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聊天 聊出製販賣仿真槍大案——開封警方破獲一起公安部督辦特大製販賣仿真槍案

QQ聊天 聊出制贩卖仿真枪大案——开封警方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特大制贩卖仿真枪案

民警在福建莆田抓獲嫌疑人,搗毀槍支部件加工窩點收繳槍支部件

開封網訊 通訊員谷劍冰報道 日前,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經過6個多月的縝密偵查,輾轉廣東、福建、湖北、江蘇、四川、浙江、河南、河北、遼寧等21省份,抓獲犯罪嫌疑人13人,收繳仿真槍2支,槍支配件400餘個,鉛彈350餘發,鉛彈模具3套,搗毀生產製造槍支部件“鏡橋”窩點2個,氣槍鉛彈模具“母雞”製作窩點1個,一舉破獲這一公安部督辦的特大網絡制販仿真槍案。

QQ暱稱“洛陽紅隼”涉槍案浮出水面

2018年1月10日,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接到轄區翠園北街居民孫某舉報:其在1月5日14時許,在家中玩手機,被人拉到一個群名為“AA爵跡”的QQ群裡。發現這個群中有個暱稱叫“洛陽紅隼”的人在售賣槍支配件。經警方核實,名為“洛陽紅隼”的QQ,此人長期通過網絡販賣仿真氣槍零部件。據此,梁苑派出所所長張韡迅速向市局領導彙報,按照局長許方軍的要求,結合當前開展的“雷霆行動”與緝槍治爆專項行動,以雷霆之勢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非法銷售仿真槍違法犯罪的行為。副局長劉磊、張良民立即會同刑偵、治安等相關警種,迅速成立以梁苑派出所為主、杏花營派出所、紅洋樓派出所配合的專案組進行深入偵查,一起製造並通過網絡平臺銷售、代售槍支配件的特大製造、網絡販賣仿真槍案被開封警方鎖定。

QQ聊天 聊出制贩卖仿真枪大案——开封警方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特大制贩卖仿真枪案

民警在浙江寧波抓獲嫌疑人,搗毀槍支部件加工窩點收繳槍支部件

順藤摸瓜 揪出製造、網絡販賣仿真槍大案

經過專案組偵查,QQ暱稱叫“洛陽紅隼”的人真實身份為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的程小風(化名)。1月12日,梁苑派出所副所長丁勇、偵查員葛帥等在伊川縣將犯罪嫌疑人程小風抓獲歸案。經審訊,程小風對其在網絡上販賣槍支部件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警方還發現程小風代理販賣大量槍支部件“鏡橋”,這部分“鏡橋”是從一個QQ名為“123”的人手中購買的。1月24日,偵查員葛帥、李孟傑等人趕赴福建省莆田市將QQ名為“123”的鄭威(化名)抓獲,並在其家中查獲280個鏡橋。其還供述從2017年以來開始製作、生產槍支部件鏡橋,並通過“洛陽紅隼”程小風在內的多名代理商進行販賣,數量巨大!

後經開封警方調查,逐步理清該案是一起涉及多人的網絡販槍團伙,同時地跨廣東、福建、湖北、江蘇、四川、浙江、河南、河北、遼寧等21省份的特大網絡販賣仿真槍支、彈藥的大案浮出水面......

由販賣到製造 團伙網絡

交易活躍

“貓輪、ED閥、消、木託等,洛陽紅隼的QQ空間就是一個槍支配件的展示平臺”專案組民警張友成通過“洛陽紅隼”的QQ空間發現,裡面貼著大量適合各式槍支的配件一百餘幅圖片。抓獲犯罪嫌疑人程小風、鄭威,就是拔出蘿蔔帶出泥。專案組通過對“123”鄭威的詢問和其交易記錄發現“木魚”、“校長”、“託緣雜貨鋪”、“胖三”等多名虛擬身份的代理商也展現在專案組民警面前;同時還發現“校長”不僅代理鄭威的鏡橋,還通過QQ名為“鐵將軍”的嫌疑人處買賣鉛彈模具。

