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南宁农产品将持证售卖,你买的农产品“身上”贴合格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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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南宁市海吉星果蔬批发市场等11个批发市场实施《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不少农产品“身上”都贴上了合格证。

据悉,从7月1日起,南宁逐步在全市各类农贸市场推行《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从田头到终端消费的无缝对接,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7月起南宁农产品将持证售卖,你买的农产品“身上”贴合格证了吗

《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实施后,食用农产品必须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没有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摊主在进货后必须经过市场的快检中心,取得合格证后方可销售。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主体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含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本着“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分为A、B、C三种,开具的依据是质量自检或者委托检测合格,或者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合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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