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司法局对新开河司法所等级化 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推进督查

2018年7月17日,满洲里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带领办公室、基层科工作人员深入到新开河司法所,对司法所等级化创建工作再次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等形式,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内司通[2018]1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司通[2018]16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内司通[2018]17号)文件要求,对照考评细则对各项创建工作认真的开展检查指导。重点对之前未落实的经费及设施保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检查指导组在查看新开河司法所配备的各项设施后,对各司法所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与建议,同时建议局内其它相关科室,尽快深入司法所,针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希望司法所再次严格按照通知和细则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查漏补缺,细致整改和完善档案,为迎接自治区考评验收工作充分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自司法所等级化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满洲里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成立了以局长刘凤英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等级化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满洲里市司法局司法所等级化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了“司法所等级化建设推进会”,将责任落实到分管局长、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开展了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业务能力建设、队伍建设、所务管理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等级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所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2018年努力争取北区司法所和新开河司法所达到一级司法所标准。

满洲里市司法局对新开河司法所等级化 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推进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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