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五項制度壓實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工作主體責任

今年以來,晉城市紀委按照省紀委關於認真落實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主體責任的要求,進一步樹牢“紀檢監察機關和領導幹部擔負管理監督紀檢監察干部的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層層落實隊伍建設主體責任,著力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管理,推動紀檢監察干部紀律作風建設取得新成效。重點是建立並嚴格落實好“五項制度”:

一是“四談雙報備”制度。“四談”: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每年約談各縣(市、區)紀委監委主要領導不少於2次;市紀委監委班子成員每年約談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和聯繫指導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少於2次;市紀委監委各部門單位、巡察機構負責人每年約談本部門人員不少於4次;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每年約談本組人員不少於4次,推動各級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增強抓好乾部監督工作的自覺性和堅定性。“雙報備”:紀檢監察干部請假、外出要同時向市紀委監委辦公廳、組織部報備。

二是“一報一排查”制度。“一報”:嚴格執行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按規定項目、時限、要求報告和補報,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一排查”:深入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制定防範措施,定期檢查評估,確保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紮實有效。

三是“三訪五檢查”制度。幹部監督部門採取家庭走訪、社區走訪、案件回訪等方式,重點針對紀檢監察干部遵守黨的“六項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三條禁令”、廉潔執紀辦案、廉潔履職盡責等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強化“八小時內和八小時外”行為的監督。對落實幹部監督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堅決追責問責;對執紀違紀、以案謀私、跑風漏氣的,堅決從嚴查處。

四是“一年兩報告”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各縣(市、區)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向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和幹部監督室報告幹部監督工作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市紀委各內設部門單位、派駐機構、巡察機構負責人向分管領導和幹部監督室報告幹部監督工作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五是監督聯動協調機制。建立健全乾部監督部門與辦公廳、組織部、案管室、機關黨委等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既各司其職、又協同聯動,著力形成監督合力。

今年以來,共處置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26件,其中,初核4件,立案2件,談話函詢20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2人,誡勉談話3人,通報批評1人,批評教育1人,提醒談話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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