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0.6和1.0兩檔次,差別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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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交費檔次60%和100%,退休待遇差距大不大?

我們的養老保險繳費貫徹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

因此,交費檔次越高,退休待遇越高是沒有問題的。

我們的退休待遇計算公式是這樣的: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假設我們交費40年,有兩位老人,一個平均繳費指數是1,一個平均繳費是0.6。按照北京市的退休待遇計算公式,他們的退休待遇差距有多大呢?

首先看基礎養老金。繳費指數是一的老人,基礎養老金等於40%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而平均繳費指數是0.6的老人,基礎養老金等於32%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兩人待遇的比值是,10:8。

第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個人賬戶餘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60歲退休計發月數都是139個月。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照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劃入個人賬戶的最初是11% 現在降至了8%。

但是不論怎樣,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比值是跟繳費基數完全成正比的。

因此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比例是10:6。

假設繳費指數是一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一千元每月,那麼繳費指數是0.6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只有600元每月。

第三,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各省市的計算方法不一樣。主要是針對實行個人賬戶繳費之前,參加工作人缺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一種補償。一般1998年之後,參保的人員是沒有這一項的。

按照北京市的計算方案,假設視同繳費指數跟實際繳費指數都一樣。

這樣我們過渡性養老金的的數額是:

繳費指數是一的,退休待遇是20%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繳費指數是0.6的,退休待遇是12%的退休商品的社會平均工資。

待遇之比是10:6。

我們大體可以看一下待遇的差距。

繳費指數是一的,40年工齡,退休待遇是60%的社會平均工資加一千元。

北京市2017年社會平均工資是8467元。計算出退休待遇是6080元。

而繳費指數是0.6的,退休待遇只有44%的社會平均工資加600元。計算後的待遇是4325元。

因此,繳費指數是0.6,退休待遇大約是繳費指數是1的71%,差距雖然縮小了一些,但仍然是不小的。

不過隨著退休後每年的養老金的調整,差距會越來越小,但是繳費指數低的永遠趕不上繳費指數高的。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你問的這個應該是養老保險的繳費指數。如果你的養老保險按照60%的繳費指數,也就是0.6,那麼最終退休之後大概可以拿到。800元左右的退休工資!

如果你的養老保險按照百分之百的繳費指數,也就是1:00,那麼最終退休之後大概可以拿到1200元左右的退休工資。

所以這就是他們的差距。當然,按照0.6繳費的人群比起按著1:0繳費的人群繳納養老保險的,這個數額要低很多。所以他們退休之後領到的退休金也不如1:00的人群多。

具體選擇按照什麼樣的繳費指數還是要取決於個人的經濟能力,因為每一年都可以自由的選擇一次不同的繳費指數。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差別就是這樣40%,這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差別。打個比方,繳費100%的領1000元養老金,繳費60%的就領600元養老金,這是不可質疑的。但是,恰恰因為有了視同繳費年限把結果改變了,改變的原因是不管繳費指數是多少,視同繳費指數都是1,所以把60%繳費的人,應領的養老金增大了,和100%繳費的人差距變小了。所以,我個人意見是視同繳費的指數應該隨同繳費指數一樣,不應該是一成不變的1。僅此個人意見。歡迎探討。


古渡草連沙


大,非常的大,最主要的就是體現在退休工資上和繳費上!現在的社保設計就是多交多得,少交少得,如果有條件還是多交點,畢竟將來退休了,退休工資很低也是很囧啊


大咖伴我行ken


就是0.6與1.0的差距。 要是按絕對值理解,差距就是0.4,按照比值來理解,差距就是40%,接近一倍了。。。再通俗點說,就是月繳費基數600元和繳費1000元的區別,如果放大到一年呢?15年呢?40年呢?

結論,權利與義務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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