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些根本不了解法院工作情況的人,卻在網上隨意污衊?

憫殤


這個事情再正常不過了。我們到行政單位辦事,行政單位只對你一個人,能行就行,不行回家補材料,你沒啥說法法院他是一劍挑兩頭,每一個案子必然有一個要贏一個要輸,贏了的人覺得贏得理所當然,輸了的人就覺得不高興,肯定要說。也有些人認為我的案子本來就應該輸,但是我不至於輸的這麼慘,也有些人認為我的案子就應該贏,應該百分之百的贏,結果贏了80%。一個人一年辦200個案子就有200個人敗訴,200個人不高興。每年都有200個人不高興,工作十年他就會有2000個人不高興,這2000人又有2000個親戚朋友,1傳十,十傳百,大家都把事說死了。

還有一個就是法律的層面上講,有一個法律事實,還有個客觀事實,法院判案子的時候必須要以證據證明的法律事實來證明。有好多當事人自己訴訟能力不足,也不願意請律師,自己根據樸素的判斷,亂攪一通。但是法院只能講法。

還有些人吧,明明是有了外遇,自己想離婚,男方對你一如既往的好,還撇下兩個孩子,還不願意給孩子出撫養費,結果起訴到法院之後,法院不給判,小三這邊沒法交代,自己的家又回不去,所以就跑到外面一直罵法官黑,法院壞,其實不知道,你是最壞的。

再說說執行吧,想當年你把錢借給別人的時候,收著利息坐享其成,你覺得挺爽快,結果突然有一天這個人還款能力不足,跑了,你覺得法院判了之後就應該給你把錢要回來,可是法院找了半天連人都找不著,查遍了他的所有銀行存款和支付寶微信紅包,也沒有見到可供執行的財產,名字底下又沒有房沒有車,你讓法院怎麼辦?直接給你掏錢嗎?如果這些錢全部讓法院掏了,那還不是全國納稅人自己掏了,弄半天,世界上老賴就會越來越多,反正借錢不還,有法院還呢。當年你敢借錢給老賴,說明你跟他認識,你至少見過他的面,你也知道他平時坐什麼車,在哪經營,法院是兩眼一抹黑,他所能用的就是查遍銀行,查交警隊登記的車輛,他到銀行存款還可以,直接就扣劃了,插到有一輛車,只有登記的證書,見不到車輛實物,他只能把手續扣押了,不能買賣,但是別人一直開著逍遙自在,法院能找著嗎?你自己也不主動的去找到老賴,給法院提供財產信息,法院就那三兩個人,他能每天盯到你被這些人的家門口嗎?那其他的案子還辦不辦了?你是在家裡面等了好幾年,結果一分錢也沒拿到,你肯定要怨法院,認為法院沒有把錢要回來,這就是他們的失職。其實你自己想一想有沒有失職呢?有好多人,騎個300塊錢摩托車把別人給碰了,自己也摔了,又沒有買保險,多年以來自己的生活都沒法維持,結果他還要給對方承擔好多,醫療費,撫養費,法院找他要,你就把他那120斤剁賣了,能賣多少錢?你就把法院罵死,法院怎麼辦?

大家總是說老賴入刑,但是這是法院說了算的嗎?

再說說門口的安檢吧,法院是一個矛盾非常集中的地方,許多隱藏的矛盾都會在開庭的過程中雙方展示出來,好多地方都發生過,原被告雙方對砍,潑腐蝕性液體等等的問題。作為國家專政機關的法院,都不能保證的訴訟當事人的安全,那哪裡還是安全的,所以法院必須要安檢。這一點又和其他的單位不同,其他的單位當事人去找,還是直接找機關單位辦事,不會涉及到當事人之間的衝突,即便有衝突,也不會是大問題。有好多人積怨已深,多年不見,好不容易開庭的時候見一面,動刀子拼命,都是有的。所以法院要安檢。


小步快跑0869


這個還用明說嗎?我舉一個小例子大家就知道了,一個朋友騎摩托車碰到本村一個鄰居,傷不咋樣就是摔破皮流血了,他花了醫療費一萬多,對方不出院,醫院在做檢查時確診他有頸椎病,頸椎退變,他家要趁這次受傷機會治療他的老病,並且轉院去大地方醫院做頸椎病手術花去醫療費十幾萬,這樣肇事者肯定不願意出多餘醫療費結果形成訴訟,在法庭上被告意見很明確,交通事故受傷的他全部承擔,治療他老病的不能承擔,並申請做鑑定,來確認這次病與事故有無必然聯繫,但法院不同意給做鑑定就下判決讓被告全部承擔醫療費十幾萬,判決理由說鑑定無法律依據並且被告沒提出證據,那麼原告提出的診斷證明清楚的記載頸椎病,頸椎退變,被告還要什麼證明,瞎子都能看出毛病,法院就這樣判合理嗎?如果事故發生後原告得了癌症去世,難得被告還要承擔原告死亡賠償金嗎?這樣判誰能沒有看法?


正義使者00779655175


作為一位在公檢法工作的人其實是很悲催的,在日常生活中總有不滿的那一方,就法院我談談我的看法,我之前是有一個案子明顯是賣家必輸,但是在判決後被告不忙著上訴忙著向高級人民法院和法院監察委投訴我那個案子審判長瀆職,那位審判長直接說必須放下工作寫材料自訴,還要接受談話,即使沒有問題也要最後寫明自己工作的某些不必要的錯誤很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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