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福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姜洪軍等3名公職人員接受調查 青島、濰坊通報9起典型案例

青島市紀委通報5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城陽區商務局調研員、區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中心主任劉新岐履行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財政補貼審核職責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0年4月至11月,劉新岐任城陽區殘聯副理事長、調研員期間,在現場考核驗收某企業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項目時,未認真履行審核把關職責,工作流於形式,對該企業虛報殘疾人安置信息等問題,應發現而未發現,致使該企業違規領取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補貼款7.0394萬元,造成國家財政資金損失。劉新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市北區房產管理一處、夏津路房產管理所有關人員辦理群眾房產業務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夏津路房產管理所在辦理群眾房產業務過程中,對當事人符合政策規定的訴求消極應付,未經調查核實即作出錯誤答覆;在收到當事人要求召開聽證會的書面申請後,不按規定啟動聽證程序,致使當事人合理訴求長期得不到解決。房產管理一處履行監督指導職責不力,未及時糾正夏津路房產管理所錯誤答覆意見,造成不良影響。夏津路房產管理所所長郗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房產管理一處黨組成員、副處長王平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李滄區振華路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中心主任王宇履行公務車輛監管職責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振華路街道辦事處兩名派遣制駕駛員分別利用經手公務加油卡的便利,多次為其私家車加油及套取現金,共計1.41萬元。王宇作為街道辦事處公務車輛及油卡管理負責人,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王宇受到政務記過處分,相關人員被處理,違紀款項被收繳。

膠州市第三中學副校長宋立清履行學校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5年12月,膠州市第三中學食堂擅自從農貿市場購買食品向學生出售。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例行抽檢認定,所購食品含有甜蜜素,不符合相關食品標準要求,為不合格產品。宋立清作為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長,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對問題發生負有責任。宋立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平度市田莊鎮社會事務辦工作人員劉萬德履行農村低保審核職責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6年6月,劉萬德在審核該鎮宮東村村民低保申請材料過程中,履職不力,未按規定入戶調查,對申請材料造假、村民長期不在村裡居住等問題未及時發現,導致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村民違規領取低保金4546元。劉萬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民違規領取的低保金被收繳。

城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薛傳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青島市黃島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城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市黃島區屬國有企業)黨委副書記、總裁薛傳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青島市黃島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煙臺市福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姜洪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煙臺市福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姜洪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濰坊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受到問責典型問題

青州市雲門山生態林場黨委書記於觀洲因原任職單位私設“小金庫”、套取國家專項補貼資金、公款私存等問題被問責。2010年至2013年,於觀洲在擔任青州市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安排財務人員設立“賬外賬”,資金累計總額334.3萬元;違規套取國家造林專項補貼資金共計1494.8萬元;將“小金庫”賬戶內資金、造林專項補貼資金、防護林工程款等共計1620.1萬元存放在該單位5名工作人員的7個個人賬戶中。2018年5月,於觀洲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坊子區教育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劉偉因該局未按規定變更違紀違法人員工資待遇問題被問責。2010年7月,坊子區崇文中學原校長李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區教育局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變更其工資待遇,致使李某違規領取工資共計8.3萬元。2018年5月,劉偉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安丘市婦幼保健院黨支部書記、理事長(院長)吳耀炫因該院違規借用車輛問題被問責。2015年7月至2018年2月,安丘市婦幼保健院違規借用濟南某公司一輛別克商務車,用於該院月子中心接送孕產婦;該院工會主席鄭某曾兩次晚餐後乘坐該別克商務車回家。2018年4月,吳耀炫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壽光市田柳鎮黨委,田柳鎮黨委委員王九仙,鎮政府主任科員黃愛文,副鎮長潘樂強,鎮經管站原負責人郝振華、劉新源、王淑英等因單位工作人員挪用公款問題被問責。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田柳鎮經管站出納劉某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共計1488.4萬元進行營利活動,後被判處刑罰。2018年5月,田柳鎮黨委因對工作人員監管不到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責令向壽光市委作出書面檢查;在劉某違法行為存續期間,王九仙、黃愛文先後分管經管站工作,潘樂強協助分管經管站工作,郝振華、劉新源、王淑英先後主持經管站工作,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王九仙、黃愛文、潘樂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郝振華、劉新源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淑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兗礦集團直屬煤化供銷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苗志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鄒城市監委調查

兗礦集團直屬煤化供銷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苗志遠,涉嫌嚴重違法,經上級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鄒城市監委調查。

苗志遠簡歷:

苗志遠,男,漢族,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71年1月出生。

1993年7月至2005年1月曆任魯南化肥廠黨辦秘書,團委幹事、副書記、書記,銷售公司經理;2005年1月至2005年9月任兗魯科技公司總經理;2005年9月至2014年1月曆任兗礦魯南化肥廠黨辦副主任、廠辦主任、黨委副書記;2014年1月起任兗礦煤化供銷公司執行董事、黨總支書記、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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