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系統設置檢察職權 保障依法履行職責

本報訊(記者趙鐵龍 劉鍵 通訊員董宇丹)8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遼寧省丹東市召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研討會,最高檢有關部門、部分地方檢察機關代表和法學專家、全國人大代表等40餘人參加研討。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童建明出席會議並講話。遼寧省檢察院檢察長於天敏出席研討會。

在聽取與會代表意見建議後,童建明就進一步配合立法機關做好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他強調,研究修改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貫徹落實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和全國大檢察官研討班會議精神。要堅持繼承性和前瞻性並重,既保留鞏固行之有效的現有規定和改革創新成果,又要為今後進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奠定基礎。要凸顯法律監督職能,充分體現檢察機關憲法定位,科學系統設置檢察職權,增強法律監督剛性。要完善檢察機關組織體系,建立科學的檢察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做好與檢察官法、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銜接。他要求,最高檢有關部門要對與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吸收,形成修改意見,及時報送立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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