嗎?

所以加大打擊力度是必須要的,而且必須要針對拼多多。原因很簡單,你有三億人的宣傳力度,就要有面對三億人眼光的勇氣!

拼多多作為侵權、售假、“傍名牌”的山寨產品目前知道最大的聚集地,負有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肯定是犯法了。這點毋庸置疑。


我是老鬼,社會熱點達人,歡迎諸君與我坐而論道,唯道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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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雜談


必須要嚴查嚴打!

1. 搭便車,侵犯正版商品的知識產權行為,情節嚴重或可成立犯罪

拼多多平臺上的商品很多都存在仿冒一些大牌商品的商品包裝裝潢、商標圖樣,甚至嚴重的在購買詳情頁面上的廣告都進行了全面的模仿和複製。這些商品本身已經涉嫌侵犯正品的商標權和專利權。而銷售的一些書籍製品,則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而以上這些,其實也都是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2. 嚴重侵犯消費者的權益,理應受到懲處

拼多多上的商品不少數存在嚴重的質量瑕疵,無法滿足消費者購買商品的使用目的。同時,其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也是在誤導消費者,消費者想買的是A,但是平臺商家賣出的是B ,還將B包裝成A的樣子。這樣的行為,屬於侵犯消費者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有關法律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3. 平臺知假售假,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部分人說,商品並不是拼多多平臺自己製造的,拼多多平臺還需要承擔責任嗎?當然要!拼多多網絡平臺,在產品進入平臺上架時應當盡到嚴格的核查義務,對於產品的來源、品質等進行全面核查。但是,以拼多多現在的商品質量來看,顯然並沒有盡到這一義務。我們甚至可以懷疑拼多多平臺根本就沒有設置這樣的審查門檻。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所以,拼多多平臺必須因此承擔相應責任。

所以說,支持市場監管總局,堅決嚴打這些非法行為。


劉輝律師


對新事物,最好不要過早下結論。我們不關心拼多多掙多少錢,我們只關心老百姓能從拼多多中得到多少實惠。當大家都看不清的時候,以這個為標準是唯一可行的思路。


近日的一大事件就是拼多多上市,這家模式號稱“社交電商”的公司,在阿里巴巴和京東霸佔的電商領域竟然分得一杯羹如今實現上市。而其持續使用的超低價拼團的策略也讓廣大網民懷疑其是否真的有利可圖?沒錯,從拼多多公佈的招股書來看,這家成立三年的公司前不久就爆發了假貨危機和商戶圍堵事件。而目前拼多多可謂是遇到了建立以來的最大危機,頻頻曝出涉假事件,被有關部門貼上“傍名牌”、虛假宣傳的標籤,而網民也掀起了用段子和表情包戲謔拼多多的浪潮,這不僅僅涉及到品牌和信任危機,若公眾和媒體繼續這樣質疑下去,可能會帶來監管危機,若不進行緊急的危機公關處理,將嚴重影響股民的信心。


提起拼多多,很多人會回想起它充滿魔性的廣告,以及朋友圈各種親朋好友的轉發鏈接。在拼多多上市之前,很多人自稱社會底層人士,後來才發現自己根本不是,因為他們從來沒有用過拼多多。從拼多多曬單評論的圖片中,很明顯可以看出階層收入差距之大,很多人曬出自家髒亂差的客廳和剛剛收到的電視,而幾十寸的電視只賣百元……而從大量的買家秀可以看出買家都對自己買到的東西感到心滿意足,認為價廉物美,這反映出在大多數中國人追求消費升級的時候,還有一大群社會底層人士在期盼著消費降級;大多數人以為中國已經實現了小康,殊不知還有大批人沒有脫貧,這透露著中國底層草根生存的無奈。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直走低價策略的拼多多創始人黃崢已成為80後新首富,一路履歷閃耀的他曾與巴菲特共進午餐。2002年本科畢業於浙江大學,2004年獲得美國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計算機碩士學位,隨後加入美國谷歌。2007年從谷歌離職創業,先後創立電商代運營公司和遊戲公司。2015年4月創立拼好貨與拼多多(後二者合併為拼多多),開創社交電商新模式,為廣大底層草根服務,從千萬級垂類app迅速成長為一個現象級億級大眾app,就像黃崢的致員工信中說的那樣,“為最廣大消費者創造價值才有未來”。


