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窺日本:垃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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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窺日本:垃圾分類

管窺日本:垃圾分類

作者:王立(經濟法學博士,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律師、杭師大錢江學院教師)

作為遊客,我帶著家人去北海道旅行。旅程的前半程遊走了幾個城市,住了幾天酒店。後半程在札幌周圍活動,要住好幾天,因此就在Airbnb上定了家民宿。

這是間單身公寓,設施基本齊全,乾淨整潔。對於Airbnb上的民宿,要求不能太高,物美價廉即可。

從頭到尾我們都沒有與房東或任何服務人員當面接觸過。但是房東發了長信息給我,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項。其中一條讓我頗為不解:

You don't have to throw away garbage. Keep them in the room when you check out. There are strict garbage rules so we will take care of them when we clean the room.

大意是“離開房屋時你不需要帶走任何垃圾,請將它們留在屋內。日本有嚴格的垃圾處理規則。我們會在清掃房屋時妥善處理。”

在國內,我們一般的生活習慣是生活垃圾當天產生,當天處理。簡單打包,帶到樓下垃圾桶扔掉即可。房東為何特別提醒我不要帶走垃圾?

管窺日本:垃圾分類

房東的信息中還在另一封信中再次提醒我關於垃圾處理的事情:

Garbage rules

Please keep your garbage inside the room, and separate them according to the local rules :

- Burnable in special yellow bags ( can be purchased in convenient store )

- Clean plastic and packaging ( normal transparent trash bag )

- Pet bottles and cans ( normal transparent trash bag )

大意是“請將垃圾留在屋內,並按照當地法規進行垃圾分類:可燃物品(放入黃色袋子),清潔塑料與包裝物(放入透明垃圾袋),寶特瓶或其他罐子(放入透明垃圾袋)。”

說實話,最初看到這個分類提示我是非常疑惑的:什麼叫可燃物品?塑料袋與寶特瓶不都是塑料物品嗎,為何要分開收集?廚房垃圾應該算是哪一種分類?衛生間沾上糞便的紙張是應該在沖水馬桶裡沖掉,還是扔在旁邊的垃圾袋中?這算可燃物品嗎?我們要住好幾天,這些垃圾我都放在屋內嗎?要不要將垃圾放進冰箱冷藏起來免得發臭?

到達屋子時,我們發現房間內三個大的垃圾桶,兩個黃色的,一個白色的。然後客廳還有個小垃圾桶。這令我更加疑惑了,到底該怎麼分類呢?

在樓道口的外邊,有個矮的屋子。幾天裡我看到有些人拿著大袋小袋的垃圾袋放進去。這個矮屋子裡空間很大,遠超過國內的垃圾小屋。旁邊還寫著字體很大很醒目的日文。大意可能是違法垃圾處理的要舉報之類的吧。

根據日本《廢棄物處理法》,對於不按規定要求亂扔垃圾的人,最高有可能處以5年以下拘役,以及100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這可真得小心,萬一被抓了就回不了國了。

疑惑一大堆,加上聽聞日本對違反垃圾處理規則的處罰很嚴厲,於是我決定聽房東的建議,什麼垃圾都不往外帶。

其實在國內,我一直就對垃圾分類的知識掌握的很不好。雖然感覺垃圾分類比較麻煩,但也認為垃圾分類是正確的事情,環保終究是好事兒。我做不好,是我的素質不夠。要加強學習。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看到一輛垃圾車過來,直接將黃色和綠色垃圾桶的東西統統一股腦倒進了同一個垃圾車廂。我突然覺著居民進行垃圾分類的“高尚行徑”遭到了侮辱。不過,我仍然認為垃圾分類是天然正確的事情。

而這次到日本住Airbnb,生活的不便利讓我反思:垃圾分類到底是有效的環保手段,還是一種降低生活水準的低效率行為?假設垃圾分類是必須的,那麼應當是“居民”進行垃圾分類還是“專業機構”進行垃圾分類更有效率呢?

日本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逐步推廣垃圾分類,最初只是簡單的分兩類,後來越來越完善(也可以說是越來越繁瑣)。而且日本各個地區的垃圾分類標準和執行寬嚴程度都有所不同。比如:

橫濱市

橫濱市把垃圾類別由原來的五類更細分為十類,並給每個市民發了長達27頁的手冊,其條款有518項之多,其中包括口紅屬可燃物,但用完的口紅管屬小金屬物;水壺屬金屬物,但12英寸以下屬小金屬物,12英寸以上則屬大廢棄物;襪子,若為一隻屬可燃物,若為兩隻並且“沒被穿破、左右腳搭配”則屬舊衣料;領帶也屬舊衣料,但前提是“洗過、晾乾”。是不是非常繁瑣?不過,這與德島縣上勝町相比,那就是小巫見大巫了。該町已把垃圾細分到44類,並計劃到2020年實現“零垃圾”的目標。

其實,將垃圾進行分類還只是初步,更為關鍵的一個步驟是要將垃圾晾乾、脫水處理。比如喝過的牛奶紙盒包裝,從科學的角度來說,如果直接扔到垃圾桶,其牛奶殘漬則會腐爛變臭,不僅引發環境不適、也會讓這個原本可回收的牛奶紙盒變的不好回收。正確的做法是,牛奶喝完後盒子拆開晾乾,再分類投入至可回收垃圾箱。

以上表述不一定準確,但總歸一個原則:正確的垃圾分類應當是將“混合物”處理成為“單一物”。單一的棉質衣物垃圾好回收,但沾上汙漬的棉質衣物(混合物)可能就難以回收。垃圾處理及分類回收確實是有利於環境保護和資源回收的。

然而問題並沒有到此為止:垃圾處理及分類應當由非專業的普通居民來做,還是應當由垃圾處理的專業機構來做?

