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躲猫猫” 法院照执行

7月的黄州烈日当空,酷暑难耐。在黄州区法院第6约见室内,申请执行人罗某从执行干警张凯手中接过一把法拉利车钥匙。张凯向罗某交代有关事项后,罗某带着满意的微笑,开开心心走出法院大门。至此,历时一年的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武汉某实业有限公司、缪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过评估、拍卖、以物抵债等程序,最终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武汉某实业有限公司、缪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2月15日黄州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武汉某实业有限公司、缪某、李某偿还申请执行人罗某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3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7月,法院向3名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3名被执行人采取回避、置之不理的态度。经多方查找和罗某提供执行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缪某所有的鄂A****法拉利小型汽车寄存于某处,于是执行干警张凯果断对该车采取扣押、查封强制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传唤3名被执行人到庭,3名被执行人均拒不到庭配合执行工作。经合议庭讨论,决定依法处置被执行人缪某的车辆用于偿还债务,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网上进行拍卖过程中,因两次均无人竞卖,最终导致流拍。执行干警耐心告知申请执行人后续执行流程情况,分析执行风险系数。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流拍价1308800元抵偿其全部债务。至此,这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纵观全案,历时一年半,被执行人一直“躲猫猫”,逃避执行,但执行干警没有放弃,穷尽所有的法律措施和手段,最终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在此,提醒所有的被执行人,一定要以诚信为本,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即使“躲猫猫”,如果有财产,法院照执行!

(供稿: 田平 陈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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