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把全部積蓄拿出來給兒子買房子,兒媳因爲兒子的一部分工資打到父親卡中而鬧情緒,兒子做的對嗎?

錢小波3


首先,對於錢財有的正當來源和花費的情況下,父子關係從法律上來說,如果你成年了,你的債務父親是沒有義務替你還的,所以你的工資父親是沒有權利支配的。夫妻關係從法律上來說,你的債務她是有義務替你還的,所以你的工資她是有支配權的。父親欠債,但過世了,誰繼承遺產誰還債,而如果父親的妻子還在世,無論是不是原配,只要是在婚姻中,那就得還債,無論有沒有遺產。從這點說明,夫妻之前在法律上來說關係是緊密相關的,甚至可以說是有共同的權利和義務的,也就是說婚後的一切都應該是共有的。那麼問題中問到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夫妻共同財產送給男方父親有錯麼?當然有錯,這筆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吧?那麼妻子卻不知道,不問自取即為偷,偷東西有沒有錯?不是不能孝順老人,而是要兩個人商量著辦,男方私自支配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在侵害女方的正當權益,如果男方不認為自己有問題,那讓女方也把工資同等的一部分也給孃家,再把之前沒給的補齊,如果男方覺得行,那就沒有錯,如果覺得不行,那理由是什麼?還有關於男方父親交首付款的事,這不是男方揹著女方給父親錢的理由,那貸款還有一半是女方還的呢,她有完全的知情權,換句話說,當初是作為兒子本人自願接受這筆首付款的,你得了利卻又拿這事說事,覺得自己虧欠,但事實是你身為兒子的虧欠,卻拿妻子的利益去彌補,那你究竟還了什麼呢?如果你作為男人,有能力出這筆首付,又或者你有能力找個不要房的妻子,更或者有本事娶個倒貼房的女人,那麼也就不會有這揹著妻子偷錢給父親的事情發生了。給父母養老是子女應該也是必須的義務,但前提是光明正大的和妻子說明且夫妻共同付出是為正道。


溫暖126221886


這件事情,你的妻子能夠和你鬧矛盾,而不是暴跳如雷的。和你吵架吶,和你鬧離婚,我覺得這樣的媳婦兒。是通情達理的,因為遇到這樣的事情。特別是錢才這樣大的事情,兩口子必須要商量著來辦,這樣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可是作為丈夫的你。根本就全然不顧妻子的感受,也沒把人家放在眼裡。把自己的工資卡的一部分打給爸爸。這本來就是一件應該值得理解的是,因為你的父親,為了給你買房子,把自己的所有財產和錢財都給了你。這樣的父親,也是一個好父親,可是你把錢給父親補貼家用的時候。最起碼的應該跟你的妻子商量一下。告訴人家給爸爸錢的原因,我想你妻子的反應也不會這樣的強烈,也不會不理解你。所以說你這件事情辦的錯,就是瞞著人家,而不是很陽光的告訴人家。記住這件



伊春美食美客


那要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如果是登記在父親或兒子名下,那這父子倆就純屬無恥耍流氓,等於是合謀侵佔女方婚後財產!因為兒子結婚後的工資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兒子的個人財產!而房子由於沒有女方名字,也沒有婚後還房貸的記錄,因此,此房產是登記方的個人財產,父子倆這樣操作,就是很無恥的把女方擁有一半的婚後的兒子的一部分工資收入變成了男方獨有的財產,不是耍流氓是什麼?退一步講,就算房產登記在兒子名下,結婚後也是小兩口負責還貸,也還是同樣侵犯了女方的財產權,因為首付部分仍然是男方的婚前財產,而兒子把婚後工資還給父親衝抵當初首付款本質上一樣是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倒手成了個人婚前財產,只不過形式上更隱蔽了一些!因為這樣一來,房產首付屬於男方個人財產,每月兒子婚後工資的一部分也屬於男方父親個人財產了!結果就是一部分本該女方擁有一半的財產被這對父子玩兒成父子倆的個人財產了。這種情況下女方沒有選擇離婚而只是鬧情緒?這是有多麼離不開這個侵佔女方財產的渣男啊?

如果男方說自己沒有侵佔女方婚後財產權的想法,但是鑑於自己父親把積蓄全部給自己買房導致經濟上比較緊張,想定期還給父親一些以解父親經濟上的緊張的話,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把房產產權加女方名,約定房產共有,份額各一半,然後夫妻共同給父親寫一張欠條,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然後拿出工資的一部分用於每月還債。不過這裡還需要注意,如果男方父親付首付給兒子買房是夫妻當初結婚時男女雙方或家長商定的條件中的一部分,比如男方父母給付房子首付,女方父母給裝修錢或者給買車的話,那男方父母首付作為夫妻債務的同時,女方父母給買車也好裝修錢也好也應該列為夫妻共同債務,給女方父母打欠條,至於什麼時候還,是否像給男方父親還款那樣定期從夫妻工資中按月還一部分,可以協商。

當然,如果房產是登記在小夫妻二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兒子還一部分錢給父親是很正常的,這種情況如果女方鬧情緒就屬於不講理了。