“經過我們瞭解,這起案件非常複雜,有的起初是代理商、有的從代理商擴展成為生產商;有的從同一個代理商處又挖出新的生產商,他們層級脈絡複雜,分一、二、三級代理,層層加價,從網上購買銀行卡、身份證、手機卡、微信號或QQ號被他們稱為“四件套”實行網絡交易,犯罪嫌疑人的真實身份都不掌握,隱蔽性極強,他們所有交易過程只需要一部手機或一臺聯網的電腦,通過“四件套”,用微信紅包、二維碼、支付寶收付款或銀行卡轉賬,按客戶所需,再通過物流就可以完成整個交易”梁苑派出所所長張韡介紹說。

經過專案組對多名代理商的交易信息層層梳理,通過民警近7個月的偵查,在各個代理商、生產商的互聯網交流、頻繁交易活動等海量信息中,專案組民警理清了這一特大網絡販賣仿真槍支、彈藥關係網,並逐一實施循線追蹤,挖出這一制販仿真槍的各個分佈窩點。

QQ聊天 聊出制贩卖仿真枪大案——开封警方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特大制贩卖仿真枪案

民警在四川涼山抓獲嫌疑人後繳獲的氣槍及配件

尋蹤覓源 連根拔起

根據警方初步掌握的情況和線索,專案組決定尋蹤覓源,逐一連根拔起。一方面對已發現的非法販賣仿真槍人員落地查人予以打擊;另一方面集中精幹力量對生產仿真槍配件的生產商、銷售商立即組織收網。

2018年3月,經過警方周密部署,專案組兵分多路,對上述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3月12日,專案組偵查員胡志剛、李孟傑等在市局相關警種和屬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在廣東佛山南海區大瀝鎮將QQ號為“木魚”的犯罪嫌疑人禤阿智(化名)抓獲歸案。3月22日,QQ號為“校長”的犯罪嫌疑人易三忠(化名)在惠州羅縣福田鎮落網。同時,另一組專案組民警葛帥、段衛星等在江蘇徐州鼓樓區將“鐵將軍”閆陽(化名)抓獲。由此,專案組又查明易三忠還從QQ名為“君子喻於義”的犯罪嫌疑人處購買鏡橋並進行轉賣;據“鐵將軍”閆陽供述,其從“猛男”處購買大量的鉛彈模具進行販賣;專案組民警隨即又遠赴浙江台州、寧波,於3月26日將犯罪嫌疑人“猛男”張濤(化名)抓獲。在張濤家中查獲其製造、生產的鉛彈模具三套、生產鉛彈的機器兩部。另一組於3月23日、3月28日,由梁苑派出所政委劉洪偉帶領民警段衛星等先後遠赴四川南充、涼山彝族自治州冕寧縣沙壩鎮分別將犯罪嫌疑人“胖三”張博(化名)、“託緣雜貨鋪”黃三(化名)抓獲,並在黃三住所收繳仿真槍氣槍一支,後經開封市公安局刑科所物證鑑定中心鑑定,黃三所持有的仿真槍為捷克板球儲氣式氣步槍,具有很大殺傷力。

“一定把這些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一個都不能少!”

隨著案件的進展,販賣槍支配件的網絡密織如網,其複雜性、艱難程度是人們難以想象的。越是艱難越能磨練專案組民警們擔當、頑強的毅力,越能彰顯專案組民警們有足夠的智慧和決心,並激勵他們愈戰愈勇的鬥志。

3月29日,根據線索,偵查員葛帥、王輝等急赴浙江寧波將製造、銷售、生產槍支部件鏡橋、合金倉的犯罪嫌疑人“君子喻於義”邱冰(化名)抓獲。查獲未來得及販賣的鏡橋119個,合金倉7個。通過這條“大魚”,民警根據邱冰的交易記錄分析發現,邱冰的下線代理商“誠信戶外”、“橋倉”、“南風”、“錢多多”4人顯現在專案組民警面前。“儘管案件點多線廣戰線長,大家還需再加一把力,不辜負市局黨委對咱們的重託,一定把這些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一個都不能少!”曾多次奔赴福建、廣州、河南等地帶隊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主抓案偵工作的梁苑派出所副所長丁勇在案件分析會上為大家鼓勁加油。

