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性侵案最新:受害女生將老師學校告上法庭

原標題:南昌大學性侵案進展:受害女生將老師學校告上法庭,國內首例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

司法本不該缺位

南昌大學性侵案最新:受害女生將老師學校告上法庭

高校性侵案頻頻爆出,人們都在口誅筆伐,可那些被侵害的女生們,在發聲、揭露、報案後似乎消失了。我們不禁想問,她們怎麼樣了?

在消失7個多月後,南昌大學性侵案的當事人把老師和學校告上了法庭,作為被侵害女生起訴老師及學校的案例,這是國內第一起。

2017年12月19日,南昌大學2017屆本科畢業生小柔發出名為《南昌大學國學院副院長性侵女學生事件》的博文,稱自己被南昌大學國學院副院長周斌性侵7個月。

“他會讓我午休後去辦公室叫他起床,甚至幫他按摩,一面宣揚自己德行高尚,一面講述自己的風流過往,關係熟識後便實施性侵。”

小柔表示,性侵發生後,她曾向南昌大學國學院院長程水金舉報此事。程水金在瞭解事態後,非但沒有提供幫助,反而要小柔顧及國學院名譽平息此事。

隨後,小柔向警方報案,兩位在校學妹站出來配合警方陳述事實。

警方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但一直沒有對周斌採取強制措施。

報案後次日,南昌大學官微發博稱,免去程水金與周斌的國學研究院院長、副院長職務,並暫停周斌的一切教學科研工作。

7個月後,小柔將周斌作為第一被告,南昌大學作為第二被告,向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紅角洲法庭提起民事訴訟。

週刊君從小柔的代理律師萬淼炎處獲悉,“目前東湖區法院決定受理,至今沒有給小柔簽收立案文書。”

向法院遞交訴狀前,小柔曾與南昌大學有過溝通。

她提出,取消周斌教師資格(當時南昌大學只是暫停周斌的一切教學科研工作);

學校墊付小柔心理治療費(已經花費的心理諮詢費1萬元,後續心理康復治療費8萬元),以後再向周斌追償;

公正對待涉事學妹的期末成績(小柔認為,兩位學妹的專業課成績兩次被前國學院長程水金打最低分和這件事情有關。)

三點訴求,學校一一駁回。

“周斌的教師資格系湖南省教育廳所發,江西省無權取消其教師資格。”

“目前沒有法律規定(學校)承擔連帶責任,此訴求不合法。但是願意通過校友會愛心幫助的方式,由校友會對已經畢業的小柔提供費用來解決心理治療費用問題。”

“試卷屬於主觀題,評定標準由任課老師自行掌握。程水金老師是國內最好的《尚書》專家,學校無權干涉其學術自由。”但萬淼炎稱,“學校已經積極為涉事的兩位學妹介紹保研學校,且已經有錄取意向。”

針對學校的第一點回復,萬淼炎認為,“事實上,國務院行政法規《教師資格條例》中,確定的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就可以撤銷教師資格。也就是說南昌大學報給江西省教育廳,江西是有權取消的。”

在與學校協商失敗後,小柔決定起訴。

在小柔提交訴狀的十天後,7月21日,萬淼炎在朋友圈發佈了一條聲明:

南昌大學性侵案最新:受害女生將老師學校告上法庭

她在聲明中指出,7月20日晚,南昌大學的四位老師來到自己和小柔所住酒店進行溝通。

萬淼炎告訴週刊君,四位老師是學校負責處理此事的具體承辦人,均是學校的中層幹部,也是周斌的同事。“他們反覆提醒小柔,‘如果周斌把那些細節發佈出來,網友們將如何看?你會聲名掃地。’”

“小柔說不怕隱私曝光,於是老師們就規勸我應本著小柔利益放棄訴訟。”萬淼焱說,“有南昌大學學生私信告訴我,學校中流傳著律師為了做名案不顧小柔學姐死活的傳聞,但這位同學百度後發現我早出名了。”

在萬淼炎發佈聲明後,微博博主@陳迪Winston 在微博轉發該聲明並表示,“原告律師稱,南昌大學的老師直接找上門威脅,如果不撤訴,就要將受害女生的個人信息隱私細節與親密關係的詳細過程全網曝光。”截至發稿前,該微博共有19731次轉發、3821條評論、13985次點贊。

網友們的聲音幾乎一邊倒,“使出如此下流手段威脅受害者企圖平息輿論”、“現在國內的學校都在養些什麼東西……”

南昌大學性侵案最新:受害女生將老師學校告上法庭

但有人對此持不同看法。

7月22日,名為“法律人彭博士”的微博博主,以“南昌大學法律顧問”的名義發出聲明,他認為陳迪Winston所說的“威脅”一詞表述不實,保留追求其法律責任的權力。

“網友們的評論是對的,就是威脅。”看到“法律人彭博士”的聲明後,萬淼炎這樣說。

南昌大學性侵案最新:受害女生將老師學校告上法庭

萬淼炎稱經過證實,這位“法律人彭博士”,正是當晚參與溝通的四位老師之一。

週刊君聯繫“法律人彭博士”,沒有得到回應,同時嘗試與周斌取得聯繫,網上公佈的辦公室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據瞭解,多家媒體均沒有聯繫到南昌大學相關負責人。

在小柔看來,這次溝通再次給她帶來了嚴重的傷害,她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和創傷應激反應反覆發作,嚴重影響到了學習與生活。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是指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協助加害人。

正如《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的主人公房思琪,在被尊重的老師性侵後,她強迫自己要愛上他,因為“你愛的人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

這正是萬淼炎所擔心的,“小柔被矇騙時所作的一些房思琪式的愛意表示,會被對手當成殺手鐧。”

談及這起案件,萬淼炎稱,“小柔的起訴,代表著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中,原本缺位的司法,不得不進入了。”

可她也承認,“勝算率完全不敢說,我只希望法院判決能夠響應‘應對性侵害、性騷擾零容忍’的社會共識。”

(應採訪者要求,文中小柔為化名。)

(原題為《南昌大學性侵案最新:受害女生將老師學校告上法庭,網傳學校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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