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溪市從“三方面人員”中選拔鄉(鎮、街道)機關領導幹部公告
一、選拔名額
共選拔16名,其中:從優秀鄉(鎮、街道)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10名,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選拔2名,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選拔4名。
二、選拔條件
報考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等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優秀鄉(鎮、街道)事業編制人員
1.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後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鄉(鎮、街道)工作年限滿5年以上(轉事業編後滿5年),任職年限計算統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必須是近三年內的副科級後備幹部。
(二)優秀村(社區)幹部
1.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後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
3.任現職連續滿5年以上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任村(社區)主任、黨組織書記累計滿7年以上且現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上工作;或任現職連續滿9年以上的村(社區)主任。任職年限計算統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三)優秀大學生村官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已轉為事業編制或考錄為公務員,或者從選聘到村任職起工作滿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崗位。任職年限計算統一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拔: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處於黨紀、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的;
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4.在錄用(聘用、任職)試用期內的;
5.2006年1月1日後非經公開招錄或政策性安置,進入事業單位的;
6.其他不宜選拔的情形。
三、選拔比例
1.報名:優秀事業編制人員為5:1,優秀村(社區)幹部、大學生村官為4:1(沒有達到該比例要求的則相應減少選拔名額)。
2.面試:均為3:1。
3.考察:優秀事業編制人員、大學生村官為1.5:1,優秀村(社區)幹部為2:1。
四、選拔程序
動員部署、推薦報名、資格審查、綜合加分、分類考試、差額考察、民主推薦、決定任職。
五、選拔時間安排
個人報名:8月3日-5日
單位報名:8月6日
筆試:8月15日
面試:8月21日
考察、任職:8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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