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芳獲無期徒刑的可能性大嗎?

ANNA的心思


可能性非常大!

高俊芳因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已於2018年7月29日被批捕,這就說明她對生產銷售劣藥是知情的,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為了利益,連做人最基本的底線都沒有了,而人一旦沒有了底線,那也就與禽獸無異了。

作為疫苗女王,高俊芳不可能不知道狂犬疫苗的重要性,居然在生產工序上偷工減料,這樣生產出來沒有效價的狂犬疫苗,除了不影響她賺錢之外,對於被貓抓狗咬的患者而言,就是一針沒有用的藥水,後果是致命的。

假如因為打了假狂犬疫苗而造成感染狂犬病,病發後,說不定還要被高俊芳往身上潑髒水,就像她曾經對女兒打了過期水痘疫苗的張櫻山說過的那樣:“別人家打了疫苗都沒有事,就你打了疫苗有事,說不準就是你的體質有問題”,如果你膽敢對其提起訴訟,那麼她就會牛氣沖天地對你講,“我一年賺好幾億,還不信擺不平你”,小人得意的嘴臉真是醜陋,真以為自己是女王了,真以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了,做夢呢,或者就是打了自家的狂犬疫苗產生幻覺了!

這樣性質惡劣的犯罪,不判處無期徒刑,如何服眾,如何平息滔滔民憤?筆者唯一希望的一條就是在無期徒刑後面加上一句話,不減刑、不假釋,否則又成為第二個田文華了!


打虎拍蠅


鑑於高俊芳所帶來的巨大社會危害,我們不難猜測,她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實,當她決定將她的假疫苗注入到幾十萬無辜者的體內時,她的下場,註定會是悽慘的,她不會被判死刑,但是以前人們心中的那個“疫苗女王”已經死了,現在獄內的,是一個心中只有利益不惜殘害他人來獲得財富的惡魔。


目前,長春新區公安部以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對高俊芳等人提請逮捕申請,我們根據國家的《刑法》就能想出,如果真的以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論處高俊芳,那麼她的結局不會是死亡,如果法院從嚴處置,她的刑期上限也只是無期徒刑,但我們有理由從高俊芳以往種種囂張的表現中猜測出她應該不只是生產銷售假劣藥那麼簡單,非法掌控了長春長生這麼多年,不知道她到底擺平了多少人。
警方現已追回眾多長春長生方面試圖銷燬的犯罪證據,相信其中存有的是高俊芳更多的作惡記錄,等到法院審判的時候,數罪併罰,判處高俊芳無期徒刑也不無可能。畢竟長春長生假疫苗事件已對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也使老百姓對疫苗行業產生了恐懼,就像當年的三聚氰胺奶案件一樣,這次對高俊芳的判決很有可能是從嚴處置。

我們都恨高俊芳,但她如果被判死刑也不能削弱長春長生假疫苗事件帶來的影響,只有將她終生監禁,讓她看著自己的非法企業永久停產,讓她看著自己的財富被全部沒收,讓她看著自己的親信全部得到處罰,讓她知道自己是如何被世人所唾棄,這,才是對她最好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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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rless無畏之旅


~疫苗作假,極其惡劣的影響,上上下下反應強烈 ,突破道德底線。重案特辦 ,嚴肅處理已經成為定局。

~造假的事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過去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記憶猶新。從百姓的吃喝到疫苗接種,都有造假的事件爆發。可想而知 你我的生活美好裡到底還有多少值得信任!?

~長春長生事件中,暴露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國有企業流轉,高調炫富,獨斷專行 ,記錄造假,……銷售,採購,運輸,漏洞百出——山東的急控中心負責人都服毒自盡……由此可見一般。

——此次事件發生,必然是要從重處理。只有一個風清氣正的環境,大家才能過好舒心的日子

高處無德不覺寒

無心無肥空皮囊

俊秀人模圖盜髒

芳名蒙羞臭萬年

陰風豔俗破紅日

利慾薰心越底線

狂犬悲吠疫苗黃

長春長生夢一場


木戈悅約


高俊芳罪行深重,遠比“三鹿奶粉”的案件嚴重的多。山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所所長宋立志企圖自殺。使案件變得更加複雜。高俊芳的罪行我從四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涉嫌生產銷售劣質疫苗罪。隨著調查的深入,特別是高俊芳2003年後成為長生的實際控制人以後所有的罪行都會慢慢付出水面。目前數量80多萬支。

