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给谁,赔多少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给由该机动车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但

不包括本车上的人员。

当该机动车有事故责任时,赔偿122000元;当该机动车无事故责任时,赔偿12100元。

交强险赔给谁,赔多少

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12-17)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规定: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