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11月份達到退休年齡,校長要求上完一個學期的課到1月底,合理嗎?

阿彌丫丫


老教師11月份就達到了退休年齡,校長要求上完一個學期的課到一月底,這合理嗎?

老教師到了退休的年齡還繼續讓老教師接著工作這於情於理都是不合理的。


首先,從勞動法角度上不合理!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後,就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職工也完全不需要聽從學校的安排了!也就是說只要只要是職工到了退休的年齡無論任何情況老教師都有權辦理退休不在繼續工作!

至於學校裡沒有人頂替老教師的工作那是你校長的事,作為校長那是你的職責所在,你連這個事情都不能處理怎麼能坐在一校之長的位置上,再說老教師11月退休你又不是不知道為什麼不提前把應該安排的工作安排好!你現在強行讓老教師在退休之後繼續工作這是不合法的,你已經沒有權限再去要求一個退休的老教師!


作為老教師退休年齡到了,你已經和學校脫離了勞動關係,已經不是在職的職工對於校長的命令你完全有權拒絕!

第二,從情理上看是不合理的。一,校長對老教師還是以在職的時候命令式的口吻。要知道老教師已經退的休,他已經不屬於你的管轄範圍。如果你這樣老要是繼續幹工作,你需要把老教師請回來!和老教師商談,注意是商談,不是命令。這就有了一個雙向選擇。你願意請人家繼續教課。人家老教師也有權利拒絕你的請求。從校長的態度上來看從情理上不合理!


二,那就是退的休已經不是在職的職工!他已經不在我去在職的教師的工資。他今後應該領取的是他的退休工資。你讓老師繼續工作也不和老教師談報酬方面這個問題你這是白使喚老教師,讓老教師義務奉獻。固然作為教師都有這教師的情懷,但是這種教師情懷必須在人家主觀意願的情況。所以校長不能拿學校的困難還有多年工作的面子來要求老師!

總之,這位老教師干與不幹,於情於法都可以根據自己自身的情況做出自己的選擇,作為校長於情於法都不能強迫老教師的去留。

我是松高尋鶴,致力教育多年!願意和您一起探討有關教育的話題,也期待您的關注!


松高尋鶴


延遲教師退休時間是不合理的,這不僅僅是對教師的不負責,更是對學生的不負責任。


目前教師法定退休年齡,男60週歲,女55週歲。但因教師所在地區不同,退休年齡規定也會有所不同。教師在校任職不同,退休年齡也不盡相同。

從教師的角度來看:


教師是一個特殊的群體,需要對學生的成長和學習負責,教師的職業特點具有複雜性、艱鉅性、長期性等特點。但是,當教師到了50歲時,記憶力和反應能力等都呈下降趨勢,精力、腦力和體力也都不適應。


教師本來就是一個勞心勞力的辛苦行業,多多少少會有職業病,身體素質普遍較差,老教師的體能已經不能很好的適應辛苦操勞的教師行業,尤其是女教師在45歲之後,身體機能和健康狀況明顯下降,工作上就會力不從心。


老教師們辛辛苦苦了一輩子,延遲退休更能引發教師們的職業倦怠,一方面教師自己疲於奔命,另一方面學生也承擔著教師因心理壓力過大而帶來的風險。

從對學生負責的角度來看:


在這個日新月異的時代,其實需要體力充沛、精力旺盛、充滿激情的教師引領學生的成長,但臨近退休的老教師,在這些方面並不具備優勢,有些年齡大的老教師思想或多或少有些陳舊,跟不上時代潮流,很難融入學生群體,與學生容易形成代溝,不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且在心理上和學生心理差距太大,在教學中很難形成有效溝通,會產生深刻的“隔代教育”效應,更多時候老教師都會力不從心。

從人才發展規律出發,教師隨著年齡增大,體力不支,對工作的心有餘而力不足,如何保證課堂效率和教學質量?又談何對學生的負責?