第二:銷燬證據罪,事發後首先想到的不是患者的利益,而是第一時間銷燬60個電腦硬盤以及相關的證據。

第三:行賄罪。行賄前長春食藥監局長,醫院,疫苗防疫站,這是目前查出的,隨著調查深入,更多人員浮出水面。特別是這次疫苗重災區山東,山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所所長自殺事件,背後會牽扯更多人。

第四:偽造虛假材料騙取上市。大量資金用於理財,兒子名下6家理財公司是否涉嫌洗錢等。都在調查之中。

總之,高俊芳目前已知罪行只是冰山一角而已,不排除判處無期和死刑的可能性。





自哲學


就是判無期徒刑吧,畢竟看網上高俊芳負面新聞太多 民怨還平復不下去。只是… 三鹿前董事長無期徒刑獲減刑三次而且還沒公佈大眾,不免讓人有些害怕,是事出有因獄中表現很好嘛? 不過想來以後也不會再搞奶粉,國家對這個有前科的也不會開綠燈的……,然後其實如果… 高俊芳對長生假疫苗受害孩子補償的話,對於減刑我沒看法。


雪球主子


可能性很大,先前18人,現在涉事15人,不知道什麼概念。

按照國家法律和以往慣例無期的可能性很大,也許是案件性質問題,如果參照三鹿奶粉的處罰力度應該就是個無期吧,表現好再減刑。

從我吃瓜群眾的心裡是不接受的。象這樣的人放在封建社會就已經被誅了九族,放在外國最少也要判一兩千年吧。

具體案件本身我們也沒有深入的瞭解,只是在這裡談些口舌之爭的問題。

希望國家能對這起案件從嚴處罰,不姑息不偏袒,讓世人知道沒人性的毒害國人是一個什麼的下場。從而起到警示世人的效果。

誰能還我孩子一個健康的身體,誰能,誰能???


艾萊福佑


首先,高俊芳及其同夥是否判無期徒刑這個問題我覺得很難回答,只有在警方收集證據下法院才好量刑,是一個具體的問題,輿論不能替代法律,只有法律完全獨立才是我們普通人的福音,所以我們論事而不要用自己的意願去幹擾或者影響法律以及程序的公平公正,只有這樣才不會有後來的高俊芳。

其次 就我本人而言,高俊芳及所有漠視生命的人,尤其是以治病救人的大旗下去掠奪財富,損害我們老百姓生命健康為代價的所有人都應該斬立決,這種泯滅良知失去人性的人不配為人,什麼無期徒刑,滅絕人性的行徑和當年的731部隊又有什麼區別呢?滅九族都不足以解恨,還留她狗命浪費糧食幹嘛?當然,我們也都是從媒體看到的消息,我們還是要尊重司法機關的取證,鐵證如山的那一刻一定會對她們從重從快處理的。


浙傳棗哥


大,非常大!在說高俊芳是否被判無期徒刑之前,我們可以先看一下之前三鹿奶粉案相關主要人員的判刑情況。當時三路董事長被判無期徒刑,三鹿副總經理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按照我國的刑法第142條規定: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有些朋友可能要問了,現在是不是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所以判處不了無期徒刑?在疫苗事件裡面,或許現在還無法找到相關的證據證明高俊芳造成的嚴重後果。但是,別忘記,高俊芳不一定只在疫苗問題上有觸犯法律的情況,在其他問題上不一定就能脫身。

比如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疫苗案件去年9月份就開始查出了,而今年7月份才被披露出來,這中間一定還會其他問題,相信隨著調查組的深入調查,高俊芳一定會有其他犯罪證據呈現,也許只有疫苗事件並不能將高俊芳判處無期徒刑,我們在電影電視劇作品裡面一定還聽過一個詞叫做數罪併罰,這樣的話,高俊芳有很大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不大很小

目前來講,調查組對本案的定性是劣藥罪,還不是假藥罪,或者冒藥罪,或者偽藥罪,是假冒偽劣中最小的劣,劣藥罪,相對來說,很輕很輕。

說到這裡,可能有人又要罵人了,但是目前本案還沒有新的進展,所以就是這樣的定性,劣藥罪。

當然了,不排除本案還有進一步的調查結果出來,當然了,這需要時間,大家也需要耐心等一等。

如果僅僅是從劣藥罪來判的話,那麼法院恐怕還不能判高俊芳無期徒刑的,情況就這樣,你看呢?


hi123


要根據案件調查結果,依法從重對涉案企業和責任人、參與者作出嚴厲處罰,處以鉅額罰款,並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讓嚴重違法犯罪者獲刑入獄,把他們依法逐出市場,終身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總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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