老唐167538512


兒子結婚,父親沒有義務一定要為兒子買房,有能力當然無所謂,沒能力也不能勉強,兒子買房要憑自己的能力,父母有能力的可以適當的幫一把。一家人,有事一起商量著來,買房子之前最好當著兒子兒媳婦的面說好,這買房的錢是給他們的?還是借給他們的?或者是外借的?是給的當然不用還,是借的當然要還,是外借的則需要兒子兒媳婦是否同意一起還,同意就執行,不同意就拉到,這樣多麼兒媳婦也好有個底,做父親自己沒能力還就不能強迫兒子兒媳婦一起還,大不了房子不買了。文中父親把所有錢給了兒子買房,在兒媳婦眼裡是天經地義的事,而兒子偷偷的把收入的一半給父親,如果不是事先的協議,那麼這個兒子是有良心的兒子,但是他的妻子百分百的會反對,之前我也說了兒媳婦認為男方買房是天經地義的,婚後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按另一種說法就是變相要她還錢,除非這個妻子很識大體很大氣,否則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都不會同意老公的做法。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2018


我覺得不妥。

第一。老人給錢買房子,可以寫借條

第二。工資給老婆,按老人給的金額分期償還給老人。

這樣你老婆絕對沒意見。

她不高興的原因在於:你的工資直接打給你父親,更多的意味是勞動分成而不是還債。

因為你已經成家了,收入應該全部歸屬於小家庭,無論是贍養還是還債都應該從小家庭支出天經地義;而如果你工資直接打到父親帳號,意味著你的收入並沒有完全歸小家庭,而是一部分歸給了你父親。

雖然結果可能一樣,都是還債贍養給錢,但是背後的意味則大不一樣。女人特別在意這種“背後的含義”。為了家庭合睦我建議你把工資全部給你太太,然後商議一個捐款及贍養計劃,你覺得呢?


不可言43


這件事表面看起來似乎沒什麼不妥。父親把全部積蓄拿出來給兒子買房子,付了首付,兒子把一部分工資打到父親卡上,合情合理。

但是站在老婆的角度上想,老公這樣辦事,老婆心裡感覺很不舒服。不舒服的點不在於打錢,在於老公做事不同老婆商量,不尊重老婆的意見。夫妻從結婚開始,就應該形成的是一個共同體,有苦同吃,有難同當。這個是夫妻基本達成的共識。

體現在家庭經濟上,兩個人的收入不能說由個人隨意支配。兩個人商量,商量不到一起,你退一步,我退一步。不能說把老婆置之度外。不把老婆當一家人看待。老婆最忌諱的是丈夫把自己當外人。

再有就是每月往老父親的卡上打多少錢,恐怕也是讓老婆不舒服,鬧情緒的一個原由。

這件事,如果是多費一道手,丈夫把卡交家,由老婆轉給老父親,皆大歡喜。


伊蓮758


換個說法女方把工資一部分拿回孃家給弟弟,給父母,是不是你們常說的伏地魔?男方父母傾盡所有出了首付,聽起來好像是男方付出更多,但是實際上在兩家商討的時候,必然沒有說過以後男方因為父母付了首付,還要給一部分錢給父母,否則當時這婚都結不了。這跟借錢付彩禮,然後騙媳婦過門後再讓小夫妻倆還債的騙子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再說你即使要給部分錢給父母,是不是應該跟你妻子商量,畢竟你們房子還是夫妻共同還貸款,居然能一聲不吭就自己把錢給了自己父母,一家三口合起夥來欺騙外人是嗎?你們沒把別人當自家人,也怪不了別人不把你當自家人。


彼岸花開4929158


我真是不明白,不就是一起過日子麼?有什麼非要弄得家不成家的啊,我在家賺的歸我自己,我老公賺的歸他管,他願意給他媽就給他媽,我不管,他賺的,他有權處理。我和孩子的生活費,家裡的房貸一切用度歸他,我父母生病,花銷歸他管,一起過日子非要搞得那麼清楚麼,都是一家人,再說,兒子給老子錢理所應當,再說他家就是把工資大兩個卡而已,非要那麼計較麼???有意思麼?非要弄得家不成家麼?


李danю


兒子的做法很對!父母為了兒子買房子把一生的積蓄拿出來幫助兒子是大義,而兒子把工資卡分二份,一部分給自己,一部分給父親是還債。兒子相信父親不會亂花錢,現在給父親多少錢,今後父親還是會把錢還給兒子,真是“父子深情”,作為兒媳婦見到“公公”的錢高興,而丈夫把錢給父親反而“不高興”,俗語說“長頭髮見識短”。兒媳婦鬧情緒,實在不應該。難道“公公”拿錢出來沒有想法嗎?


老頑童1686666


如果你父親是你們婚前買的全款房給你結婚用,那這房以後離婚還是你的,結婚後你的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給你父親就得妻子同意;如果是婚前你父親貸款給你買的房,你父親將來不想讓妻子分得房產,自己又一個人還款困難,要你拿一部分工資以孝敬的名義給他還貸,那你爺倆就太有心機了;如果是婚後你父親傾其所有買房給你小兩口,那就是贈與給你們,老人沒錢,需徵得你妻子同意,商量後給錢贍養老人是應該的,給老人他用不完也會給你們存著,老人沒病花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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