從建設教師隊伍的角度來看:

一方面,延遲退休不利於教師隊伍的“新陳代謝”。老教師的延遲退休,會延遲教師隊伍“新血液”的加入,並可能出現老教師心有餘而力不足,而年輕教師卻沒有機會真正站在講臺上,為孩子提供優質教育。

另一方面,老教師如果不退休,加上編制和崗位有限,年輕教師就沒法到學校教學,沒了“新血液”,必定會阻礙教師隊伍的建設。同時,年輕教師在最好的發展年齡,沒有得到鍛鍊,也會影響年輕教師自身的發展。

總而言之, 延遲已經到退休年齡教師的退休時間並不可取。


決勝網


我是一名鄉村老師,工作了近三十年。在工作中,也見到同事退休離開的情形:

李老師去年4月份到退休年齡,我見證了他領到退休證後的態度之變化!之前兢兢業業的李老師在領取退休證之後好像冷漠了許多,不再來學校了,見了同事後也只是言語閃爍地應付!好像變了個人似的!

早年退休的胡老師。任教時特慈祥,如今經過學校門口時,連瞥一眼的勁頭也沒有!唉!教育的人性化就這樣嗎?″鐵打營盤,流水的兵"。營盤真的似鐵嗎?老師11月份達到退休年齡,校長要求上完一個學期的課到1月底,合理嗎?對這一個問題,我認這可以分幾個層面來分析:

第一,若單獨站在工作是為了薪金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則這位老師到法定退休之日,任何人沒有權利干涉其工作與否。這在勞動法上有明文規定的。11月份退休到達退休年齡,就此作別,不再工作,合理合法!

第二,若站在學校全局的角度去考慮,這個問題更有幾點應注意:

首先,校長想留人兩個多月得有留人的方法,空口說白話行不通,白使喚人是當今社會中不存在的。若二人私下關係不錯,用兩個多月不加薪,這是人情。

其次,若念在學生情份上堅持到期末也是有情可原的。

第三,當前教育界的環境真的讓太多太多老師寒心了。早在上世紀末,各學片每到年底、教師節節點,慰問退休老教師,起碼體現出晚輩們對前輩的尊重與敬仰!如今呢?這種活動好像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這樣的活動,建議教育部門搞幾次,安撫一下前輩們的心理!才真正體現出尊師重教的思想!

因此,老師11份退休,說走就走沒人敢攔!但這樣更讓人感覺當前教育現狀悲催了、寒心了!無有什麼情味可言?人性化是教育的主題。社會再發展,以人為本是重中之重!!(黃政強)

小桔燈


肯定不合理! 從制度和法理上都不支持這種。

不知道這位老師是大學還是中小學的老師,可能情況不一樣。



如果是大學,由於和學生之間聯繫鬆散,只是上課然後走人,別的老師替代完全可以,學校沒有理由要求老師留任,特別還不返聘發工資的情況下。

如果是中小學,那麼由於學生聯繫緊密,中途換人會影響學習,特別是語數英等主課,或者是畢業班等非常時期,學生思想會波動,造成一些不好的影響。

其實說到是學校的責任,明明知道老師在3月後要退休,還安排代課,關鍵是沒有替代老師,不知道是無奈還是有意的,就算是為了孩子,總不能讓人家白乾,就算老師願意奉獻,這也有不可預測的風險或者意外,如果出現了,算誰的責任? 老師已經退休,從法理上已經不是老師了!有沒有代課資格也是個說法。



其實老師真的不是在乎這兩個月的時間和付出,估計是心寒,不再留戀,想著早早的離開,也是怕以意外,晚節不保。

那麼是什麼導致老教師心寒和怕呢?我想有些原因我們知道,有些原因估計只有老師和學校知道了!

總而言之,老師可以自願留,學校不能強迫,只能徵求意見,給出待遇條件,至於選擇,就要看老師自己了!



