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应对“7.11”涪江特大洪水总结工作会召开

总结经验认清问题补齐短板 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遂宁新闻网讯 就“7.11”涪江特大洪水的应对经验教训、灾害重建和下阶段防汛工作,7月30日召开的遂宁市应对“7.11”涪江特大洪水总结工作会强调,要继续发扬抗洪精神,总结应对处置经验,认清问题,补齐短板,持续用力抓好防汛减灾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受涪江上游绵阳等地持续强降雨影响,涪江遂宁段水位于迅猛上涨,7月11日射洪水文站出现洪峰流量达21400m3/s,是1982年至今37年来,遂宁市出现的最大涪江洪水。“7·11”涪江特大洪水及部分县区强降雨造成全市5个县(区)34个乡(镇、街道)17.84万人受灾,因灾转移4.12万人,全市直接经济损失达20.14亿元,全市无一人因灾死亡,抗洪抢险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

会议充分肯定了应对“7.11”涪江特大洪水抗洪救灾取得的成绩,希望继续坚持和完善提前预警、科学调度、坐镇指挥、群测群防四方面经验。当前正值主汛期,也是遂宁市传统的“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时期,会议强调各地各级部门要继续绷紧防汛减灾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逐级压紧压实防汛减灾工作责任,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监测预警预报、值班值守,全力抓好主汛期防汛减灾工作;要认清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购置储备一批防汛减灾必备的设备装备,全力提升防汛能力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要坚持依法防洪,加大河道清障拆违力度,严格船舶监管。在防汛减灾应急处置和紧急状态下,各级各部门以及救援队伍可根据防洪法对必须转移安置的群众进行强制转移;要对在“7.11”涪江特大洪水中涌现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要抓好灾后重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全力抓好水电气、道路、桥梁等,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需要,及时指导农业生产补种改种,帮助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尽最大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周霖临出席并讲话,副市长邓为主持会议。(杜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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