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任芳麗:

本院受理原告王明明訴你離婚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告知書、司法公開告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及舉證的期限分別是公告期滿後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的第三日上午9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洛川縣人民法院老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本案將依法缺席判決。

陝西省洛川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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