拼多多的上市不被大家看好也是有原因的。類比小米的上市,小米公司多多少少被認為代表了未來的發展趨勢,而其商業模式和科技技術也被看好,雖然也是走低價策略和飢餓營銷策略,但是其營造的生態圈和獨特的設計定位是值得認可的。反觀拼多多,超低價的經銷,沒有自己的原創生產和倉儲,假貨叢生,沒有統一的產品線,並且長遠來看,人們都是渴望更好更優質的生活方式的,沒有人會一直購買超低價商品,換句話說拼多多的客戶群會隨著時間逐漸萎縮,其市場也會慢慢變小,所以拼多多才並不被看好。


而拼多多的廣告傳播模式也頗有倒退趨勢。在大家都在拋棄權威媒體大投放的時候,拼多多卻依舊採取類似腦白金式的狂轟亂炸的廣告傳播方式,買大媒體進行重複播放,一天多時段重複,而廣告也十分缺乏創意,純粹的口號式叫賣。這也許和拼多多偏向底層的客戶群有關,處於社會底層的草根因為通訊或者技術條件的限制,依舊相信大媒體和口號式直接的傳播,所以拼多多如此簡單粗暴的傳播策略看來是有效的。然而,從拼多多的招股書來看,其將8成收入用於市場營銷,研發佔比遠小於同為電商平臺的幾年前的阿里,這也是存在極大隱憂的。


雖然近年中國的經濟增速很快,但目前仍是一個擁有廣大不富裕人口的發展中國家,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拼多多這樣能提供價格極其低廉、商品質量方差很大的電商平臺,是有極強用戶需求的。正是中國市場的獨特性,巨大的供給和巨大的需求相結合,才造就了拼多多的奇蹟。目前質疑拼多多的僅僅是20%的相對精英人群,而拼多多給80%的底層人民帶來了消費的滿足感,就像同樣為人所詬病的快手、抖音、頭條、小米,雖然全國有百萬量級的精英們在批評這些產品很俗、很low、很無聊,但他們贏得了億級群眾的喜愛,給他們帶來了切實的價值。


但是如果不能儘快地解決平臺頑固惡劣的質量問題、如果不能通過技術快速提高流量變現能力、如果產生極其嚴重的危機公關事件,那麼這家企業即便上市也不一定走得長遠。從另外一個角度想,年輕的拼多多才成立不到三年,此次的上市未必不是拼多多積蓄資金企圖轉型的一次嘗試,當擁有了更多轉型資本,拼多多也許會朝著更優質的生活方式轉變。


思想一派


拼多多上市,輿論對該公司模式及公司創始人大量的讚揚與吹捧,3年內成就300億美元的公司,的確是一個奇蹟。創始人黃崢年輕有為,媒體報道稱,僅用了3年,財富就超過了劉強東,京東可是經過了15、16年的發展呀。

上市即大漲30%還多。

突然間知名企業開始討伐了,知名企業人士開始討伐了,童話大王鄭淵潔也開始“打架”了,面對全國範圍內輿論突然的討伐,拼多多創始人黃崢公開說,這是有組織地攻擊。

不管這類輿論背後是否有友商的動作,賣假貨,賣山寨貨,多少是確定的,不然創維、鄭淵潔等也不敢公開討伐,真要清理,上拼多多平臺一個個確認就是了。

問題是有關部門會怎麼處理,和淘寶當年起步時一樣,和滴滴、快遞初期運營不合法一樣,國家會留出創新的口子,讓創新的模式繼續增長,還是全部封死,緊盯著讓每一個賣假貨的平臺都關閉。

