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安「獵狐2018」行動,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62名,挽回經濟損失約6000萬元

為貫徹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廣東省公安機關開展“獵狐2018”專項行動,持續深入推進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截至7月31日,我省公安機關已從20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62名(緝捕41人,勸返21人),挽回經濟損失約6000萬元,其中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17人,境外追逃人數居全國前列。

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下,廣東省公安廳研究制定了境外追逃追贓警種合成作戰機制,成立了由副省長、公安廳長李春生任組長的“獵狐2018”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總結以往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形成以經偵部門為主力,警種部門參與的立體化作戰模式。省市縣(區)聯動攻堅,以“智慧新警務”為引領,創新追逃追贓思路和手段,運用高科技提升信息化追逃能力和水平,實現精確抓捕。同時,廣東公安堅定服務反腐敗工作大局,在省追逃辦的協調指揮下,強化部門協作,充分利用各類數據信息資源,做好協查工作,堅決將涉案外逃人員緝捕歸案,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佛山公安抓獲潛逃多年的“國際紅通”夫婦

2018年5月24日,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獵狐辦的大力支持下,在我駐馬來西亞大使館警務聯絡官和馬方執法部門的積極協助下,佛山市公安機關通過近5年的努力,成功將涉嫌合同詐騙罪潛逃境外的紅通逃犯梁某、黃某從馬來西亞押解回國。

廣東公安“獵狐2018”行動,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62名,挽回經濟損失約6000萬元

佛山公安抓獲潛逃多年的“國際紅通”夫婦

經偵查發現,從2009年至2013年期間,犯罪嫌疑人梁某夥同其妻黃某以“廣東某淇衛浴實業有限公司”的名義開具空頭支票,以及簽收貨單拒不付貨物款項的方式,詐騙多家供應商逾700多萬元。案發前,梁某夥同其妻黃某潛逃境外。2014年9月15日,佛山市順德區檢察院以涉嫌票據詐騙罪對梁某、黃某批准逮捕;12月19日國際刑警組織對梁某、黃某發佈紅色通報。

5年來,佛山公安機關採取多方面措施,對梁某夫婦開展緝捕工作。2018年4月初,公安部組織工作組,赴馬來西亞開展工作。根據中方提供的線索,馬來西亞執法部門將梁某、黃某成功抓獲。5月24 日,梁某、黃某被從馬來西亞押解回國。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二、惠州公安抓獲變換身份犯罪嫌疑人蘭某

2011年初,時任廣東惠州某抽水蓄能電站施工項目部會計蘭某,利用職務之便,涉嫌侵佔公司項目材料款和施工隊民工工資款約120餘萬,並故意銷燬和帶走部分賬目資料後逃匿。同年4月,惠州公安對蘭某以涉嫌職務侵佔罪立案偵查,併成立聯合追捕組開展追捕行動。

經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蘭某已利用偽造身份騙領的證件潛逃境外。針對蘭某曾使用偽造身份的線索,辦案人員通過分析研判,發現犯罪嫌疑人蘭某已獲取第三國證件。在確定犯罪嫌疑人蘭某的新身份後,公安機關立即佈下嚴密大網。2018年5月14日,當犯罪嫌疑人蘭某入境時,被民警抓獲。潛逃7年、3次變換身份的狡猾犯罪嫌疑人蘭某最終難逃法網。

三、涉嫌合同詐騙案外逃疑犯劉某在老撾被成功緝捕遣返

珠海某宇基礎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等人以承包房地產管樁工程為名,詐騙貨款2320多萬元,涉嫌合同詐騙犯罪。中山市公安局於2011年12月13日立案偵查,後發現劉某下落不明。多年來,中山公安通過深入排查研判,發現犯罪嫌疑人劉某可能藏匿於老撾,遂層報公安部提請老撾執法部門協助緝捕遣返。

廣東公安“獵狐2018”行動,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62名,挽回經濟損失約6000萬元

涉嫌合同詐騙案外逃疑犯劉某在老撾被成功緝捕遣返

2018年3月29日,老撾警方在萬象市老泰友誼大橋口岸盤查過程中,查獲劉某,隨即通報我駐老撾大使館。2018年4月9日,在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兩級“獵狐”行動辦的組織協調和老撾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涉嫌合同詐騙犯罪的逃犯劉某被從老撾遣返回國。

四、廣東公安從越南抓獲4名經濟犯罪逃犯

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楊某夥同黃某(已抓獲)等人,在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許可、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購買95#汽油進行銷售,涉嫌非法經營罪。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楊某逃匿,輾轉多地後偷渡出境。犯罪嫌疑人楊某在翻越4.5米高邊界防護牆時,摔斷小腿。因人生地不熟,又怕被境外警方查獲,楊某拖著傷腿東躲西藏、居無定所,且不懂當地語言,在逃跑過程中被騙,後來不得不每天節衣縮食、提心吊膽度日。在陽江公安的追捕攻勢威懾下,走投無路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最終決定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到案後,楊某交待其在國外的逃亡歷程,稱逃亡過程異常煎熬,聽到街上傳來警笛聲或看到越南警察就會非常緊張,也不敢與親屬聯繫,拖著傷腿逃亡又被騙,內心充滿孤獨與恐懼,投案自首後才得到解脫。

廣東公安“獵狐2018”行動,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62名,挽回經濟損失約6000萬元

犯罪嫌疑人黃某

2018年7月6日,廣州公安立案偵辦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犯罪嫌疑人黃某投案自首;7月7日,汕頭公安立案偵辦的涉嫌銷售非法制造註冊商標標識案犯罪嫌疑人劉某投案自首;7月9日,深圳公安立案偵辦的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犯罪嫌疑人劉某被越南警方抓獲後遣返。4天內,我省公安機關通緝的3名犯罪嫌疑人先後到案。

廣東公安“獵狐2018”行動,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62名,挽回經濟損失約6000萬元

犯罪嫌疑人劉某

全省公安機關將堅決按照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續深入開展“獵狐2018”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在我駐外機構和境外執法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強化國際警務合作,推動追逃追贓工作向縱深發展。同時,公安機關呼籲海內外各界人士通過廣東省公安廳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積極提供外逃人員的行蹤、住所等信息,讓犯罪分子無處藏身。對於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外逃人員的,公安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並對舉報信息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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