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環保局不依法履職被公訴

西安市環保局不依法履職被公訴

今天西安市環保局不依法履職被公訴 近日公審2018年7月25日下午,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訴西安市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在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西安市環保局不依法履職被公訴


該案是西安市首例環境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西安市環境保護局針對西安市熱力總公司(涇渭新城熱力中心項目)違法建設和未經驗收投入使用向大氣排汙行為未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後,西安市環境保護局仍未依法履職,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仍未執行到位,對該項目未經驗收投入使用向大氣排汙的行為仍未予以查處,致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根據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明確全省公益訴訟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規定,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於2018年4月11日依法向西安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請求確認西安市環境保護局對西安市熱力總公司(涇渭新城熱力中心項目)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開工建設作出的處罰決定未採取措施執行到位違法;對該公司項目未經驗收投入使用向大氣排汙的行為未予查處違法;請求判令西安市環境保護局對西安市熱力總公司(涇渭新城熱力中心項目)

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開工建設作出的處罰決定繼續採取措施執行到位;對該公司項目未經驗收投入使用向大氣排汙的行為進行查處。

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進行充分舉證、質證、答辯,合議庭當庭作出判決,支持了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請求,最終,該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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