顯然,要讓假貨消失是不可能的,要讓灰色地帶完全洗白是不可能的。

拼多多剛上市,就被美國股民告了,有沒有違法就等判決結果。

至於一家公司被不同監管部門處罰的事,改正過來就好了,我相信不少公司都被處罰過。我也相信,拼多多的模式有著它強勁的生命力,只要這一陣輿論過去,它依舊能對淘寶、京東實施殺手級的攻擊。

山寨貨不奇怪,有大量的人群願意買,在離假貨一步之遙的灰色地帶行走,也存有巨大的消費市場和盈利空間,這也恰是國內較為獨特的市場。

不是有投資人點明瞭嗎:想掙精明人的錢很難,一二線城市的市場哪比得上廣闊的國內三四線城市呀。

想想也是,當年淘寶也好,QQ也好,360也好,得三四線城市者得天下。

雖然拼多多目前爭議眾多,處罰也眾多,我還是相信它有堅挺的實力,哪裡有顧客,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有旺盛的生命力。

何況它已上市,又募集到了一大筆錢呢。


財經作家邱恆明


這兩天,網絡上流傳一個段子,說有個樵夫不慎把砍柴用的斧頭掉進了河裡,河神拿著三把斧頭問金斧頭、銀斧頭和鐵斧頭哪個才是樵夫掉的,誠實的樵夫選擇了鐵斧頭,河神為表彰他的誠實,就把三把斧頭都送給了樵夫。可是河神的斧頭是在拼多多買的,所以樵夫拿到了一把鐵斧頭、一把全斧頭和一把很斧頭……

這當然只是個笑話,但也從側面反映出拼多多平臺上的假貨之氾濫。

拼多多的商業模式,簡單來說就是“低價拼單”,通過平臺引流,以大量消費者集體拼單來形成規模效應,進而壓低商品價格。這樣的商業模式本身沒問題,畢竟足夠大的規模也能夠帶來足夠的效益,然而,拼多多上的商品價格,著實低得離譜。作為消費者,我們日常購物的時候,跟賣家砍價,頂多是砍個對摺,然而同樣的商品,在拼多多上卻有可能直接砍掉一個零!從最簡單的商業常識來說,一件商品,除非其定價本身帶有極高的水分,否則無論有多大的銷量、砍掉了多少中間環節,都不可能賣出如此低價,因為這個價格根本無法覆蓋成本。所以,排除了個別正常商業銷售(做活動優惠酬賓),拼多多上的超低價商品來源就顯得極為可疑,不是來路不正(走私、盜竊等),就是質量不對。


拼多多也許會很委屈,畢竟他只是個電商平臺,真正賣假貨的是平臺行的商家,然而,從根子上說,拼多多的商業模式就註定了該平臺會有大量的假貨,這是拼多多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網絡版權保護領域,有一個“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ISP(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服務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筆者認為,在電商領域,也應當引申擴展這一原則,作為電商平臺,應當對在自己平臺上銷售的商品負有監督、巡查、處置的義務,對於已有消費者投訴,或一些不合理低價商品,電商平臺應當立刻進行下架處理,否則應當與賣家承擔連帶侵權責任。只有這樣,才能還電商平臺一片淨土,讓大家真正安心消費、明白消費。


冷炎


我之前沒有用過拼多多,最近看見了很多關於拼多多的討論,出於好奇就去下載了一個,結果我發現拼多多真的是個挺神奇的APP,比如說他們在電器這個類別裡面給我推薦了這個玩意兒

我也不知道這個牙斑淨藥水和電器有什麼關係,一個電商網站把商品分類都搞錯了,可見責任心上有比較大的問題,當然這只是我在安裝之後不到10分鐘的一個小發現,然後我又看見了這個


