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近期江西"抢棺材"这事大家有何看法?

你大爷的大爷叫我祖宗


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火葬和土葬到底有什么区别,火葬应该是从西方传过来的吧,我认为是盲目跟风,对比一下就可以知道,火葬节约土地,的确在城市土地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建立公墓确实节约了一些土地,但是在农村就不一样了,农村没有公墓,火葬以后还是要装进棺材下葬立坟,节约的土地在哪里呢,而且还要农民多出一部分火葬费用,甚至出现了有些地方政府漫天要价的事情,火葬费高的吓人,反正认为多少钱你都要火葬,要多少就是多少没有还价的余地,就成了打着火葬的旗号发着死人的财,其实个人认为不火葬农村一样可以节约土地,比如鼓励深埋,棺材使用小棺材或者其他可降解物质代替棺材。又或者一个村腾出一片不可耕种的费地统一安葬,有荒山的地方也可以鼓励农村葬在荒山上去。不是一样可以节约土地吗。第二保护环境,说到这个稍微有点知识的都会笑出大牙,火葬是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比如我县以前的火葬场高高的烟囱每天不知道吸出多少骨灰和可吸入颗粒,最后造成了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的局面,在外面溜达一圈回去身上落的全是骨灰,甚至有附近居民反应,端着一碗饭在门口吃,几分钟不到碗里面就会飘着一层灰尘,而土葬是来自自然回归自然,不会对环境造成什么污染,第三,葬礼也是我国的一项传统文化,千百年来,各个民族和地方的人民逐渐形成了独特的葬礼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有点保护价值的。

所以我认为改革农村一些陋习应该是欢迎的,但是还是要因地制宜的比较好,引导农民将陋习变成良习,既要保护土地,也要保护和尊重农民生活习惯。有些东西不要搞不好,反而成了一些滋生腐败的温床,一些地方干部借着国家的政策大肆收受黑钱,甚至有的地方偷偷塞给底层几千块钱,然后变成了干部不举报,上面不知道就可以土葬了,政策不是利民反而成了害民。所以因地制宜的研究出适合地方良性循环的殡葬政策,比一刀切实行不切合实际的火葬要有效多了。


乡下文艺范儿


对于这样的抢砸行为,我觉得有些遗憾,有些荒唐!

首先,缺乏基本的法治精神。

法无禁止即可为。而且即使是法律,也必须是良法,是合乎广大民意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治。

其次,在治理创新中,我们要尊重传统文化。

逝者为大,这是我们起码的敬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丧礼是一种传统文化,我们需要尊重。

有教授认为,如此抢棺材砸棺材的行为,实际上是把逝者当垃圾进行处理,是缺乏孝顺的观念。

最后,我们需要警惕基层治理当中的一刀切问题。

现在有的地方在治理创新当中,存在一刀切问题,不实事求是,缺乏对法律、道德、民意的敬畏。比如火葬不一定就比土葬科学,比如有的墓地还用水泥、大理石等建成的,明显还比土葬要占用耕地。


碧翰烽


仅从新闻报导来看,这种做法确实有些武断。

至少从明代开始,江西就是一个宗族组织发达的地区,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地区属于宗族聚居地区。所以在明清时期,江西人外迁时,也会对推动当地宗族组织发展,如江西填湖广以后,现今的黄冈、麻城等地都借鉴了部分江西宗族建设的模式,还有人专门前往江西,将其如何修谱、建祠堂等技术和方法带回。

说到宗族,就不得不提及宗族与坟茔,在大部分宗族族谱中,其家规家训部分都有关于重视祖坟的规定,部分家谱还有不小的篇幅专门记载祖坟的地理位置,并配有相应的赞语。

所以,在宗族组织发达、极为重视祖坟的地区,强行推行火葬,实在有点不通人情。

江西弋阳族谱对祖坟的记载

当然,政府的政策可以理解,推行火葬确实有诸多好处,但几百年的传统观念,并不是简单的“抢棺材”就可以消除的,更应该是渐次而行,通过文化宣传等手段,逐步推行。


楚邾


我只能说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闹剧,风波起容易,平息风浪难,我看这件事如何收场?

人之所以是理性人,因为他能吸取教训,在别人曾经摔倒的地方,他知道要小心、谨慎,不能走同样的弯路,但是为什么有些人却对“前车之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想当初,河南的平坟运动也是搞得如火如荼,大有不把坟头平尽誓不罢休的气势,后来怎么样,在舆论的声讨下,很快偃旗息鼓,平掉的坟头又重新出现在中原大地上,最后真是弄得灰头土脸!

