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專員

江西省宜春市出臺《關於加強和改進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著力破解鄉鎮(街道)紀委主責主業不突出、履職能力不強、紀律審查質量不高、考核評價不科學等突出問題。今年以來,全市183個鄉鎮(街道)全部建成標準談話室,90%以上的鄉鎮紀委自辦了案件。 全面實行縣市區監委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專員制度。監察專員由鄉鎮(街道)紀委書記擔任,並由縣市區監委任免;配備一名監察專員助理,由監察專員從紀委副書記或紀委委員中提名,並報縣市區監委批准;在村居設立紀檢監察信息員,重點圍繞村組幹部廉潔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實行標準化建設,做到“七有”,即:有隊伍、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標準談話室、有制度、有設備、有經費保障。鄉鎮(街道)紀委書記、監察專員專司紀檢監察工作,不能分管其他工作;監察專員助理專司紀檢監察日常工作,不再承擔鄉鎮(街道)其他工作。 建立和完善協調協作機制,成立紀檢監察協作區,每個協作區由縣市區紀委監委機關內設科室、派駐機構、黨委巡察機構和鄉鎮(街道)紀委組成,由一名縣市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擔任召集人,在縣市區紀委監委領導下,實現協作區內工作力量整合、異地協作、監督協同,有效解決鄉鎮(街道)紀委人手不夠、業務不精、人情干擾問題。 鄉鎮(街道)紀委書記、監察專員定期向縣市區紀委監委述職述責述廉,年度考核單列,考核指標單設,不在鄉鎮(街道)參與考評,在縣市區委領導下,由縣市區紀委監委會同縣市區委組織部組織考核,考核時充分聽取所在鄉鎮(街道)黨委的意見。同時,強化經費保障,全額保障鄉鎮(街道)紀委及村居紀檢監察監督信息員隊伍工作經費。(江西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鮑爽) 以上為廉廉看網絡廉政文摘閱讀所推薦內容,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廉廉看頭條號的觀點。如有意見建議,請私信留言,我們會及時處理。歡迎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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