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衆達炭材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選任管理人公告

靖江众达炭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本院根據債權人旺凱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的申請,受理債務人靖江眾達炭材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結合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本院決定採用競爭性遴選加隨機搖號的方式確定破產管理人。

企業基本情況:靖江眾達炭材有限公司於2009年3月31日經靖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准登記設立,住所地靖江市新港大道23號,註冊資本34180萬元;股東為無錫焦化有限公司、無錫焦化物資有限公司;經營範圍:焦炭製造、銷售,煤氣、煤焦油、粗苯、硫磺製造、銷售,蒸汽製造、銷售,金屬材料、金屬製品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等。

報名條件:一、報名機構限於江蘇省範圍內的各社會中介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清算事務所)及具備破產管理人資格個人;二、有一定破產管理工作經驗;三、近5年執業過程中未受到行政機關、監管機構或行業自律組織的處罰或處分;四、2016年、2017年度在本院未有被指定管理人後又棄權的情況;五、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釋應當迴避或依法不應被指定為管理人的情形。

報名方式:有意成為本案破產重整管理人的,請於2018年7月19日下午5時前(收到時間)向本院司法鑑定科提交書面的《破產重整管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一式八份。該《方案》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申報人的規模實力、經驗業績、工作計劃、管理建議、經費保障、報價方案、在辦破產案件數量和進程等。

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可以兩家聯合報名參與本案破產重整管理人的選任,並通過擬委派管理人團隊負責人所屬的中介機構統一提交《方案》。

本院將組成管理人選任評審工作小組,對所提交的《方案》進行評審打分,遴選出前五名參加隨機搖號,確定一名破產管理人,一名備選管理人。申報的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在接到本院電話或短信通知後,應委派人員攜帶授權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件,準時到達本院搖號室參加搖號選任,未按時參加的,視為放棄選任。

靖江市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聯繫人:周永明

聯繫電話:0523-84993739

送達地址:靖江市陽光大道5號靖江市人民法院司法鑑定科

監督電話:0523-8499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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