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在俄 “免费瑜伽”引发的联想

看到 “法轮功”在俄罗斯搞所谓的“免费瑜伽”( 中国反邪教网《“法轮功”在俄罗斯变身免费瑜伽》)不由产生诸多联想、不妨且列几宗。

“法轮功”在俄 “免费瑜伽”引发的联想

偷梁换柱藏祸心

众所周知,瑜伽起源于印度,有5000年的历史,其目的是改善人的身体和心性。联合国大会还将6月21日定为国际瑜伽日,旨在提高全世界对于练习瑜伽可以带来诸多益处的意识。

2015年首届6.21国际瑜伽日,我国北京、上海、江苏、陕西、安徽、浙江……全球包括印度、马来西亚、日本、巴基斯坦、尼泊尔、斯里兰卡、阿联酋,远至欧洲,美洲、澳洲等,超过亿人以各种瑜伽活动同步庆祝,使瑜伽在全球得到推广。

惯以挂羊头卖狗肉而臭名昭著的“法轮功”,借瑜伽的普及和俄罗斯有意练习者比较多之机,打着瑜伽的旗号,却夹卖其邪教的私货。据俄罗斯《事实与论据》网站发布的该站记者的报道《邪教——免费瑜伽背后隐藏的秘密》披露,该记者在偶然加入的“法轮功”免费瑜伽练习中发现,名叫柳德米拉的“法轮功”瑜伽教练,不仅“巧妙”地假借“大厅被别的租用者使用着” ,将“有意愿参与者都被邀请到瑜伽工作室练习名叫 ‘法轮功’的‘气功’” ;而且“第三种姿势以模仿轮子的运动结束” ;课程结束时,又“建议”每个人都带走一本价值50卢布的“法轮功”书籍。

可见,为了拉练习者下水,“法轮功” 瑜伽教练真是用尽心机!

遭唾弃的老套路

其实,打“免费”牌,是 “法轮功”的老“套路” 、炮制“法轮功” 初其,李洪志曾打着免费教功的旗号,鼓励其任命的辅导站站长和其他骨干为扩充其邪教队伍付出无价劳动。 “法轮功” 组织被中国政府取缔,其头子李洪志被通缉逃到国外后,更是以从痴迷者身上搜瓜的钱财及洋主子提供的反华基金,频打出免费下载书籍录像、免费报纸、免费电视、免费软件等等不一而足。还美其名曰帮助世人“强身健体”、 “功德无量” 、“提升层次”云云。但只要对“法轮功”稍有了解的人,一眼就看穿了其藏着见不得人的祸心。

“法轮功” 暗藏祸心的“免费” 圈套,虽然少不了 “漂亮” 的包装,但毒药再甜也改变不了其害人的本质:在中国,极少数“法轮功” 骨干和痴迷者,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因免费下载、传播“法轮功”宣传品触犯刑律而获刑;在境外,更不乏 “法轮功” “免费”邪招碰壁的案例。如在俄罗斯,“法轮功” 人员纠缠旅游景点的游人和出租车司机,“免费推销”“法轮功”报纸、宣传单(册)等,不仅自身付出了无价劳动,还使自己遭人唾弃,更使人们不堪其扰,强烈呼声吁旅游部门联合警察局出手制止。俄滨海边疆区各大旅行社,纷纷到符拉迪沃斯托克、巴尔基赞斯克、乌苏里斯克等城市的闹市区,向俄民众发放抵制“法轮功”的宣传单(册),号召民众远离“法轮功”(凯风网:《法轮功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遭到抵制》)。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

多行不义必后毙

读过《邪教——免费瑜伽背后隐藏的秘密》的还一定注意到报道中说,瑜伽教练柳德米拉“邀请所有参观者——只有十个人——拿起地毯。”这与报道中“鉴于瑜伽的普及,有意练习者有时会比较多。练习场所是座美丽的现代建筑,有着别致的装修,宽敞的大厅” 的描述,不但形成鲜明的反差,还给人这样一个印象——“法轮功”的“免费瑜伽” 响应者寥寥无几。

