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溥仪私藏多少财产?

小小嬴政


清朝灭亡后,末代皇帝溥仪的财产仍然是富可敌国。溥仪从故宫带走的上万件文物,他最后再带回故宫的只剩下可怜的486件了。

辛亥革命后,民国临时政府与清朝政府谈判的《清室优待条件》,确实如袁世凯所说:待遇优厚前朝未有。

第一项《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

共8款:

(1)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2)清帝岁用400万两由民国政府拨发;

(3)清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4)清帝宗庙陵寝永远奉祀,民国政府酌设立卫兵保护;

(5)光绪陵寝如制妥修,民国政府支付实用经费;

(6)宫内各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不得再招阉人;

(7)清帝私产由民国政府特别保护;

(8)原禁卫军归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1912年-1924年 紫禁城

1912年溥仪只有6岁,宫里的事情由裕隆太后等人负责。

这时,紫禁城和颐和园的所有文物,名义上都归溥仪所有。袁世凯当总统时,每年还能给溥仪400万两白银(后来改成大洋),到了后来民国政府就开始拖欠,到1924年已经拖欠数百万大洋。

张勋复辟失败之后,溥仪感觉在紫禁城待不长了,就想办法转移财物。

从1922年开始,溥仪以赏赐的名义,将皇宫内的名人字画、古代书籍、金银珠宝通过其弟弟溥杰等人带出皇宫。转移的字画书籍文物总数大约有1285件。

1924年,冯玉祥修订《清室优待条件》,将溥仪赶出紫禁城:

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不愿违反民国之各种制度仍存于1924年10月,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左:

第一条 大清宣统帝从1924年10月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

第二条 自本条件修正后,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五十万元,并特支出二百万元开办北京贫民工厂,尽先收容旗籍贫民;

第三条 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住居,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

第四条 清室之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酌设卫兵妥为保护;

第五条 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为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应归民国政府所有。

1925年-1931年 天津租界

这时溥仪每年还能收到民国政府50万大洋的补助。

溥仪在直隶省还有大量的私有土地可以收租。

溥仪被冯玉祥赶出紫禁城时有18岁了,冯玉祥给了溥仪6个小时的搬家时间,溥仪趁这个机会搬走了紫禁城大量轻便的文物。时间仓促,溥仪只带走了11万两白银和一些珠宝,大约有80余箱文物和珠宝。

溥仪辗转到天津租界后,到处购买房产,成为一个房产狂和奢侈狂。为了换取现洋,溥仪开始大量出卖各种文物。著名的《清明上河图 》《曹娥碑》大概在这时被卖掉。后来一次性卖珠宝卖了80万大洋。

1932年-1945年 东北奉天

在日本的策划下,溥仪带着70箱珠宝文物逃到东北奉天,最后成为伪满洲国傀儡皇帝。

1945年-1950年 苏联战俘营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伪满洲国覆灭。8月19日溥仪在奉天机场被苏军俘虏,然后被押往苏联赤塔市。溥仪的仆人带着两大皮箱的珠宝文物。

主要的珠宝有:金盾2个,金手表、金怀表约50多块,金表链20条左右,大小珍珠约2000多颗,镶各种宝石的金领带针约20个,金镯子约10支,金袖扣约10多副,红绿宝石数10块,大块钻石约7个,金小刀约5把,另外还有戒指、别针以及汉玉等物。

这些珠宝文物,溥仪大都送给了苏联和一些看管官员,有些藏在衣服里的文物就被毁掉了。溥仪只在皮箱的夹层里面藏了486件珠宝文物。

1950年-1967年 抚顺,北京

溥仪回到中国后,上交了最后的486件文物。

这些文物中有一件乾隆田黄三连玺,这件文物跟随溥仪颠沛流离,最终回到了故宫,成为镇馆之宝。(没有被蒋介石带往台湾。)

本人是沂蓝书院赵月光,主要研究宋史和近现代史,继承章太炎学派唯识史观学说。


沂蓝书院赵月光


清朝灭亡后根据民国的规定,清王室还能在紫禁城里生活,每年有三四百万两生活费,但是宫内数不胜数的宝贝也算是溥仪的家产。

在慈溪去世以后,宫内没有什么人再能压住这些太监和宫女们,他们也不把小皇帝放在眼里,有时还会欺负小皇帝,因为这些呢,这些宫里的太监呢就时不时的拿一些宫里的宝物去卖,溥仪为了防止他们,就把一些宝物赏赐给溥杰,让溥杰带出宫外(也有说是让溥杰带出去卖掉),后来溥仪被赶出紫禁城的时候,说是拉了七八十大箱的宝贝。再后来去了伪满的时候上下大打点用了不少,再后来伪满被赶走,苏联接去溥仪时候宝物带了十来箱,那些没带走的就在溥仪的伪满皇宫里被士兵哄抢了。

在苏联的时候溥仪贩卖这些宝贝以充生活之用(有说卖了价值八十万大洋)。后来回国溥仪上交了 四百六十八件宝物。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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