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收到13萬條意見 起征點大於5000元呼聲最高

7月28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對外公開徵求意見“滿月”。截至當天記者發稿,共收到逾13萬條意見。記者近日梳理媒體問卷調查情況以及網民、專家學者公開發表的觀點,發現主要聚焦在: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五項專項附加扣除、最高邊際稅率等方面,起徵點能否提至1萬元最受關注。

關注1

[個稅起徵點]

根據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第四條,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財政部部長劉昆就《草案》作說明時說: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該標準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統一適用,不再保留專門的附加減除費用(1300元/月)。

《草案》公佈後,提高起徵點的呼聲越來越高。不少網友認為起徵點應該大於5000元,能否提至1萬元最受關注。有機構對2010年到2017年的全國城鎮非私營職工綜合收入及支出兩項增速進行測算,認為免徵額至少同步增長至7000元才算合理。

關注2

[新增五項專項扣除] 無房無孩單身人群如何受益

與提高個稅起徵點相比,《草案》另一大亮點是將新增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5項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劉昆指出。

據《證券日報》報道,相關專家認為,此次新增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可以說是眾望所歸。一方面能夠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也能兼顧公平性。除此之外,還可以合理引導租賃需求。在大力發展租購併舉的背景下,通過稅收調節,可以實現多渠道保障租賃人群的自身權益。

不過,由於專項扣除並未給出明確的規定,與之相關的爭議聲也不少。事實上,此類專項扣除對於有房一族和已婚人士來說受益更大,而無房、無孩的單身人群則無法享受。

關於這一點,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直言,與其引入很複雜的專項扣除項目導致徵納成本很高且漏洞很多,還不如簡化稅制,照顧特定群體的目標通過財政支出政策實現可能更有效率。

關注3

[新稅率利好工薪族] 月薪1萬元收入多增加150元

根據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將優化調整稅率結構。將綜合所得稅率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具體是: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孫玉棟表示,提高個稅起徵點減輕了中產工薪階層的經濟負擔,是真正發揮稅收調節貧富差距功能措施之一,對於調節收入差距有一定的幫助,涉及工薪一族的稅收負擔一定是有所下調的。

稅率調整後到底能省下多少錢呢?以月薪1萬元為例,起徵點為3500元的情況下,每月要繳納個稅323元。如果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在現行稅率下,每月繳納的個稅降至173元,也就是每月收入多增加150元。

■專家聲音

起徵點應逐年調整

此次個稅法修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訂。

日前,在上海舉行的相關專題研討會上,與會專家認為,工資、薪金所得免徵額應至少提高到8000元;同時,適當減少低收入者稅負,應納所得稅額不超過6萬元時,統一適用3%的稅率,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稅收負擔。調整的理由是,現行3500元的免徵額於2011年初開始實施。從2010年到2017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上升了103%,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增長了110%。同期,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長了81.5%,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水平增長了18.9%,這意味著居民的收入與支出水平在7年間都增長了100%左右。

研討會上,專家認為免徵額應隨著生活基本費用及物價和消費結構的變化逐年調整,而法律很難達到一年一修,建議在增加“生活基本費用的動態調整機制”的條款。每年年初,由國務院根據物價水平、收入水平等,確定每一年的減除費用標準,在“兩會”期間,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准。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表示,在此次組織財稅學者的研討意見之後,將在修正案的每條之後提出修正意見,並將專家的意見稿快遞給全國人大辦公室。

綜合新華社、《羊城晚報》、《華西都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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