但笔者相信,当你读了该文列举的俄车里雅宾斯克著名异端学专家和俄东正教宣教部门负责人康斯坦丁,宗教学者、社会学家及哲学家尤金·巴拉迷什金等对“法轮功”邪教属性、活动特点,及其种种邪说导致的恶果进行的揭露剖析,及该报道讲述的“法轮功”人员叶甫盖尼由于相信“法轮功”,试图用冥想进行医治,结果导致死亡后,“法轮功”方面却将其去世归因于未按时进行练习;圣彼得堡居民埃琳娜相识7年的前男友,因“被‘法轮功’邪说吸引,变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傻瓜……一个‘僵尸’,没有生气,没有感情” (报道原文语)导致埃琳娜不得不与他分手;以及格里戈里收集受“法轮功”影响的一些相似的丈夫对生活、对妻子和孩子失去兴趣,将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学习和散布“法轮功”方面,最终常常以离婚告终等等悲怆的故事后,你就不会为“法轮功”的“免费瑜伽” 响应者寥寥无几而疑惑不解。

让我们再略略回溯一下“法轮功”在俄罗斯屡遭碰壁的日子:

2003年4月至2007年5月,一名4岁的“法轮功”成员虽在俄罗斯多次寻求庇护,还是以失败告终,并被俄当局驱逐出境;又据报道,从2006年起,俄罗斯内务部便拒绝给来自中国的法轮功人员办理居住签证,并命令这些人员离开俄罗斯。次年,俄罗斯又将3名法轮功人员遣返回中国。

2011年10月27日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市五一区法院裁定“法轮功”出版物为极端主义出版物。次年7月4日俄最高法院驳回了“法轮功”要求撤消上述裁定的上诉。这些出版物包括《转法轮》、《关于中国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世界法轮大法》、《全球人权火炬接力》等。俄联邦司法部据此将这批法轮功出版物列入“极端主义宣传材料名单” 。

“法轮功” 非法活动被俄罗斯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骨干分子被逮捕也并非个案。如2005年5月及9月,“法轮功”组织在俄罗斯卡卢加的分支机构头目帕克·芬妮娅·琼-加布(女),在大纪元俄文网站先后代表自己及“死去的亲戚”发表退党声明,被俄罗斯卡卢加州检察机关正式发出警告,要求其不得从事极端主义活动;2006年6月30日,几名“法轮功”人员准备在莫斯科中国大使馆前进行“活摘”表演,被当地警方以“非法集会活动”拘留; 2012年7月27日,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警方在一家印刷厂拘捕了4名“法轮功”人员,并没收了《转法轮》书籍及其他传单等违禁品; 2013年3月6日,俄特维耶夫—库尔干区法院依据俄联邦行政法典第20条第29款,对传播区法院于2008年8月26日判定列入联邦极端主义宣传品《转法轮》的斯莫尔尼科夫Д.В,作出追究行政责任的判决;2014年 1月21、24日,俄联邦安全部门分别对图瓦共和国、哈卡西共和国以及下诺夫哥罗德州的“法轮功”人员进行了搜查和审讯,收缴了电脑和“法轮功”邪教书籍等;2015年6月初,俄执法部门逮捕了“法轮功”在乌德穆尔特共和国首府伊热夫斯克市分部的头目加列耶夫(凯风网:《法轮功在俄罗斯四处碰壁》……

查封“法轮功”画展,清除“法轮功”广告牌,封堵其网站, “法轮功”谣言炮制者与其“活摘”报告被禁入境和禁止在俄罗斯发行等等案例,在俄罗斯更非鲜见。

真道是:自作孽不可活,多行不义必自毙。“法轮功” 所以在俄罗斯声名狼藉四处碰壁,既是其自食其果,也是邪教必然走向衰败的铁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