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法執行:執行幹警釋法明理 被執行人主動騰房

淇法執行:執行幹警釋法明理 被執行人主動騰房

淇法執行:執行幹警釋法明理 被執行人主動騰房

淇法執行:執行幹警釋法明理 被執行人主動騰房

7月31日,淇縣法院組織幹警順利完成了轄區一處被執行房產的騰房工作,騰房過程嚴格遵照《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中強制騰房操作細則》的要求,做到了規範執行、人文執行、文明執行、陽光執行,最終順利完成現場交付。

在該案的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多次到涉案房屋處張貼騰房公告,並多次做被執行人工作,責令被執行人及房屋佔有人(被執行人之子)限期遷出房屋。經多次釋法,被執行人仍躲避法院執行,致使案件陷入僵局,無法辦理交付手續。這次騰房行動前,辦案幹警找到被執行人之子,從法律規定到人情風俗,從國家解決執行難的重大舉措到本案不履行的法律後果與其進行了長達幾個小時的反覆溝通和勸導,終於其思想鬆動,同意執行。當天下午,執行幹警現場做被執行人思想工作,耐心勸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告知他法律的強制力不容置疑,拒不騰房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經過努力,在法律的威懾及執行幹警和被申請人之子的共同努力和勸導下,化解了被執行人家屬以及房屋佔有人家屬的阻撓行為,被執行人認識到錯誤,主動將屋內物品搬出。直到下午六點半,整個騰房行動圓滿完成,收到良好社會效果。

此次行動,法院幹警在執行過程中做到了合法公開透明,有效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下一步,淇縣法院將繼續堅持問題導向,加大攻堅力度,狠抓工作落實,最大限度保障申請人的勝訴權益,強力推進解決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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