這個標婷維E乳知道的人可能還不是太多,但是恰好我知道,我有個朋友皮膚敏感,前幾年專門讓我去北京醫院買過這個護膚品,但是我當時買的是8.5,而天貓官網上現在已經漲到9.5一瓶了,拼多多上的所謂團購價整整便宜了一多半,我在網上搜索了一下,發現2014年的時候,這個護膚品的生產商就說過,零售價低於8.5的就是假冒偽劣產品無疑

鷹華公司相關負責人趙東昇告訴記者,從銷售門店看,目前標婷維生素E乳實體銷售店僅有東交民巷鷹華技術開發公司門市部、東城區沙灘銀閘衚衕專賣店(北京醫院第二住院部)、朝陽區西壩河專賣店、北京醫院醫療器械展廳、朝陽門專賣店等5家實體店以及天貓商城專賣店網店,其餘銷售點均不是鷹華公司指定經營店。
低於8.5元肯定是假冒
“目前,標婷維生素E乳在市面上的零售價格不可能低於8.5元,因為原料因素已做出最大讓利。如果任何銷售商的售價低於8.5元,那麼必定屬於假冒偽劣的產品。”趙東昇表示。
同時,由於標婷維生素E乳供不應求,直營店明確貼出“不得購買超過一箱”的標識。如果有公司可以大量供貨,且有批發價格的標婷維生素E乳售賣,那麼所售賣的標婷產品必定為假貨。 《“標婷維生素E乳”咋辨真假》 法制晚報

所以說賣的是真貨假貨,大家心裡是應該有點兒數的。

從我個人的角度,認為不應當過度去苛責平臺,因為畢竟賣假貨這種事大多數都是具體銷售的人幹出來的,主次責任應當分清,但是平臺也絕不能逃避自己的監管責任,能力是不是確實不足,需要做出來看,而不是急著發公關稿,說孩子三歲,啥也不懂,光懂得上市圈錢,不懂得圈錢也得負起責任顯然是不行的,趣店的羅敏堪稱前車之鑑,而淘寶也曾經因為假冒偽劣產品倍受指責,所以近幾年在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上,淘寶也非常主動,不僅組建了自己的打假隊伍,還積極和公安機關合作對製假售假者一查到底,但是很遺憾,拼多多雖然已經是一家美國上市企業了,好像在平臺對於出售假冒偽劣產品應該持什麼樣的態度,應該採取什麼樣的動作,還是缺乏正確的認識,

我們知道拼多多的創始人黃崢堪稱少年天才,嘴上喊給消費者更加質優價廉的產品,背地裡縱容利用消費者的貪心賣假貨,這種事不能幹,道理不難,最怕懂裝不懂。

如果一個孩子,總是需要家長懲罰教育,才能意識到自身的錯誤,改正自己的行為,這其實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情,因為這意味這孩子自己並沒有學會成長,也沒能在成長中獲得教訓,一個人如果必須通過法律懲治才能矯正自己,那麼他自身的問題也顯然是嚴重到了靠自己無法矯正的程度,我並不希望看到企業必須在政府的監管嚴查下才能抑制自己通過違法犯罪去牟利的衝動,這種企業的經營者也不是企業家,而是賭徒,賭徒會是什麼樣的下場,十年前有三鹿奶粉,今天有長生疫苗,未來呢?未來,是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家企業,每一個領導者都應當首先思考的事情。


一笑風雲過


一鍵代償觀點:打假就因該把假貨扼殺在搖籃之中,這需要平臺方和市場監管共同努力。

自從拼多多上市以後,基本上就遭遇了來自社會各界的負面輿論。7月28日,拼多多上市的第二天,老牌電視品牌創維就拼多多涉嫌銷售冒牌創維電視發表聲明要求其停止所有涉嫌冒牌創維電視的銷售活動。

隨後,著名作家鄭淵潔也在網絡上發表了關於拼多多的侵權聲明。雖然拼多多後來也召開了記者會來回應這些質疑,但是,在我看來,拼多多的這種回應顯然是誠意不夠。

拼多多有甩鍋嫌疑

黃錚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拼多多上真正被定義為假貨的量比想象的少,目前主要是山寨貨。換言之,在黃錚眼裡山寨貨和假貨是不一樣的。並且黃錚還表示,拼多多隻是一個三歲的孩子,阿里爬過的坑我們也得爬。對於這種說辭真的是無力吐槽。

