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六一儿童节到啦!作为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愿每位小朋友都度过一个快乐的童年。然而随着离婚率的攀升,越来越多的孩子正面临着家庭破碎带来的痛苦。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父母离婚了,孩子的权益该如何保护?法官给你来支招!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案情回放

王甲(男方)与李乙(女方)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一子王丁。王丁出生后,王甲与李乙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矛盾越积越深,最终闹到了法院,两人虽都同意离婚,却又争着要孩子王丁的抚养权。经法院判决二人离婚,王丁由李乙抚养,王甲每月给付王丁800元抚养费。八年后,因生活困难、且800元抚养费已不足以保证王丁生活教育所需,李乙代理王丁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为每月1500元,王甲以已有生效判决为由不同意其诉讼请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多方情况,判决王甲负担的抚养费变更为每月1200元。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今天,法官来跟大家聊一聊,离婚前后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夫妻离婚后,不随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该怎么办?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终结而受影响,离婚后,无论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父母中任何一方仍负有继续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如果夫妻正在闹离婚却没有离婚,此时未成年子女的正常生活也同样受到法律保障。未成年子女享有依法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支付包括

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内的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夫妻离婚时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此时一般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给付抚养费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夫妻离婚时已经确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负担的抚养费,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年龄增长,当时确定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此时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权向其父母要求支付高于协议或裁判文书中确定数额的抚养费?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判文书中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并不是完全不可变的,它们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调解书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是,如果该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费增加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可另行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

夫妻离婚时孩子还小,双方都吵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如果双方因为害怕孩子影响自己再婚或工作而都不要孩子,这时孩子该怎么办?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对于父母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如果是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司法实践中,考虑到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除母方患有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母方有条件抚养却消极履行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特殊原因之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与子女共同生活: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双方上述条件基本相同此时可以考虑到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况,来决定是由父亲还是由母亲与子女共同生活。此外,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结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心智等实际情况,必要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而对于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的情况,上述内容也可供参考。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仍旧消极履行抚养义务,严重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

六一特辑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供稿:花乡法庭 郭爽 戴艳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