“辦理這類案件,難度是一般案件和電信詐騙案件所不能比的,專案組民警在時間、精力上都需要一種韌勁和耐力,大家全國各地輾轉周折,買不到火車票買站票,旅社客滿就打地鋪,風餐露宿,蹲點守候,不辭辛苦;加之犯罪嫌疑人都是網絡匿名,使用網上購買的‘四件套’交易,需要逐一摸排,落地查人,更給案件帶來了難度。專案組民警李孟傑夫妻兩地分居,近7個月的時間裡只見了4次面,他在廣東惠州抓捕嫌疑人時,大雨沖垮路面塌方,差點發生意外;在廣州,他們一組人3天時間跑了3千公里。我和段衛星等人在去四川南充、涼山、成都的路上更是遇到山體滑坡等突發情況;5月份,丁勇和劉晨宇等在偵查過程中,因為水土不服,鬧腸胃炎,他們白天工作,晚上去當地診所輸水;一個目的,不放過一個嫌疑人,完成抓獲犯罪嫌疑人的任務就是向人民群眾交的最好的答卷”政委劉洪偉一邊講著案件,一邊說起了辦案過程中專案組民警身上發生的那驚險的一幕幕。

2018年5月4日,專案組紅洋樓派出所民警赴四川樂山夾江縣將犯罪嫌疑人“誠信戶外”楊衝(化名)抓獲;5月17日,專案組梁苑派出所民警葛帥、李孟傑等又遠赴遼寧營口蓋州市將犯罪嫌疑人“橋倉”孫福(化名)抓獲;6月15日,民警段衛星、李孟傑、賈偉等奔赴湖北黃石將犯罪嫌疑人“南風”甘瑾(化名)抓獲;6月28日,專案組杏花營派出所民警在鄭州港區將犯罪嫌疑人“錢多多”孫小輝(化名)抓獲歸案。

至此,這個涉及全國21省市,400餘條涉槍線索的公安部督辦的特大網絡制販仿真槍案基本收網乾淨。截至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槍不是好玩的 教訓引人深思

合上分類合訂的厚厚二十餘本案卷,通過對專案組民警的採訪和他們的介紹,針對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的非接觸性和隱蔽性銷售、購買仿真槍以逃避打擊的現象,值得人們深深的思考。

其一、這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多數為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淡薄,許多槍支愛好者買槍主要是為了收藏,但由於缺乏法律認識,認為買賣仿真槍不會觸犯法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託緣雜貨鋪”黃三,2016年到本地一所中學任教,是一名特崗教師,因為痴迷對槍支的熱愛,由喜歡到販賣,被抓獲時在其住所收繳仿真槍氣槍一支。其二、有的犯罪嫌疑人,受利益驅使,存在僥倖心理,看到製售仿真槍和配件有利可圖,從購買到自己開始生產槍支配件,和法律打擦邊球。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君子喻於義”邱冰某電子工程學院畢業,2011年自己開了一家精密機械公司,因為愛好和利益,幹起制販槍支配件的營生,結果身陷囹圄。其三、一些偏遠地區,特別是山區,針對仿真槍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夠,為了自己的愛好痴迷,觸及法律紅線,以身試法。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橋倉”孫福,小學畢業,家中貧寒,坐落半山嶺子的家連個圍牆都沒有,70多歲的老父親體弱多病,因痴迷於玩槍,就拿一部手機上網買賣槍支配件;民警抓捕他時,他還騎著一輛破摩托打工乾電焊的活兒,皮膚被焊槍的焊花燙褪了皮。看得在場的民警都心酸,但是法律是無情的!

警方提示:

針對當前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的非接觸性和隱蔽性銷售、購買仿真槍及組裝配件以逃避打擊的新型犯罪現象,河南開封警方始終會保持對涉槍涉爆工作的高壓態勢,著力解決涉槍涉爆深層次、源頭性問題,嚴密防範、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犯罪。同時,提示廣大群眾和槍支愛好者: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任何製造、銷售仿真槍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根據公安部在2008年發佈的《仿真槍認定標準》,凡符合這些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仿真槍: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支構成要件,所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的槍口比動能小於1.8焦耳/平方釐米(不含本數)、大於0.16焦耳/平方釐米(不含本數)的;2、具備槍支外形特徵,並且具有與制式槍支材質和功能相似的槍管、槍機、機匣或者擊發等機構之一的;3、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者近似,並且外形長度尺寸介於相應制式槍支全槍長度尺寸的二分之一與一倍之間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