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无证酒驾撞伤人 酒吧因车钥匙保管不善共担责

长沙男子无证酒驾撞伤人 酒吧因车钥匙保管不善共担责

华声在线4月17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梁伟谊)酒吧替顾客保管车钥匙,却私自将钥匙交付给喝醉酒且无驾驶证的第三人使用。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酒吧、车主是否都要担责?保险公司能否以肇事者酒驾、无证驾驶等为由,拒绝赔偿?近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酒后无证驾驶酿成事故

李某与毛某是朋友关系。2019年3月8日晚,李某开车去酒吧喝酒,将车钥匙交给酒吧保管。不久,喝醉了酒的李某被朋友送回了家。也在该酒吧喝酒的毛某,得知李某的车辆停放在酒吧外面后,从酒吧泊车台取走了李某的车钥匙,并请已下班的酒吧保安开李某的车送自己回家。

在回家途中,已经醉酒且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毛某要求自己来开车。毛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某路口时,因为观察不够盲目转弯,撞向了左某驾驶的电动车,造成两车受损、左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认定,左某构成两个十级伤残。经事故认定,毛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2019年6月,左某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毛某、李某、酒吧连带赔偿各项费用合计37万余元。因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及100万不计免赔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左某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酒吧未尽保管义务共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毛某驾驶涉案车辆致左某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李某虽为涉案车辆的所有权人,但事故发生时该车由毛某驾驶,故李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酒吧要不要承担赔偿?法院认为,李某在该酒吧喝酒并将车钥匙交由酒吧管理,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酒吧理应尽到相应的保管义务。然而,酒吧明知毛某处于醉酒状态,既未核实毛某是否有驾驶资格,也没有与李某核实是否同意将车辆钥匙交付毛某使用,便让毛某取走了李某的车钥匙,显然没有尽到相应的保管义务。综合考虑后,法院酌情认定由毛某承担70%责任,酒吧承担30%责任。

此外,涉案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车辆也购买了100万元不计免赔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毛某是在无证醉酒状态下驾驶涉案车辆,属于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不应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予以赔偿。

最终,岳麓区法院结合左某提交的证据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其损失为30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其损失12.1万元,其余部分由毛某、酒吧按照责任比例赔偿。本案一审判决后,酒吧上诉至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湖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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