有人说土葬是搞封建迷信活动,我对此不以为然,有些人就是喜欢动不动就扣帽子吓唬人,如果说土葬是迷信活动,那国家为什么把清明节作为法定假日确定下来,为什么鼓励大家保持传统去扫墓呢?几千年来的风俗习惯,已经扎根在老人的观念中,难道一声令下、一纸公告就能把他们几十年来的观念改变过来?我们不反对殡葬改革,但是反对这种一刀切的强制化。

有人说土葬污染环境,说这种话的人有没有去过火葬场,难道火葬场排出的气体不污染环境?有人说土葬占用耕地,难道你没有看到各地经营性的公墓都是占用的耕地吗,除了收费就是收费!而且在一些已经实施殡葬改革的农村地区,火葬除了增加死者家属负担,让他们多花一笔灵车费、火化费、骨灰盒费用之外,没看到还有什么其他改变,该买棺材还是买棺材,该下葬在耕地里还是照旧!

除此之外,火葬就是推高了大城市公墓的费用,一个公墓可能要2、30万元,谁有那么多钱买,所以有人戏称在大城市“死不起”!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是法治国家,宪法是根本大法,无论是谁,都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行事!《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棺材是老百姓花钱买的,属于合法的私有财产,凭什么到人家里抢棺材,凭什么毁坏人家的棺木,这难道不是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犯罪?


打虎拍蝇


我觉得这种工作方式是原始性的野蛮行径,在当代倡导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更是不可取的。

对于“抢棺材”这件事,更体现了工作的粗暴。入土为安是中国几千年传下来“孝道”文化的一部分。因此要想用新的火葬文化改变老的完尸入土文化,需要用科学规划,逐步实施。因为强行改为火葬等于把几千年“孝道”文化强行破坏了。

所以要想改火葬腾出耕地,必须得有替代的文化让“孝道”传统文化延续。

另外人们常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可以通过重奖的办法慢慢实施。

同时加大宣传城市人火葬,子子孙孙都是挺好、挺旺的。

要用各种活动证明火葬的种种好处。同时也是父辈给晚辈留下的“财富”。即省下来的土地!

总之中国人口基数大,如果不重视火葬,对土地的占用确实不容小觑。跟古代没法比,因为古代人口少。但该运动的工作方式不可取,也是无法接受的。必将遭到谴责!


秦岭荟萃


不请自来,只因我是江西人。

身为江西人,这回死无全尸,死无葬身之地!

听说江西刚刚注册了个殡葬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接着江西就强推殡葬改革,其中有什么关联,相信大家都懂得。

江西人都比较传统,农村建房都会在大厅的墙上留有一个神龛,上书天地国亲师和各神佛的名字,重要的是祖宗也写在上面。也就是说死了的先人都象神一样的存在后辈的心中,我们江西人相信,逝去的先人会一直保佑着家族安康和兴旺。

对于刚刚逝去的先人,江西人要先停灵三日,之后才会下葬,这三日都是放在棺椁中的,放在大厅中间,现在收了棺材,请问放在哪里?把床搬出来放在大厅?还是死了立马火化?立马火化,假如果是假死呢,火化场烧活人吗?

土葬几千年,没看到占山占地,几代后没人打理,就山还是山,地还是地。火化后集中放置,抛开钱不说,你们把一个个山头树砍光,浇上水泥,这就是环保?!我看是钱饱!

国家还祭祀黄帝,确认清明节,我看可以取消了。

对于中国人来说,死了进祖坟是很光荣的事。落叶归根是一种情怀,死了埋哪里都一样,那海外华人华侨还回来干嘛?

我们江西人大都数都是良民,都对的起天地良心,伟大的祖国,求求你能不能让我们死了留个全尸?拜托了,谢谢!


娶妻当娶史湘云


一、事件概叙——

昨天,在朋友圈里见到一位在清华当教师的学生转发的一篇文章——《江西殡葬改革“抢棺砸棺”,人民网、光明网:治理无方,暴露无遗》,看后,忍不住想说几句。

文章提到,最近两天,江西许多地方出现”抢棺砸棺”的场景,成百上千棺木,密密麻麻堆积如山,用挖掘机捣毁,一口口棺材瞬间化为乌有。这样的场景在江西吉安、宜春等地都有。

人们眼看着执法人员将棺材抢走,怨声载道,骂声、哭声不断。有人老人睡到自己的棺材里,让执法人员一起拖走,怎么劝也不出来。

二、说点我个人的看法,不对之处请网友批评指正——

1、棺材无疑属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抢棺砸棺是不符合法律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抢棺砸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别的地方抢人才,江西抢棺材,作为江西人,令人担忧呀!

这一字之差是何等的区别呀。这两种“抢”会带来什么样的不同结果啊!江西的建设,江西的发展,令人忧虑啊!

3、改革殡葬,必须先要做通民众的思想工作,然后将火葬费用下降。

据说,一次火化费用要超两万,许多人称“死不起”!


