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上海黃浦法院執結一起房屋遷讓案件,擾民旅館被終結

案件聚焦:上海黃浦法院執結一起房屋遷讓案件,擾民旅館被終結

某旅遊公司租下上海成都北路上某號1至3層作為開設旅館使用。但近年來,旅館因疏於管理,環境髒亂,不僅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也產生一系列安全隱患,居民投訴不斷。而根據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黃浦法院)生效判決,旅館早在今年2月就應遷出,但旅遊公司遲遲未履行。

為此,上海黃浦法院執行法官一方面用足執行威懾手段,抓住旅遊公司經營“痛點”,同時堅持不懈開展矛盾化解工作。經過4個多月的努力,旅遊服務公司與房東達成執行和解,主動配合清退租客完成遷出。7月24日,在完成拆除清場等工作後,房屋被重新交還給房東,昔日困擾居民多年的擾民旅館被終結。

案件回顧

數年前,上海一家旅遊服務與某證券公司簽訂為期6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下證券公司所有的一處總面積900多平方米的老式里弄房子用於開設旅館。然而,由於設施簡陋,近年來,該旅館主要出租給周圍的餐飲企業作為員工宿舍使用。隨著入住人員的數量的增加,加之旅遊服務公司又疏於管理,旅館環境髒亂,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併產生了治安、消防等諸多安全隱患。

為此,去年2月,在房屋租賃合同期滿後,作為房東的某證券公司決定不再續簽合同,要求旅遊公司遷出該房屋,但旅館遲遲不願清退租客遷出該房屋。證券公司只得訴至上海黃浦法院。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旅遊公司均敗訴,旅遊服務公司遷出該房屋,結清水電費,並賠償至實際返還租賃房屋之日止的租金損失。判決生效後,旅遊公司一直沒有履行,證券公司遂向上海黃浦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

上海黃浦法院受理該執行申請後,法官通知雙方到庭協商解除方案。起初,旅遊公司法定代表人管某態度十分消極,稱公司剛與租客簽訂了為期2年的租賃合同,如果提前清退租客將導致鉅額經濟損失。而另一邊的證券公司卻態度堅決,要求旅館立即遷出以徹底解除安全隱患。

法官調查後發現,涉案房屋中確實還有租客實際居住,貿然強制執行確實具有一定難度。最佳方案無疑是由旅遊公司自行主動清退租客。為此,執行法官一方面依法將旅遊公司列入失信人黑名單,使其經營活動受到限制,迫使其主動履行判決。

不久,由於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單,旅遊公司其他業務也受到較大影響,管某態度發生轉變,主動要求儘快完成租客清退並遷出。

調解結果

執行法官遂召集雙方再次進行調解。在多輪談判後,雙方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小,最終證券公司同意免除部分租金賠償,由旅遊公司負責完成租客清退。見對方有了讓步,急於撤銷失信人黑名單的旅遊公司,也爽快地將剩餘租金賠償款繳付到上海黃浦法院代管款賬戶,並在完成房屋清場後支付給證券公司。

7月24日,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旅遊公司將完成租客清退,並拆除違法搭建的房屋正式交還給證券公司。

來源|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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