首先,就假貨的問題,黃錚並沒有感覺拼多多出現這種情況是多麼嚴重的問題。並且,這應該也是黃錚一開始就思考到的問題,但是為了上市賺錢他還是選擇了投機取巧。

因為拼多多的模式並不是自營,而是相當於拼多多的搭建平臺,然後商戶在平臺上賣貨。那麼,這樣一來,即使是出問題了,平臺方最多是監管不力,錯還是在商戶,而自己則不涉嫌售假問題。

另外就是黃錚說阿里爬過的坑他們也得爬,這顯然是在說,之前淘寶有的問題,我們也可以有。說難聽一點,這就是無賴。

淘寶和京東作為中國電商的先行者,確實出現過假貨問題,但是現在也都在大力整改。其目的就是為了改善電商的大環境,探索一個完善的模式,避免消費者在網上買到假貨。

但是,這不能成為拼多多可以任由假貨氾濫的理由。說現實一點,如果所有新出的平臺都要把老平臺之前犯過的錯,都重新錯一邊,那麼這樣的新平臺還有什麼意義呢?

拼多多需要儘快出臺相關打假手段

現在來說,上海市工商局已經對拼多多平臺展開調查。而對於拼多多來說,需要的則是配合調查,然後儘快解決平臺的假貨和山寨貨問題。

但是,當記者問到黃錚是否會採用天貓或者京東的打假方案時,黃錚則明確表示不會,說是拼多多需要思考其他的品牌升級模式。至於是什麼模式,黃錚則沒有明確說明。

說實話,在我看來這就是有錯不改,故意打太極拖延輿論時間。說現實一點,這拼多多都三年了,假貨問題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三年了都沒有想出來品牌升級的方法,但是還不願意用其他平臺現有的並且有效的打假方案,這就是平臺在放任假貨蔓延。

所以,在我看來,必須要讓拼多多平臺在具體時間內做出整改方案,而不是什麼“儘快”這樣一個模糊的說法。如果拼多多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出臺有效的整改方案,那麼就應該直接關停。對於假貨必須毫不留情,對於包庇假貨的平臺更應該依法嚴懲。


一鍵代償


隨著網絡時代的飛速發展,“網購”也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淘寶、京東等等電商平臺後,近兩年拼多多也成為一大熱門平臺。打開拼多多的界面,“9.9元特賣”、“品牌清倉”、“全場低至一折起”即刻映入眼簾,

“低價”是該平臺的重要標籤。可是伴隨著使用人群的增多,“低質量”也逐漸成為該平臺最普遍的用戶評價。

近日,童話大王鄭淵潔在微博舉報拼多多涉嫌銷售其盜版圖書,再次掀起拼多多涉假事件的熱議。實際上,不止鄭淵潔提出該侵權問題,此前已有創維、康佳等等企業也針對拼多多提出侵權聲明。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也不發佈了關於加大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力度的通知,將加大力度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假冒行為即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仿冒行為即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中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售假貨行為即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不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只要實施了銷售行為,都應構成侵權。行為人若主觀上為善意,即可免除其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進行相應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根據刑法的規定:

假冒註冊商標罪】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不正當競爭認定

混淆行為:1.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社會組織名稱、姓名。

根據最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實施混淆行為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進行相應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虛假宣傳: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得榮譽等作虛假或者進行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根據最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進行相應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虛假廣告認定

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即構成虛假廣告。

根據我國廣告法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以相應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以相應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以相應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以相應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消費者權益保護

1.無理由退貨:除去不允許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定做、鮮活易腐的等等),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的商品有權在7日內退貨,且無須說明理由。

2.人身損害賠償:若產品侵害消費者人身權益造成損害,有權要求經營者進行賠償;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消費者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經營者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然提供給消費者並造成人身損害的,除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2倍損失懲罰性賠償

3.財產損害賠償:經營者存在欺詐例如銷售假冒商品等,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增加賠償期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4.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5.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6.廣告經營者、發佈者設計、製作、發佈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律師說


小哥出品,必屬精品!

