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劉建國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執行款548000元及利息等義務,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梁園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劉口鄉西街。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 (2018)豫1402執421號
立案時間:2018年1月23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 劉建國
年齡:32
性別:男性
身份證號碼: 232330198607202238
執行法院:梁園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 (2017)豫1402民初字第3838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告劉建超、劉建國歸還原告王亞軍借款本金548000元及利息。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履行完畢。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拒不履行
戶籍所在地/經常住所地: 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劉口鄉西街。
案件詳情: 2014年10月15日,被告劉建超、劉建國向原告借款60萬元,並出具借條,借款期限5個月,利息一月一付,被告郭進寶在承諾書上簽字,為該筆借款提供擔保。上述借款到期後,經原告多次催要未付。
聯繫舉報電話:03702275366
聯繫人: 董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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