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上海一中院「三步走」,成功騰退快餐店

案件聚焦:上海一中院“三步走”,成功騰退快餐店

人來人往的街道上,一家原本生意不錯的快餐店卻突然搬走了,細心的顧客發現,這家快餐店門口貼了一張法院的公告,原來,這家商鋪已經被司法拍賣,沒法再繼續租了。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向這家快餐店發出限期清場通知書,最終成功騰退該商鋪並交付給了買受人。

被執行人未履行還款義務 抵押商鋪被司法拍賣

2015年6月,註冊地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某銀行,與某建材公司等發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經上海一中院調解,某建材公司等歸還某銀行本金2億元及相應利息,若某建材公司未按期履行協議,某銀行有權將其餘被告公司名下房產折價抵償債務等。然而,事後某建材公司遲遲未履行協議。之後,某銀行向上海一中院申請強制執行,上海一中院陸續將9套涉案房產成功拍賣,執行到位1.7億餘元。

2018年4月, 被執行人名下一家商鋪,又以1575萬元的高價拍賣成交,但是在商鋪交付的時候卻遇到了障礙。

承租方不願搬離 法院“三步走”成功騰退

原來,這家快餐店三年前租下了該商鋪,並一直經營使用。收到法院的拍賣成交裁定後,快餐店老闆拿出租賃合同,認為自己租賃在先,司法拍賣在後,法院應該保護他的承租權,因此不願搬走。針對上述情況,上海一中院執行法官張華松實行“三步走”成功騰退涉案商鋪:

一是快速查明事實。經調查發現,申請人某銀行早在2012年就對該商鋪設立抵押權,而快餐店的租賃合同是在2015年簽訂,根據法律規定,租賃合同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也就是說,該商鋪早已抵押出去,快餐店沒有理由再繼續佔用。

二是責令限期清場。查明事實後,執行法官立刻製作限期清場通知書,並張貼在該商鋪牆壁上。通知書責令快餐店七日內完成清場,並告知若拒不遷離法院將採取相應強制措施等,給快餐店執行威懾。

三是多次釋法明理。考慮到快餐店經營現狀以及負責人顧慮等,執行法官多次與該店負責人耐心溝通,向其詳細說明該商鋪的抵押情況並釋法明理。快餐店負責人最終表示,會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儘快搬離。

目前,快餐店已自行搬離,法院也將商鋪順利交付給了買受人。至此,這起涉及2億餘元款項的執行案件,在執行到位1.7億元之後,又執行到位1575萬元,接下來,上海一中院將繼續對剩餘款項開展執行攻勢,最大限度維護申請人利益。

來源|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李瀟 王軍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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