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男子無證酒駕撞傷人 酒吧因車鑰匙保管不善共擔責

長沙男子無證酒駕撞傷人 酒吧因車鑰匙保管不善共擔責

華聲在線4月17日訊(記者 張鼎峰 通訊員 梁偉誼)酒吧替顧客保管車鑰匙,卻私自將鑰匙交付給喝醉酒且無駕駛證的第三人使用。造成交通事故後,肇事者、酒吧、車主是否都要擔責?保險公司能否以肇事者酒駕、無證駕駛等為由,拒絕賠償?近日,長沙市嶽麓區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酒後無證駕駛釀成事故

李某與毛某是朋友關係。2019年3月8日晚,李某開車去酒吧喝酒,將車鑰匙交給酒吧保管。不久,喝醉了酒的李某被朋友送回了家。也在該酒吧喝酒的毛某,得知李某的車輛停放在酒吧外面後,從酒吧泊車臺取走了李某的車鑰匙,並請已下班的酒吧保安開李某的車送自己回家。

在回家途中,已經醉酒且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毛某要求自己來開車。毛某駕駛車輛行駛至某路口時,因為觀察不夠盲目轉彎,撞向了左某駕駛的電動車,造成兩車受損、左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司法鑑定認定,左某構成兩個十級傷殘。經事故認定,毛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

2019年6月,左某向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毛某、李某、酒吧連帶賠償各項費用合計37萬餘元。因車輛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及100萬不計免賠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左某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予以賠償。

酒吧未盡保管義務共擔責

法院審理認為,毛某駕駛涉案車輛致左某遭受人身損害,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李某雖為涉案車輛的所有權人,但事故發生時該車由毛某駕駛,故李某不承擔賠償責任。

酒吧要不要承擔賠償?法院認為,李某在該酒吧喝酒並將車鑰匙交由酒吧管理,雙方形成了事實上的服務合同關係,酒吧理應盡到相應的保管義務。然而,酒吧明知毛某處於醉酒狀態,既未核實毛某是否有駕駛資格,也沒有與李某核實是否同意將車輛鑰匙交付毛某使用,便讓毛某取走了李某的車鑰匙,顯然沒有盡到相應的保管義務。綜合考慮後,法院酌情認定由毛某承擔70%責任,酒吧承擔30%責任。

此外,涉案車輛購買了交強險,應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雖然車輛也購買了100萬元不計免賠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但毛某是在無證醉酒狀態下駕駛涉案車輛,屬於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保險公司不應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範圍予以賠償。

最終,嶽麓區法院結合左某提交的證據及相關司法解釋認定其損失為30萬餘元,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範圍內賠償其損失12.1萬元,其餘部分由毛某、酒吧按照責任比例賠償。本案一審判決後,酒吧上訴至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來源:湖南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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