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生命」

我們本來是仇敵,是該下地獄的,是全然敗壞的罪人,沒什麼可肯定的!沒什麼可驕傲的,也沒什麼可自以為義的!只是因所蒙的恩成了神親愛的兒女!完全聖潔毫無瑕疵。這不是我們人變好了,一點也沒有,你的肉體始終不服神的律,是與神為仇的,全是因著神的義算在了我們身上,使我們因著他加在我們身上的義而被稱為義。

基督徒要認識到,你自己身上始終沒有別的,除了神的恩典以外,全是自己的罪和敗壞。而且你蒙的恩無論多麼豐富也不是你的榮耀,而是神的榮耀,因為恩本來就不是一種獎勵和報酬,而是神因你可憐而給的憐憫。所以,一個真基督徒任何時候都是否定自己,定自己的罪,以自己為仇敵,而不是肯定自己;"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 12:25 和合本)人對處處與神為仇的肉體任何的肯定都是不認識神不認識自己,所有的自愛自戀,都是與十字架的道理背道而馳的。

一個基督徒接受了基督,有了基督的新的生命,但你的"老我"還在,你從亞當遺傳的生命還在。十字架的道路沒別的,就是靠著神的恩典,凡事棄絕自己,治死老我,好活出基督!

王三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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