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違法停車被電動車追尾,導致後車駕駛人死亡,責任怎麼劃分?

夜間違法停車被電動車追尾,導致後車駕駛人死亡,責任怎麼劃分?

街頭巷尾,夜間到處可見汽車違停的情形。前不久,有個人晚上車停在馬路邊非機動車道上,誰知道半夜有個騎電動車的人醉酒駕駛,撞到了汽車上,因為車速過快,駕駛電動車的人一死一傷,後來交警大隊做出事故認定書,汽車因為違法停車負次要責任,,司機也沒有辦法,誰讓自己亂停車呢,這樣的結局自己還是認了吧,因為違章停車而造成他人的傷害這樣的例子其實還真不少,但是現在路邊還是有那麼多的人違規停車,甚至有人是在交警下班後停路邊,其實這樣的風險是很大的,違停車輛一旦被追尾仍然是要承擔相應事故責任的,小編接下來就和您詳說: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46號)第六十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追尾類型的事故責任劃分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

情況一:後車撞在了行駛中的前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全責,這個大家沒疑問;

情況二:夜間前車因安全設施不全(如沒有尾燈),被追尾的,前車應當承擔次要責任,後車(不管是電動車還是機動車)應承擔主要責任;

夜間違法停車被電動車追尾,導致後車駕駛人死亡,責任怎麼劃分?

汽車違停被定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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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違停被定責

情況三:一般的城市道路,白天視野清晰的情況下,如果車輛違法停在路邊,是要被交警處罰的,但是後車駕駛不當造成了追尾,後車還是要負全責。

情況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公交專用車道等禁停路段追尾雙方都有責。

如果在以上三種道路上緊急停車未按照規定設置應急警示標識,發生追尾事故,雙方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如果設置了正確的應急警示標識,再被追尾前車是可以免責的,但在高速公路上借應急車道超車發生事故肯定是要負主要責任的,喜歡在高速上停車看風景拍照的,帶小孩臨時停車大小便的駕駛員更要注意。

情況五:前車因違法載物導致超長,且沒有采取安全警示標誌,被追尾的,前車承擔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主要責任;

情況六:有證據證明前車是倒車或者溜車導致的追尾,前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因機動車違停在先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大多定責機動車都要承擔部分責任,非機動車不觀察路況也有一定責任,但機動車有保險,又出於保護弱者理論,機動車一方必須賠付傷者醫療費、陪護費甚至喪葬費等費用,大多由保險公司處理,有些司機只要有地方就亂停車,根本不把違法放在眼裡,道德低下,佔用機動車道,隨時停車,佔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雖然被罰款可是從不在乎,還是不改,也許只有交警把車輛拖進停車場或者被撞追責一次才能扼殺這種人的習氣。

安全文明行車,是每個駕駛員應有的基本素質,大家對路邊違規停車有什麼好的看法和建議,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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