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枣阳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8

枣阳市检察院荣获

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喜报丨枣阳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8/5/15(849)

关于表彰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日前,省人社厅、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的文件,经过严格推荐评选、检查验收以及公示,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乔富粤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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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坚持以办案为抓手,以提高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为目标,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并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2017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5件,立办涉及虚假诉讼案件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法院采纳1件。2017年8月31日,该部提起的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省院指定在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12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目前被诉行政机关正在依法履职中,将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九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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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情况

2017年12月,该部提请并经省检察院批准了对枣阳市泉商矿业实业有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襄阳地区截止目前的首例、也是唯一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部在注重从绿色专项活动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所办理的19件公益诉讼案件有9件是在开展绿色专项活动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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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落实了环保任务,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新形势下的新职能。开展了以“枣阳民行,与民同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采用“送法下乡的赶集式宣传、邮政部门联手邮路式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得到了襄阳市院的肯定。

该部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两学一做”学教、支部主体党日活动,坚持学习党章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通过评选“每月一星”,狠抓思想建设,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素能,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公诉部检察官乔富粤

“秉公执法谱写正义,无悔青春照耀检徽”是乔富粤同志的真实写照,她坚持把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理性柔和的执法技巧贯彻到每个案件中,致力打造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她政治立场坚定,党性意识较高,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推选为襄阳市优秀共产党员、襄阳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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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研业务,认真办公

工作中,她不断钻研业务,全面提升素能,具有过硬的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先进工作者”、“全省十佳检察官”和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从检20年,乔富粤同志负责和办理案件2000余件,案件的法定时限结案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所办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案”,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其参与办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永春一案,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省委、省检察院领导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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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庭审中

乔富粤为人公道正派,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其推行的精细审查、温情执法等创新举措多次被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报刊进行头条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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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张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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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检察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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