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案丨未办证,砍伐自己的林木也可触刑!

砍伐自家林木也犯法?

私自砍掉自已购买的林木竟然是犯罪?这并非玩笑!

近日,老河口市就有一名男子在未办理采伐证情况下,将购买他人种植的200颗杨树砍伐出售而被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微案丨未办证,砍伐自己的林木也可触刑!

提醒

对此,检察官提醒,无论是采伐个人承包或他人所有的林木,在采伐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因此,更要敬畏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法律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要因“嫌麻烦”规避规定,而触犯法律最终“惹麻烦”。

案件回顾

2017年2月下旬,因本市袁冲乡李文成村“三资”清理,4组村民韩某将其承包地里栽种的183棵杨树以5200元卖给尉某。尉某为办理采伐证请村干部出具证明。2月26日至27日,在尚未取得村委会证明及尚未到该市林业局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尉某及妻子李某雇请村民帮忙将 韩某承包地里的杨树全部砍伐。期间,同组村民张某将自己栽种的17棵杨树也卖给了尉某,尉某亦全部砍伐。2月27日,尉某找来夹子车、轻卡将砍伐的10余吨杨树出售、运走。3月1日,尉某又将5吨多杨树出售给该市三岔路林业物资公司,将树枝卖给从事个体运输的刘某。

老河口市森林公安局警察巡逻发现尉某无证砍伐杨树,即对被砍伐的200棵杨树的地伐值进行现场测量,经老河口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测算,袁冲乡李文成村村民韩某承包地内杨树采伐迹地和张某承包地内杨树采伐迹地,采伐杨树立木蓄积合计不少于29.1724立方米。

微案丨未办证,砍伐自己的林木也可触刑!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发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数额较大是12立方米以上,数额巨大是60立方米以上。

微案丨未办证,砍伐自己的林木也可触刑!

来源丨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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