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知識分子與農村文藝的故事——華州籍劇作家李十三

尋找李十三—— 一個知識分子與農村文藝的故事

在那個年代可以因為一句“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而被誅滅九族。文化人埋下來高貴的頭顱,虔心考據,萬馬齊喑。一個失意的文人明白,離創作遠一寸,便是離安全近一尺。 李十三可貴的是沒有噤聲,他迴歸草根,用一種獨特的方式向世界發出了他的聲音。

一個知識分子與農村文藝的故事——華州籍劇作家李十三

那是五月初的一天,江南正是“一川菸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關中也是一片朦朧,天空沒有下雨,我們的眉頭卻掛著水珠。感謝上蒼,給我們這樣一個天氣去尋找一段淋漓盡致的人生。

李十三(1748-1810),原名李芳桂。是清朝乾隆、嘉慶年間的舉人,祖籍在華縣下廟鄉。

在關中地區,評價皮影班社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能演多少個劇目,尤其是能否演唱李十三的十大本。現流傳於世的《白玉鈿》《十王廟》《火焰駒》等十大本戲,是李十三的巔峰之作,也代表了關中皮影的最高水平。為了方便記憶,當地人流傳著這樣的順口溜“配佩廟釵鈿,宮蓮媒駒庵”。解放初期的華縣皮影劇作家劉雲峰為十大本編寫了一首詞:“頭戴玉燕釵,手拿萬福蓮,身跨火焰駒,來到紫霞宮。一賞白玉鈿,一旁虎皮傳。清素庵中春秋配,十王廟前釘呆迷”。甚至有一些戲班在點燈唱戲、鑼鼓聲響之前,要給李十三的畫像上香,當作皮影的中興之祖來敬供。

一個落魄的文人,是什麼將之抬到了神一般的地位?

公元1786年,也就是乾隆五十一年,三十八歲的李芳桂參加了丙午科陝西鄉試,考試的題目是三篇八股文和一首五言詩。在流傳下來的《硃卷》中,看到了李芳桂應試時的文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者乎》,這個標題出自《論語•堯曰》,他在文章中寫道“因民出治,則宣佈祇在於民功……揆天時而度地利,一人之所代為理,實即萬姓之所自為謀……而政在養民……窮簷有鼓腹之樂,廟堂無喚咻之煩。而規為久大,知不同山高乘馬,之書其為惠也,不亦美乎!”

不要擾民,不要違背“天時地利”、強迫人民按照自己意志去做事情,因為這樣會“貽誤天下蒼生”,執政應依靠良好的德行,只有這樣,才能夠使大道行於世,實現“窮簷有鼓腹之樂,廟堂無喚咻之煩”的理想社會。

“而規為久大,知不同山高乘馬,之書其為惠也,不亦美乎!”一個文人多好的理想,然而卻不能實現。他選擇了迴歸故里,和皮影藝人們遊走江湖,創作皮影劇本。面對現實,幾許無奈,寒窗清燈下,阡陌田間,影戲院場,構思著他的皮影劇本。通過故事裡的人物,悲歡離合,感物抒情,來辨國家興亡之理,來告訴世界善惡美醜……泥土的氣息吹面不寒,滾滾而來,自然得到農人的歡迎,這就奠定了“十大本”在皮影史上獨一無二的地位。

我在周家渡的時候,便常常想象,一個三秦大地的文人,帶著關中大漢的鏗鏘豪邁,捋須行吟,如同一壺太白酒,飄飄欲仙。

奮筆抒塊壘,不作等閒吟。

在那個年代可以因為一句“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而被誅滅九族。文化人埋下來高貴的頭顱,虔心考據,萬馬齊喑。一個失意的文人明白,離創作遠一寸,便是離安全近一尺。

李十三可貴的是沒有噤聲,他迴歸草根,用一種獨特的方式向世界發出了他的聲音。他在十大本中,沒有出現過一個帝王,幾乎沒有高層王侯將相,這在中國傳統戲曲中是極少見的。

跟皮影藝人劉興文聊天的時候,他說,這是李十三委婉的表達自己懷才不遇的憤懣和對現實世界的不滿的方式。華縣的皮影藝人們都認為李十三有很好的才華,只是因為當時官場的腐敗,而終老只是個舉人。正所謂“王不用我,我不寫王”。

不僅如此,李十三開始創造皮影劇本的年代。19世紀初,也是他生命的最後十年,恰好是白蓮教起義失敗,皮影戲遭遇封殺的年代,千年皮影徹底沒落,時人扼腕痛惜,卻無能為力。作為一個知識分子,如何讓人民喜愛的藝術形態重新輝煌,他將自己的生命歷程、中華文化淵藪與農村文化傳統相結合,以創作劇本的方式,將皮影戲推上了一個新的藝術高峰。他在成就藝術的同時,也成就了自己。

在民間藝術普遍危機的今天,李十三的故事,是否有著一定的啟示意義?

李十三的墓在臨渭區藺店鄉。這個村便是叫做李十三村,一個村子用一個皮影劇作家的名字來命名,可見他在民間地位之崇高。

在村裡,向一個村民問路:李十三墓怎麼走?他看了我一會,說,老墓還是新墓?我問新墓是什麼意思?他一下子激動了,滔滔不絕的描述起2008年渭南市文化局在李十三村的一所學校裡唱皮影的對臺戲,以期恢復這種傳統的擂臺對唱的形式。唱完戲,就在學校裡給李十三立了一塊新的石碑。我說,先去老墓再去新墓。正在說話的時候,他的老孃在裡屋發話,讓他帶路,領我們去。

立於墓前,我恭恭敬敬的鞠了三個躬。

但見墓前有兩棵小樹,墓碑上刻著一副對聯:

藝苑奼紫嫣紅李公十三揚三秦;

劇壇奇葩絢麗鷲峰十本遺千秋。

橫批是:德望常昭。

旁邊還有一段話:李芳桂先生是清代著名劇作家,對我國戲劇創作史上有卓著貢獻,我們深懷崇高敬仰舉行節日掃墓,勒石以志。

這段話顯得頗為幼稚,而且不是很通順。我正在納悶,是誰給李十三立碑?我趴下來,撥開了墳頭的一點土和雜草,看到落款,我震驚的不是一點點:

發起人:校長張海永;撰文並書:常兆吉、常東風鐫石;參加活動倡導:學校藺店鄉全體少先隊員;公元1988年四月四日清明節。

1988年,這裡必然是有過一次盛大的活動,全鄉的少先隊員們集中在這裡,給一個長者掃墓,他們知道墓中之人是誰嗎?或許,我們會去問他們的媽媽,問他們的奶奶,於是他們的奶奶又給他們講出一段動人的故事。

整整20年後,2008年,渭南市文化局再立新碑,有意思的是,這座碑依然是在一所學校。冥冥之中,是否是一種默契,將高居廟堂的知識分子群體和遠在江湖的草莽藝術緊緊聯繫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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