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警示|无证驾驶还敢上高速,切勿以身来试法

大警示|无证驾驶还敢上高速,切勿以身来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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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在辖区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的专项行动,在整治期间查获一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大警示|无证驾驶还敢上高速,切勿以身来试法

当天上午,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在平乐县二塘高速出入口开展缉查布控专项整治设卡检查过往车辆。10时30分许,一辆柳州牌照的棕色面包车从二塘收费站下高速进入执勤警员的视线,执勤警员立即打手势要求该车接受例行检查。当民警上前对小型面包检查时,驾驶员显得情绪比较紧张,并且有意的回避和躲闪执勤警员的询问。执勤民警也立即注意到了驾驶员的不自然,随即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支支吾吾的回答说自己证件没带,不记得身份证号码,谎称自己叫做“伍天亮”,1988年生的,全州灌凤附近的人……

在民警的一步步追问下,驾驶员眼看事迹败露隐瞒不住,只得承认自己名字叫做管某某,江苏南京人,无相应的驾驶资质,所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是为高速公路施工的需要而开上高速公路的。

大警示|无证驾驶还敢上高速,切勿以身来试法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管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具了拖移暂扣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其于15日之内连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一起到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接受处理。

交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是严重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遇到突发情况会手忙脚乱,对自身以及他人造成极其大影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蜀黍提醒大家,作为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的人员更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万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然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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