這個問題估計大家都很糾結,拼多多有沒有犯法呢?估計其創始人黃崢也是很苦惱,我們只不過是個平臺罷了!

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拼多多顯然是犯法了,因為他為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一個平臺,如果說治假者是首犯,那麼拼多多就是從犯!

根據調查顯示,目前被山寨最多的,就是電子類商品,特別是一些國產老品牌,如康佳,海信,創維受害最深,其他如小米系列,華為,聯想等等,也是不堪其擾

根據某些機構出來的數據,拼多多大有打敗京東,成功上位的實力,因為在三線和四線城市,拼多多的市場份額已經遠遠超過京東,估計強東看到這個數據會忍不住罵娘

根據小哥的實際觀察,身邊用拼多多的人可以說是鳳毛麟角的,因為大家都明白,一分錢一分貨!廠家搞活動的時候,特價限量商品可能不賺錢,但是商家也不可能天天搞活動吧!

而使用拼多多的,大部分是40歲以上的人,沒有工作,在家裡養老,平常拿手機看看新聞什麼的,看到拼多多的廣告,點進去,看看商品也確實便宜,就糊里糊塗的買了,但是大部分人買回家,除非是比較貴重的東西,要是幾十塊的商品,也就咬咬牙認栽了!

因為拼多多上面的商品質量,確實很差很差!

為什麼拒絕山寨呢?因為山寨只是模仿外觀,內外質量其實很差

而這些山寨品牌,一方面對正規品牌行成傷害,將別人幾十年辛辛苦苦認認真真積累起來的口碑一單單砸碎,更重要的是,劣幣驅除良幣,長此以往,市場的秩序將無法控制,產品的水平也無法提升,科技創新會被市場打壓,這對於整個社會而言就是一場災難!

目前,多家公司開始約談拼多多,而國家機構也開始調查拼多多,拼多多為假貨提供便利,為了平臺發展不擇手段,這種企業如果能長久,將是對我國整個商業的侮辱,更是對民族的侮辱,如果山寨假貨橫行,那麼誠信何在?創新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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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哥帶你看深圳


對於這一個問題,可以明確的講,如果拼多多平臺上真的涉嫌銷售假名牌和侵權商品,可以肯定的說,拼多多平臺是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因為我們國家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所以,拼多多平臺必須因此承擔相應責任。

也許有的人會說,這些假冒偽劣商品並不是拼多多平臺自己生產的,而是上面的店鋪商家銷售的商品,難道平臺也要承擔責任嗎?我們說,這種電商平臺作為雲集各種商家的一個平臺機構,自然要對商家產品的來源進行嚴格的審查,包括店鋪的合規合法,是否具備相應的經營資質,要進行嚴格准入機制。如果平臺沒有盡到嚴格的核查義務,是需要與商家共同承擔連帶責任的。

除此之外,拼多多平臺在進行對外銷售的時候,多次在各大網站打出廣告,什麼1元商品,9.9元包郵,全場低至一折等。而且這些商品原價都是幾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商品,都已9.9元對外出售。但是打開廣告鏈接之後,到了網站上價格卻並不是這麼低,所以這些行為都有可能涉嫌虛假宣傳的行為,對此拼多多平臺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雖然我們說買的不如賣的精,但是商家在博取消費者眼球的同時,也要始終秉承一點:就是誠信經營! 任何投機取巧,虛張聲勢的行為都是不可取的,都是不可能長久的!而對於消費者來說,也一定要謹記一點就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不可能無故掉餡餅!一個原價幾百元的商品,突然一元賣給你,除非是中獎了,否則一定是必有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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