為什麼一個教了一輩子書的老師,要早早的急忙離開講臺,一點兒都不留戀,沒有一點失落感,這才是我們要深深的思考的!


生活對我說


其實我們退休返聘的待遇是非常低的,根據我們國家有關規定,返聘待遇應當是在職工資的10%左右。因此,對於一般人來說,這份待遇基本和沒有差不多。

關於校長的要求問題,這種要求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依照我們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後,就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職工也完全不需要聽從學校的安排了。

退休後的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勞務關係,雙方應當共同協商確定退休待遇,而不是單方面命令。

根據以往的規定,我們退休後實際上還是這個單位的人,包括黨組織關係、人員管理等等。不過,實現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我們退休後將逐步推行社會化管理,退休後就與用人單位脫離關係,完全享受自己的老年生活了。

不過校長能提出這樣的要求,也肯定是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作出的考量。我們全國各地都普遍存在教師力量短缺的情況。但是一方面又編制缺乏,無法招用到新的老師,青島等很多地方現在都開始用無編制的聘用制教師。

其實,針對退休教師問題,遼寧省也開始實踐過銀齡教師計劃,就是已經退出教師崗位的老師進行返聘教學。

2018年1月,國家在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明確要實施銀齡講學計劃,充分發揮我們經驗豐富離退休老教師的作用。

不過在當地有具體的實施方案以前,不支付勞務報酬也是不合適的。即使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我們退休人員還是有充分的自主權,因此,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拒絕校長的要求。


暖心人社


通常情況下,教師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學校會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但工作都是到學期結束。教師的工作性質決定,校長的要求是合理的。

當下,教師倍受社會的關注,稍有風吹草動,媒體曝光,大肆指責,甚至謾罵,許多老師很傷心。作為老教師一輩子愛崗敬業,到了退休年齡,考慮再幹下去,稍有不慎,可能晚節不保啊!

作為學校,一旦涉及老師到了退休年齡,一定提前做好預案,特別是校長要換位思考,充分徵求老教師的意見,不能強制要求繼續完成教學任務。話一定說到前面,讓老教師體驗到自己的尊嚴和學校的關懷,樂意站好最後一班崗。



我們學校一般在學期末,人事就進行統計即將退休的教師,不能完成一個學期抑或不能帶到畢業的教師,就不在安排一線教學任務。如果確實需要,提前做好思想工作,得到老教師認同,達成共識,才安排到一線上課。到了退休年齡後,再延長的工作,適當給一定的報酬。


作為老教師,工作半輩子,臨近退休會有一定失落感。學校一定人文關懷,於情於理,老教師都不會拒絕校長的要求。但我們用規定強制要求,會適得其反,即使勉強把教學任務接下來,效果肯定不好。


俺油菜


從老師的角度,多幹兩個月,看似不合理。從學生和學校的角度,“學生第一”,師資緊張,合理!



先來說說筆者學校非常類似的一件事。

去年4月,一老教師到了退休年齡,應該退休,但學校老師緊張,沒人頂替,做工作要求老教師這學期搞完,老教師原先當過校長,大局觀念很強,欣然接受。一直工作到學期結束。

老教師高風亮節,比起那些到站下車的老師,多工作了幾個月,配合了學校工作,應該鼓勵。之後在去年秋季學期,我們在發代課老師工資時,為他造了兩個月的代課工資。

老教師沒想到學校還為他不了代課費,心裡很感動,說了許多好話。人與人這就是這樣,相互理解,工作第一,工作完成了,也不能讓老師感到吃虧。

教育工作,有其特殊性和週期性,一般以學年(或學期)為單位,倘若人手緊張,中途換老師,對學生學習是不負責任。



現在退休老師多,這種情況會經常遇到,只要肯想辦法,適當變通,這些情況就可迎刃而解。你說呢?


