疊彩區衛生局一報帳員栽了!用意想不到的方式搞了這麼多錢

桂林生活網訊(桂林晚報 記者蔣璇 通訊員李海萍石彬)身為疊彩區衛生局報賬員的王某,在職期間,利用手中職務之便以權謀私,編造各種理由騙取公款17.17萬元。日前,疊彩區人民法院以其犯貪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5萬元。

被告人王某,女,1973年出生,中專文化,1995年開始先後與疊彩區政府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衛生局簽訂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繼擔任上述兩機關的報賬員,負責報賬工作。2015年3月,疊彩區衛生局與計生局合併為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王某又負責該局本級及下屬單位的工資辦理、財務報賬等工作。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桂林市疊彩區衛生局對轄區大河鄉潘家村等5個行政村進行農村改廁工作,決定給通過檢查驗收的三個村委的村民每戶補助200元。把沒有通過檢查驗收的兩個村委的村民暫緩補助,其補助款項15000元,由報賬員王某以現金形式保管。次年,王某偽造了農戶名冊,將該款佔為己有。

2010年至2016年,王某在負責給疊彩區在職領導幹部辦理保健費報賬的過程中,利用報賬員的職務便利,將自己個人購買藥品發票冒充領導保健費報賬,同時用虛開醫藥費發票報賬手段,共騙取公款19900元歸個人所有。

2013年底至2015年,王某在負責該區宣傳資料製作中,採取讓廣告公司虛開發票用於報賬,騙取公款13.68萬元中飽私囊。綜上,法院認定王某共貪汙公款17.17萬元。

案發後,被告人王某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其家屬代為退出全部贓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公共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貪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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