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七年,酒駕醉駕緣何屢禁不止?

印象慶陽網訊: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其中規定: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時判定為醉酒駕駛,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將會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今年是實行“醉駕入刑”的第7年,西峰城區的酒駕醉駕情況如何呢?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

酒後禁駕 有人自覺有人玩火

7月14日,西峰區一家燒烤店內,在某事業單位工作的張小宏剛落座,就被朋友要求先喝一瓶啤酒。張小宏表示,因為自己隨後要開車,所以只能喝茶。“出來玩,怎麼還開車呢?”“醉酒駕車還要判刑!”同桌的人紛紛議論起來。

如今,餐桌上的酒文化正在發生變化,一說開車就猶如拿上了“免酒盾牌”。採訪中多數市民認為,因為喝酒開車而“揚名”,甚至開除公職,太不值得了。

然而,現實中總有些人喜歡玩火。

7月15日,市民劉先生與朋友聚會,因盛情難卻,小酌了幾杯。餐畢,外面大雨傾盆,“雨這麼大,交警肯定不會查酒,我就自己開車回去了。”劉先生多次勸導朋友,可朋友以喝的不多為由,拒絕代駕和打車,自己開車回家。“雖然沒有遇到值班交警,但是酒後駕車十分危險。”劉先生表示,像這樣的朋友在他周圍不少。

記者從鎮原縣公安局瞭解到,今年3月27日,鎮原縣中原鄉原峰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杜文銀駕駛小型轎車沿鎮原縣新城至中原鄉道由西向東行駛時,將在道路南側由東向西行走的杜海玉撞倒致傷。逃逸之後,車輛駛出道路北側路沿後側翻,杜文銀受輕微傷。後經抽血送檢,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5.57mg/ml,屬醉酒駕駛。

僥倖心理仍是酒駕主因

慶陽市公安局西峰交警大隊宣傳股股長劉曉玲介紹,醉駕入刑7年來,西峰交管部門查處的酒駕、醉駕,時間段主要集中在晚上8時至凌晨1時;人員在20歲至45歲之間,文化程度普遍較低,主要為無業人員和商人,國家公職人員酒後駕駛機動車較少。

“七年來,從西峰城區查出的酒駕、醉駕的數字來說是增長趨勢,但從近幾年查處酒駕的力度和駕駛人員、機動車的增長來看,酒駕、醉駕以及交通事故的發生均處於下降趨勢。”劉曉玲說。

“總覺得自己不會那麼倒黴,正好撞到交警。”一位曾因酒駕被處罰的雷先生向記者坦言,自己家比較偏僻,喝的也不多,開車沒有問題。對此,劉曉玲表示,酒駕一直以來都是夜間查處的重要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始終很大,但由於受警力的限制,不可能全天候全覆蓋,造就了飲酒者“不會那麼倒黴,正好撞到交警”的僥倖心態。

“大多數駕駛人存在與雷先生類似的僥倖心理,歸根結底是沒有從根本上意識到酒駕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劉曉玲表示,在醉駕入刑的高壓下,不少人依然以身試法,法律意識不強是一個重要原因。有的駕駛人把酒駕當成家常便飯,不考慮後果,自認為可以通過“關係”擺平問題;有的一發現民警設點檢查,立即掉頭逃離;還有甚者在面對交警檢查時,置執法人員及其他群眾生命安全不顧,直接衝卡或暴力阻礙民警執法。再者,飲酒文化。中國自古就有“無酒不成宴”的說法,逢年過節,親朋聚會,酒是不能缺少的,特別在一些應酬、答謝、喜慶等宴會上,一些駕駛員為了應酬方便,往往喜歡自己駕車去酒店,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

駕駛人自律更重要

針對酒後駕駛車輛的危害,慶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張黎明介紹,酒精被胃、腸吸收後溶於血液當中,當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一定程度時,中樞神經系統活動逐漸遲鈍,致使大腦判斷髮生障礙,手腳遲鈍不靈活,甚至喪失操作能力。

“近年來,因酒駕、醉駕來院就診病人數量有所減少。”張黎明告訴記者,通常所說的的醉酒狀態,醫學上稱為‘急性酒精中毒’,一般分為興奮期、共濟失調期和昏睡期,大多數飲酒者處於興奮期,表現為顏面潮紅或蒼白、眼結膜充血、欣快和興奮、談話滔滔不絕、行為失控,常伴噁心、嘔吐等。“處於這三個階段的飲酒者,如果駕駛機動車輛,都屬於醉駕行為。”張黎明表示, 醉酒情況下,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無法正確判斷車距、速度和交通信號。更為致命的是,對於酒後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事故的幾率就越大,所以大家要注意喝酒不開車,以免發生意外。

那麼,如何做到有效的禁止酒駕、醉駕呢?市民李軍軍表示,應注重源頭治理,進一步規範駕駛人考試製度及駕駛人管理制度,各職業駕校培訓機構應將“酒駕入刑”相關法律法規作為學員理論培訓的重中之重,使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根深蒂固。

“家人的提醒、監督很重要,自從兒子買車以後,我幾乎天天都會叮囑,讓他改變‘用酒加深感情’的思想,時間久了,就會形成好的駕駛習慣。”市民張大爺說。

“目前,嚴查酒駕已經成為交警部門常態化工作,但在實際執法過程中,仍存在獲取罪證困難、執法環境複雜等困難,要真正杜絕酒駕、醉駕,最關鍵還是要靠駕駛人自律。”劉曉玲表示,法律固然能懲罰醉駕者的錯誤行為,但也僅僅只是個事後調整手段,作為機動車駕駛人,要樹立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他人的幸福,酒後不開車、開車不飲酒的高尚社會公德。這樣,當人們安全意識增強時,酒後駕車違法行為會大大減少,交通事故就會大幅度下降,人們的安全出行感就會大大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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