文軒閣


從校長的態度上看,肯定學校師資力量有限,所以要求退休的老教師繼續代課。

這種事情一看校長的態度,二看老師自己的想法。

首先說校長的態度。如果校長髮自內心的懇請老教師繼續留崗,言辭懇切,尊重有加,而不是命令式地,相信一輩子的老教師這點風格還是有的,畢竟對自己耕耘了大半輩子的三尺講臺是有感情的,也就幾個月的事情,能幫忙還是願意的。

但如果無視老教師心裡身體的有病,或者強硬的命令,我相信大部分人不會流連,不會買校長的帳。但如果留任,要另加工資,勞有所酬。

再說老教師自己的意見。如果老教師自己不想留任,就放人家走,不能強行留任,或者道德綁架。這些都不和常情。

如果老教師願意為自己的熱愛的教育事業再發餘熱,校長也要說好工資,一碼歸一碼。對老教師的高風亮節加以獎賞,我想老教師們會更加賣力工作。

合不合理都在如何做事情上。你們說對嗎?


漫語慢文


老師,您辛苦了!既然退休手續都辦了,從理論上來說,你就已經屬於退休教師,當然不用來上課!所以校長要求你上完一個學期的課到1月底是非常不合理的!


你考慮到學校人手緊張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定要結合身體實際。假如你的眼睛已經看不清學生寫的作業,站久了腳痛,講久了嗓子痛,那麼我建議你別再堅持下去,畢竟身體健康最重要!相信學校也會理解你的苦衷!

如果你對班上孩子捨不得,其實,還是可以把這學期帶完的,畢竟只剩下幾個月時間,而且臨時換老師,校長在家長那邊也不好交代,學校還得在短期內招聘合適的教師,確實有點難!



我們學校屬於省會城市鄉鎮小學,學生1600餘人,學校教師緊缺。我們辦公室11月份也有一位女老師退休!她教四年級語文還當班主任。所以,她退休了校長根本沒有權利“要求”她繼續上課!但是我們校長是“請求”她上課,先把這學期帶完!

這位退休教師看在校長懇請自己的面子上,才勉強答應繼續代課!校長承諾給這位退休教師發代課工資!工資不高,一個月1800元,外加每個月班主任補貼300元左右。


所以,老師,我想對你說,你完全有理由要求校長支付給你代課工資!不可能是白白上班,算是返聘工資!這點,相信你的校長也會明白!而且,就算他去外面招聘代課老師,也是需要支付工資的啊!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當一名一線教師,辛辛苦苦為學生傳授知識,相信你一定捨不得離開講臺,但是,人的年齡上去了,精力也有限,一定要結合自身實際來決定到底留不留下!

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為您一直堅守在教育崗位上致敬!如果所有的教師都能秉承奉獻精神,如果國家能夠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切實提高教師的工資,相信許多人都會投身教育事業!


桃李不言夢夢


我認為教師到了退休年齡,校長還要求上完一個學期的課的要求不合理,但合情。

不合理是因為,教師到達退休年齡,時間到他的工作責任就卸下了。老教師辛苦一輩子,好不容易熬到退休,有些早已老眼昏花,身體也落下各種毛病,是時候回家安享晚年了。校長是不能強行要求退休教師繼續任課,除非教師自己願意。如若返聘也應適當的給出合理的工資。這部分經費是可以到教育局去申請的。實際上教師什麼時候退休,校長應該提前預知,提前做好備案,在課程設置上要靈活一點,也可以聘請代課教師來解決師資不夠的問題,這個都有專門的經費可以申請,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強求一個退休老教師繼續上課。



合情是因為,有的學校師資確實非常稀缺,在職教師工作量非常大,任課課時嚴重超編,而又苦於地方偏僻,如一些農村小學,很難請到代課老師,這種情況下即便是臨近退休的老教師也要兼任主科,如語文數學,一旦老師退休,一個班級的學生就沒有了主科老師,這種情況下校長於情提出請老教師繼續繼續兼任課程也是合情的。當然也要依教師的實際情況,身體素質和本人意願來決定,同事要給出相應的合理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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