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独立的个体,一个人可能会是一个有教养的个体;而在一个群体中,他也许就是一个野蛮人,即一个依据本能行动的动物。
——《乌合之众》
数量,即正义
前几天在小王的推荐下,看了《十二公民》,这绝对是国产电影里的精品,而且是少有的翻拍比原版好的。
故事十分简单,几位政法大学考试挂科学生的家长们,为了帮孩子们补考而聚在一起。
校方要求孩子们就当时一起备受关注的凶杀案进行模拟法庭辩论,家长们当陪审团,最后补考合格的标准,是十二位陪审团成员(也就是学生家长们)能全票通过达成统一的意见。
案件也十分简单,一位被有钱人养大的富二代被控诉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这种案子向来都是大众媒体的宠儿,富二代、金钱、凶杀,哪一条都是能够写出一大堆新闻稿的。因此案件的各种细节,早就在网络上被扒了个透,种种证据都对被告十分不利。
社会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认定富二代绝对有罪。
基本上在所有人的心中,这个案子不论到最后怎么判,“富二代杀了人”这个“事实”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这些家长们也都想赶紧投票走一个过场,互相吆喝着大家集体投有罪,帮自己的孩子通过考试才是重点。
可凡事就怕较真儿,首轮投票中,有一位家长对案件的证据产生了怀疑,投了“无罪”。
不出意外,他遭到了所有家长的围攻。
各种指责、各种谩骂不绝于耳,甚至有个别情绪激动的家长还试图动手。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我们的男主不卑不亢,层层剥丝抽茧,到最后居然被他证实了此案中所有的证据都是假的。
最后陪审团以全票通过“无罪”判定,影片结束。
真理,往往就在少数人手中。
群体往往没有智慧,只有暴力
从一开始,男主也只是因为证据不够充分而投了“无罪”票,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些证据都是不够真实的。
“我不知道真相是什么,真的,我真不知道,也没人知道,可能是我们错了,但是我们有合理的怀疑,这在我们的社会里,是有巨大价值的一种保护措施,谁也不能随随便便宣布一个人有罪,除非证据确凿。”
影片中每个家长都非常具有代表性:儿子离家出走的出租车司机、与干女儿恋爱的房地产富商、坐过冤狱的黑社会成员、痛恨外地人的北京房东、多次高考失利的保安、曾在政治斗争中受过迫害的“孤独老人”、医院大夫、保险销售员、不被人尊重的小卖部老板、在校政法大学生、为人和善但思维严谨的数学老师。
从他们的发言中可以看出,这个看似与每个人都无关的社会案件,大家在评价它时,都或多或少地掺杂了因个人经历而造成的偏见,再加上舆论的引导,直接让几乎所有人,包括案中的两个重要证人,都有失偏颇地将“有罪”的帽子扣在了那个一点也不讨喜的“富二代”头上。
还好,这里出现了“第十二个公民”。
这个一开始就坚守原则的男人,到影片的最后才揭晓,他是一名检察官。职业操守让他面对每一个案件时,都必须吹毛求疵,因为他懂一条人命的重量。
然而现实生活中,哪来那么多智慧与勇气并存的“第十二个公民”?
集体观察的愚昧
“集体观察很有可能是错误的,他们在大多数时候,只会通过传染过程向个体展示其幻想,然后以此来暗示他的同伴。”
群体一般就干两件事——锦上添花和落井下石。
无论是哪种,都只是一种盲从,一种附和,没有理智在其中。
身边经常会有朋友遇到事喜欢“集思广益”,四处打听别人的看法。
可人生这条路谁能够代劳呢?
“群体很容易做出侩子手的举动。”
有多少人的生活是被“大多数人的意见”给毁了的?
享受单身生活时,“大多数人”劝你要结婚;结婚后,“大多数人”劝你生孩子;生完孩子后,一旦婚姻生活遇到波澜,“大多数人”又会不嫌事儿大的劝人离婚;如果真的离了婚,“大多数人”就该数落你当初不该要孩子了。
因为其不用负责任的特性,造成了群体无所畏惧的特点。
“乌合之众;初虽有欢;后必相吐;虽善不亲也”。
群体的暴力随处可见,如果没有勇气做那“第十二个公民”,也请不要当那些冷酷的”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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