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司法局三項措施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都江堰市司法局積極貫徹全市法律援助制度改革部署,努力為轄區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一是提供多樣化刑事援助。按需指派律師參與困難群眾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覆蓋率達100%;成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駐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受理援助申請,不斷提升結案效率。

二是出臺統一化辦案標準。圍繞法律援助滿意度測評體系,採用抽樣調查方法對100餘名當事人開展案件回訪調查、徵集意見,細化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辦案准則,制定《都江堰市各類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議標準》,掛鉤律師辦案補貼,提升辦案質量。

三是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向132名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發佈“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志願徵集通知書”,從“德能勤績”方面擇優簽訂契約合同,建立對口服務少數民族、婦女兒童、殘疾人士和農民工的4個律師志願庫,實行“點援制”和“上門服務制”辦案措施,提升服務水準。今年以來,全市共受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 169件,為城鄉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1600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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