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小貼士

日本的一些地方,每年12月,住戶會收到一張來年的特殊“年曆”,這種年曆每月的日期都由黃、綠、藍等不同的顏色標註,在年曆的下方注有說明,每一種顏色代表當天可以扔的垃圾種類。年曆上還配有漫畫,告訴人們不可燃的垃圾包括哪些,可回收的垃圾包括哪些,一目瞭然。有了這樣的“年曆”,在這一年裡,人們就可以按照“年曆”的規定日期來扔不同的垃圾。比如,在東京都港區,每週三、六上午收可燃垃圾,週一上午收不可燃垃圾,週二上午收資源垃圾。很多社區規定早8點之前扔垃圾,有的則放寬到中午,但都是當天就拉走,不致汙染環境或引來害蟲和烏鴉。

越來越繁瑣的垃圾分類規則讓人眼花繚亂,估計也只有日本人的強大國民性才能真正貫徹落實下去。但問題是,這種繁瑣的規則讓普通百姓來學習和操作,真的是有效和經濟的嗎?

我隨便說幾條這種體制的成本:

首先,制定這種繁瑣規則需要消耗大量的政府共同資源,推廣這種繁瑣規則也需要更大的資源。光在垃圾分類教育上,日本就投入無數。從娃娃的教育抓起,一直到對成年人的執法。

其次,餐館等快速客流量的準公眾場所,會產生大量的廚餘垃圾,這些垃圾是否進行了嚴格的分類和脫水處理?這值得懷疑。我不知道日本政府如何處理這個問題,也不知道針對這些特殊場所,垃圾分類的執行力度如何?

第三,從垃圾處理的整個流程來看,最大的成本不在分揀,而在於運輸。讓居民進行精細的垃圾分類不僅會浪費全體國民的日常時間,同樣會增加大量的分類運輸成本。

小貼士

日本有個專門搞垃圾分類的公司,叫白井集團,公司社長叫白井撤,他就是個堅定的日本垃圾分類無用論者,認為現在日本進行這種極其繁瑣的細分方法沒有意義,垃圾粗粗分個兩三類,大體上一起收集,然後再找專人統一分類,這樣消耗的資源要更少(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就是這麼做的),強行把分類責任轉嫁給日本所有國民,效率不僅低,而且反而對環境更不好,很多步驟只有形式上的意義,比如把瓶蓋擰下來啊,把空瓶邊上的塑料紙撕掉再單獨扔啦,即使國民們做了這些,垃圾分類業者也並不能得到多少便利,因為現在垃圾分類上開銷最高的地方是在物流,至少有7成的錢花在物流上,而花在分類上的很少。

垃圾不分類,一趟車停下,往往一次性收清;分類以後,則要好幾輛車才能收走,工人勞動量也在增加。

第四,不可能所有國民都能準確掌握繁瑣的垃圾分類技巧。對於垃圾處理企業而言,經常要進行二次分揀。而二次分揀與直接將居民分好的垃圾直接混在一起的一次分揀,成本與效率可能是一樣的。

亞當斯密的分工理論告訴我們,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然後用貨幣作為媒介產生交易,這才是最優效率的模式(市場經濟)。經濟學上也有所謂的比較優勢理論,說的也是專業分工的事情。簡單的類比例子是,讓普通人做衣服效率高,還是專業的裁縫、製衣工廠效率高?

有觀點認為,中國垃圾分類一直推行不力,但垃圾問題好像也還沒有特別嚴重,其原因就在於中國有一支自發的專業分揀隊伍——“拾荒者”。垃圾堆在集中運走前,就已經被撿走了大量的紙盒紙箱;在垃圾焚燒填埋場進行處理前,大量的瓶瓶罐罐金屬廢物已經被自發分揀走了。拾荒者加上廢物回收機構,就形成了完整的垃圾分揀和回收交易系統。拾荒者就是垃圾分類的“專家”或“專業機構”。

套用流行語來描述一下此事:是集約化規模化的(專業機構)垃圾分類更有效,還是分佈式、去中心化的(居民)垃圾分類更有效呢?

第五,普通居民的日常時間也很寶貴。如果每人每天都要花十分鐘甚至半小時來進行精細的垃圾處理,那麼每個個體的幸福感就會遭到減損,這也是一個很大的社會福利成本。

說了這麼多,並不是說我對垃圾分類及處理問題有多瞭解,多專業。我只是想說:垃圾分類並不是環保主義者們說的那麼天然正確,垃圾分類是一門技術活,而技術的繁簡、實施主體等問題處處存在著成本考量,並非是一個簡單的道德問題。讓居民進行過於精細的垃圾分類,不僅是無效率的,可能也是有害的。

必須感慨,不管日式的垃圾分類多麼繁瑣、多麼反人性,日本愣是通過幾代人的努力硬生生推行了下去,而且越來越複雜。日本人的自律性真是令人敬佩又恐懼。

順便再吐槽幾句,日本公共場所基本找不到垃圾桶,實在是太不方便了。據說主要原因是95年的奧姆真理教毒氣炸彈襲擊事件,之後為了防止這種事情再次發生,因此垃圾桶基本取消。在我看來這也是扯淡,炸彈在公共場所哪裡不能放,難道只能放進垃圾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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