陀叔拍案


我个人对这件事表示非常遗憾。

今年夏天,江西多地出现“抢棺砸棺”的场景:执法队进村入户,强行将村民的棺材抬走,成百上千副棺木,密密麻麻地在空地上堆积如山,挖掘机一锤一锤捣毁,一口口的棺材瞬间化为碎木。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人死了,一定要入土为安。很多人在活着的时候,即使日常生活都成了问题,但也要为自己置上一口棺材。中国人入土为安的观念传承了数千年了,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观念更加根深蒂固。《礼记祭义》中记载,“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数千年来,不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将土葬看的尤为重要。

2012年,河南省周口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平坟运动,上万座坟被推平。然而,很快,这场运动就黯然收场,为什么?因为这次运动太过于激进,完全站在了老百姓的对立面,遭到了人们的强烈反对。可是,时隔六年后,在江西省,又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一幕。老人们辛辛苦苦准备的棺材,被强制没收,销毁,令人心寒。

诚然,推动殡葬改革,实行火葬替代土葬,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然而,殡葬改革,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像江西此次事件,为了提高殡葬改革效率,采取强制行动,却忽视了与群众的沟通,忽略掉了人民群众的意见,结果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

个人认为,殡葬改革,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不应该采取激进的做法。基层政府要做好协调,并且要推进火葬费用降低,否则巨大的费用让人们有种死不起的感觉。其次,还要加强引导教育,让人们逐步改变土葬的传统思想。


旅行的羔羊


关于节约土地问题,千年不毁的大理石公墓同样占用大片国土,大量火化以后的骨灰入棺土葬也是事实。所以说火葬节约土地一说基本不成立。

关于厚养薄葬,减轻人民负担问题,提倡“厚养”,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提得好。而把火葬说成“薄葬”不是事实,反而在传统土葬的基础上增加了火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更是加重了人民负担。

我的重点是要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传统土葬恰恰是一种先进文化现象。以贵州风俗来讲,土葬的过程一般有这几个重要环节:首先要“办灵”,这融合了道家和佛家的思想,操渡亡灵往生净土,教化阳人从善尽孝;第二步是要“寻龙点穴”看风水,找墓地;第三步是要“择日子”。第二个环节和第三个环节,是在继承并发扬几千年沉淀下来的有关天文、历法、地理、人文的知识,它的方法其实是将一切天文地理现象人文化,用以传达对后代子孙的美好愿望。而美好愿中就有“人丁兴旺”的传宗接待思想。

祈祐“人丁兴旺”的思想,事实证明是具有先进性的。炎黄子孙,依赖着皇天厚土,不败于世界东方。新中国的繁荣倡盛,也正是人口的红利。在传统殡葬思想的哺育下,世世代代的传统国人,树立了一种有别于西方的人生观、价值观,那就是子女贵而父母荣的思想,所以甘愿为子孙的进步奋斗终生——这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育观。

可是当下,有一部分人有独生子女光荣的思想,这是很危险的。据报导,2017年比2016年少生了63万新生儿。人们的生育意愿下降,难道没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的人生观在起作用吗?控制人口增长可以用强制措施,难道促进人口增长也可以用强制措施吗?人口老龄化正在使日本哀落,以人为鉴,值得警惕!

土葬,是一种教化,是一个古老民族的性格,这种性格将使这个民族沿着历史的正道走向复兴。

土葬沿袭到今天,也有一个占地日益严重的问题,这是事实。在旧中国,广大人民贫弱,土葬就是“土”葬,高埋大葬、三碑四柱是少数贵族的事。但新中国的改革开放,人民普遍富裕,高埋大葬普遍了,而且土葬实为“石”葬,“混凝土”葬。

一切从实际出发,“殡葬”必须改革。我想,要强制改革的话,可以考虑这几点:一是土葬就是“土”葬,严令杜绝用石砖水泥;二是规范占地面积;三是规定合理年限(尊重民俗,民俗,倾听民间声音);四是划定红线区,建设规化区内严禁葬坟;五是倡导多种殡葬方式。


把根留住16837567


敬天奉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这不仅是对天地和先祖的敬畏,更是传承千年的一种信仰。一说到信仰,有人就可能人云亦云地说,中国人没有信仰。这些人,对于信仰的理解实在是过于狭隘,认为只有宗教信仰才是信仰,其他恐怕都不算!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人文信仰比宗教信仰更高明,人文信仰是自我的信仰,是自信的信仰;而宗教信仰是外来信仰,是无助的信仰。简单来讲,中国人敬天奉祖是想更上一层楼,而外来宗教信仰是无助时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是一个江西人,来自吉安的一个小县城,我深切的感觉到江西宗族氛围十分浓厚,修祠堂、修族谱、寻根这些活动十分普遍。中国人都是安土重迁的,传统意识浓厚,希望死后入土为安这没什么错,火化有好处,但是不能强迫,别人的风俗能尊重,自己的风俗怎么就能如此践踏?

附戊戌清明公祭轩辕黄帝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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